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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数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9-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地数码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伊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铮宇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每月根据商业银行出具的对账单监督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4 日
                                           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规定的全面注册制下再融资
                                           与并购重组业务要点、董监高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变动规则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进行了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诺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除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5.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     是        不适用
完整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7.公司、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股东关于履行承诺事项约束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9.李卓娅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0.李卓娅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11.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12.韩琼、刘建海关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13.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关于可转债认购计划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监事关于募集说明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     是        不适用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1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伊                    刘铮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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