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关于天地转债摘牌的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127
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地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地转债”赎回日:2023年11月6日
2、“天地转债”摘牌日:2023年11月15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1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3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7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17,2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7,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3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地转债”,债券代码“123140”。
“天地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1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
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2年9月19日至2028年3月13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杭州天地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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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天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2.47元/
股。
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4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249股。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减少25,249股。
因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地转
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2.47元/股。
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8,164,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
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47元/股,
调整后“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80股,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减少12,680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期限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行权价格为10.124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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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行权了30,093份,公司总股本因预留授予部分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0,093股;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
6月9日止,行权价格为11.404元/份,共计行权了277,793份,公司总股本因首次
授予部分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77,793股。
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
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离职或退休人员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引起的股份变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地转债”
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2.32元/股。
4、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
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32元/股,
调整后“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3),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
742,4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自
主行权增加股份157,365股,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地
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07元/股,调
整后“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8日
起生效。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天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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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
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
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二)本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天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2023年9月
5日至2023年9月17日转股价格为12.07元/股,期间公司股票有8个交易日收盘价
不低于转股价格12.07元/股的130%,即15.69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2023年9月1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04元/股,2023年9月
18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股票有7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2.04元/股
的130%,即15.65元/股)。
由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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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天地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天地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全部“天地转债”。
(三)赎回过程
1、“天地转债”于2023年10月1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至赎回日前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18次“天地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
知“天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年11月6日为“天地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3年11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天地转债”。
4、2023年11月9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3年11月
13日为赎回款到达“天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天地转债”赎回款已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天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天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天
地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11月15日起,公司发行的“天地
转债”(债券代码:123140)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
咨询联系人:吕玫航、刘慧敏
联系电话:0571-8635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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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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