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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3-02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江”)拟为公司高性能激光
 原创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提供国有资金支持 2,500 万元。航天三江将以委托贷
 款的方式,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
 工财务公司”)向公司拨付上述专项国有资金。公司就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拟与航
 天三江、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为 2.65%,贷款期内
 利率保持不变,贷款期限为 3 年,本贷款自实际提款日起计息。公司作为委托贷款
 借入单位,拟向航天三江提供生产设备作为抵押,就抵押担保事项,公司拟与航天
 三江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
 定》(财企[2012]23 号)文件规定,待公司增资扩股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将上述
 国有资金转为控股股东航天三江对公司的股权投资。
     2.关联关系说明:航天三江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7.2.3 条规定,航天三江、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
 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联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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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航天三江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住所:东西湖金山大道九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冯杰鸿
    (5)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24 日
    (6)注册资本:616,770 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220338
    (8)主要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9)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火箭发动机研发与
制造;火箭控制系统研发;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国防计量服
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
材料技术研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工业机器人制造;光电子器件制
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
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
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船舶设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3D 打印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
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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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2,942,262.1 万元;净资产 3,502,893.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698,724.3 万元;净利润 307,908.1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航天三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7.2.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航天三江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
约能力。
    2.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 B 座 12 层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5)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0 日
    (6)注册资本:438,489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8)资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为 L0009H211000001
    (9)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
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77,152           40.40%
   2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58,405           13.32%
   3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52,952           12.08%
   4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52,952           12.08%
    (11)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
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

                                    3
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2)关联关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
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
定,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13)履约能力:航天科工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
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以及《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
范经营行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
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1)交易双方
    委托人(甲方):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丙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金额: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25,000,000.00 元。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利率:2.65%,固定利率,贷款期内利率保持不变。
    结息方式: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第二十日。
    其他约定事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丙方(借款人)具备注资条件,且甲
方(委托人)同意注资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提出终止该
笔借款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停止计收丙方借款利息。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章(签名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的
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担保合同》
    (1)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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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甲方):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资产为乙方自有的生产设备,抵押资产三年后价值人民币
36,406,896.83 元。抵押资产由乙方保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
完好,不得擅自处置、变卖、损坏。
    担保范围:乙方提供的各种抵押方式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差旅
费、催收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及其他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五年;
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
次日起五年。因借款人借款延期的,乙方仍同意继续为延期借款提供上述抵
押。
    生效、变更和解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任何变
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
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双方
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
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订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经协商,本次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2.65%。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拨付款项给公司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推动公
司项目的开展,加强公司资金的调度和安排;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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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与航天三江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采购
商品约为 2,167.66 万元,销售商品约为 847.7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服务约为
769.91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约为 200.76 万元,房屋租赁约为 502.53 万元(未
超出 2023 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截至披露日,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情况如下:
    (1)公司存放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 333.18 万元。
    (2)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公司贷款金额为 21,0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拨付款项给公司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推动公司项目的开展,且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拨付款项给公司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的需要,推动公司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
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在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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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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