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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5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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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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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情况,制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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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
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继承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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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请股东大会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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