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4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8月14 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
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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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0,221,99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9.0482%(其中,需回避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1,137,15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2.4871%;有表决权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84,84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6.5611%)。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1,393,29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721%(其中,需回避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1,137,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871%;有表决权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6,14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828,6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61%。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57,14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18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6,14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3.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0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强国先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08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3年08月10
日下午17:30),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
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张灵芝、李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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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084,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084,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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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084,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
2、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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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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