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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7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
 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的数量:565,336份。

    2、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290.72元/份。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
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股票期权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2 年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1
    2022 年 7 月 21 日、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9 月 8 日,公
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首次及预留授权日:2022 年 9 月 8 日。

    3、首次及预留部分行权价格(调整前):526.46 元/份。

    4、授予对象:首次授予163人,预留授予4人。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160.9598 万份,预留授予 5.1021 万份,具体分配如
下: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首次授
                                                  获授股票期               占当时股
                                                               予股票期
         姓名              职务          国籍       权的数量               本总额的
                                                               权总数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人员

       JIA ZHOU          副董事长        美国        26.3474    16.3689%    0.0108%

         吴凯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9.2861     5.7692%    0.0038%

 WUQUAN QIAN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0.4422     0.2747%    0.00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共 160 人)              124.8841    77.5871%    0.0512%

                首次合计(163 人)                  160.9598   100.0000%    0.0660%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④吴凯先生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辞去公司


                                            2
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预留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股票期      占预留部分股
                                                                         占当时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权的数量        票期权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万份)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共 4 人)                 5.1021       15.5966%      0.0021%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授权日后调整情况: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后,在办理股
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取消向上述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共计2.2907万份。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160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
予158.6691万份股票期权、向4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5.1021万份股票期权,
合计授予163.7712万份股票期权。

    7、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
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3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行权安排。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
权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50%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行权的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自授
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四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5%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5%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0%
     第四个行权期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四期行权的部分
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
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五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15%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15%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0%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20%
     第四个行权期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60个月后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30%
     第五个行权期
                           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
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300.0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3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5,100.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4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8,500.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②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四期行权,含前述授予后分

三期行权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5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300.0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3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5,100.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4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8,500.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5 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2,600.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③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分五期行权,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四期行权的部分
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300.0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3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5,100.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4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8,500.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5 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2,600.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2-2026 年五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7,500.00 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因此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6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B+/B                C/D
    个人行权比例(N)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个人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
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
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7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5、2022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
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以及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

                                   8
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 2022 年激励计划中 5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满足行权条
件,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2,510 份(含首次及预
留授予)应予以注销。因此,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637,712 份(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为 1,615,202 份,激励对象人数
由 164 人调整为 159 人。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586,691 份调整为 1,565,873 份,
激励对象人数由 160 人调整为 156 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51,021 份调整为 49,329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4 人调整为 3 人。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 2,442,384,9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2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股权期权数量由 1,615,202 份(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为 2,907,363
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565,873 份调整为 2,818,571 份,预留授予数量由 49,329
份调整为 88,792 份。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2022 年激励计划中 3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因离职导致不满足行权条件,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 18,409 份(为首次授予)应予以注销。因此,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907,363 份(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为 2,888,954


                                       9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59 人调整为 156 人。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2,818,571 份调
整为 2,800,162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56 人调整为 153 人;预留授予数量和人数
不变,预留授予数量为 88,792 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

       2、行权价格调整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披
露了《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440,471,00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6.528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因此,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26.46 元/份调整为 525.81 元/份。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 2,442,384,9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2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因
此,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25.81 元
/份调整为 290.72 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 2022 年激励计划一
致。

       二、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10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
   宜。

          (二)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等待期说明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为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
   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权
   日为2022年9月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将于2023年9月
   8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三)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1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伙 ) 出 具 的 致 同 审 字 (2023) 第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51A001300 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报
法》的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对应
                                                          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300.00
                                                          入为 3,285.94 亿元,符合公司层面业
亿元。
                                                          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一)首次授予部分:
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
                                                          15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B 以
定:
                                                          上(含 B),本次行权比例为 100%。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B+/B          C/D

  个人行权比例(N)       100%            0%              (二)预留授予部分
                                                          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B 以上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含 B),本次行权比例为 100%。
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个人行权比例
(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
   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权日:2022年9月8日。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后):290.72元/份。

        (三)本次可行权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四)行权数量:565,336份,其中首次授予550,066份;预留授予15,270份。

        (五)行权人数:156人,其中首次授予153人;预留授予3人。

        (六)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2
    (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实际
                                                                                     可行权股
                                                                    本次行权         票期权数
                                                  本次行权前
                                                                    的股票期         量占本次
       姓名                职务        国籍       持有的股票
                                                                     权数量          激励计划
                                                 期权数量(份)
                                                                     (份)          授予股票
                                                                                     期权总数
                                                                                      的比例
    JIA ZHOU           副董事长        美国           474,253           94,850          20.00%

 WUQUAN QIAN         中层管理人员     新加坡               7,959            1,591       19.99%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共 151 人)                 2,317,950         453,625          19.57%

              首次合计(153 人)                     2,800,162         550,066          19.64%
    注:上表中 153 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计算过程如下:本次行权前持
有的股票期权数量 2,800,162 份,其中分三期和四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01,667 份,本
次行权比例为 20%,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20,294 份;分五期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198,495 份,本次行权比例为 15%,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9,772 份。因
此,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0,066 份。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实际可
                                                                                    行权股票期
                                                获授股票     本次行权的股           权数量占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期权的数      票期权数量            次激励计划
                                                  量(份)           (份)           授予股票期
                                                                                    权总数的比
                                                                                       例
         中层管理人员(共 3 人)                   88,792             15,270         17.20%
    注:上表中 3 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计算过程如下:本次行权前持有
的股票期权数量 88,792 份,其中分三期和四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9,044 份,本次行权
比例为 20%,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808 份;分五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748 份,本次行权比例为 15%,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462 份。因此,本次
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70 份。

    (八)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4年9月6


                                           13
日止。

    (九)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股票期权
可行权日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十)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
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
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四、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
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14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假
设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4,396,292,935 股增加
至 4,396,858,271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
明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
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在等待期内,公司已经根据
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
则由公司进行注销,并减少所有者权益,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
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
质性影响。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及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
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15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
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的行权手续。

    (三)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
事项己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将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出具日,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
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