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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股份: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9-01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8
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
方案,上述专户中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公司现决定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607,800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
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1,999,640股变更为180,391,840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181,999,640元变为180,391,840元。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
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2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9:00-12:00;13:0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

       联系人:吴熙

       联系电话:0574-86188111

       联系传真:0574-86188189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