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8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0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5,402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 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以 2020 年 5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3.09 万份股票期权和 73.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实意见。 6、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7、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以 2021 年 5 月 13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2 万份股票期权和 9.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公司预留权益中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25,300 份股票期权和 25,300 股限制性股票失效。 9、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10、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 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5,653 份,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653 股;因公司 2020 年业绩未达到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 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共计 169,481 份,回购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 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481 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合计为 345,134 份,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345,134 股,回购总额 为 1,931,232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11、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数量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3.09 万份最终调整为 102.298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67 元/份最终调整为 11.554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22 万份最终调整为 12.9045 万份,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68 元/份最终调整为 10.274 元/份。 13、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345,134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办理完成。 14、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45,13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8,535,260 股 变 更 为 138,190,126 股。 15、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4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249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5,249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17、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离职的 4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5,249 份注销事宜已 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办理完成。 18、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 办理完成 4 名离职原激励对象的 25,249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190,126 股变更为 138,164,877 股。 19、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2,903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946 股。 20、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1、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 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32,903 份,行权价格为 11.404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946 份,行权价格为 10.124 元/ 份。 5 22、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680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2,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满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21年5月1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期为2021年6月3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3年 6月2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6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予。第二个解除 营业收入增长 43.35%,满足 限售期,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 入增长率不低于 33%。 7 4、激励对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绩效考 格、需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具体为: 核结果,达到考核要求的 5 ①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标准系数 100%;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②考核结果“需改进”,标准系数 60%;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③考核结果“不合格”,标准系数 0%。 55,844 股。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已成就,公 司将对满足条件的全部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相关事宜。本 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844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03%。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数量为5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55,8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8,476,016股的0.0403%,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5,402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占已获授限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售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数量占公司股本 可上市流 (股) (股) 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通数量 (股) 董立奇 财务总监 45,208 22,604 50% 0.0163% 5,651 董事、副总 江勇 35,969 17,985 50% 0.0130% 4,496 经理 8 骨干员工(3人) 30,512 15,255 50% 0.0110% 15,255 合计(5人) 111,689 55,844 50% 0.0403% 25,402 注:激励对象中董立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江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所持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1,222,593 29.77 -25,402 41,197,191 29.75 高管锁定股 40,831,792 29.49 30,442 40,862,234 29.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90,801 0.28 -55,844 334,957 0.2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253,423 70.23 25,402 97,278,825 70.25 三、总股本 138,476,016 100 138,476,016 100 注1:鉴于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及股权激励行权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因 此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会变动。 注2: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注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 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99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2,099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与解除限售并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9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