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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2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报告期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
需要,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俊武                     邹艳红                       黄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