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六月 声 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Longli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752 股票简称 隆利科技 法定代表人 吴新理 发行前注册资本 207,679,134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6 日 上市日期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 层 联系人 刘俊丽 邮政编码 518109 互联网网址 www.blbgy.com 电话 0755-28111999 传真 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 longli@blbgy.com 所属行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 经营范围 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普通货运;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 产品的生产。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平 板电脑、车载显示、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 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 生产实践,已逐步发展为国内研发实力较强、生产规模较大的重要背光显示模组 企业之一。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出色的品质控制能力和快速响应客 户需求的能力,与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 集团、信利光电、帝晶光 2 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知名企业形 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主要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为满足终端客户 对液晶显示屏幕更薄、边框更窄、亮度更高的需求,公司不断改进背光显示模组 的相关技术,已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 技术 核心技术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Mini-LED 直下 通过芯片的选型及复杂的光学设计,实现 Local Dimming 自主 1 式背光技术 功能,并配合 LCD 面板实现更高画面质量的显示。 创新 主要研究解决如何将 Mini-LED 技术应用至移动显示设备 自主 2 柔性面光源技术 上,并适配柔性显示技术,开发可实际量产的柔性面光源 创新 背光模组。 在透镜设计、加工以及后续生产方面实现多方面进步。在 设计上通过非规则自由曲面结构设计及加工技术进行突 自主 3 透镜制成技术 破,可以满足电子产品对光学加工提出的更高要求;该技 创新 术能够实现设计技术和加工技术双向突破,解决质优价廉 光源灯条关键技术问题。 主要解决如何成型为具有高反射率的反射罩结构,以达到 提升显示模组亮度的作用,以使用到 Mini-LED 移动显示 自主 4 反射罩成型技术 设备上。通过调整反射罩原材料选型、热压工艺、成型参 创新 数、热压设备等以实现高反射率反射罩成型。 反组(COB)背 结合结构及光学设计,实现窄边框的方案,并通过对生产 自主 5 光模组整体解决 设备及组装工艺的升级改造,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良, 创新 方案 以实现在大规模量产中良率表现更优。 通过调整背光模组指纹识别区域的结构、光学设计,使其 屏下指纹背光模 自主 6 具备常规项目一致的光学效果同时,兼有特定波长的光顺 组技术 创新 利有规则通过的功能。 主要解决:1)中尺寸超薄 LGP 导光板模具设计及注塑成 型、开孔、光学设计问题;2)中尺寸胶铁一体模具设计、 中尺寸超薄窄边 背板成型、模内注塑成型及背板打孔翻边破裂问题;3)多 自主 7 框打孔背光模组 层复合遮光胶成型问题;4)扩散膜开孔及丝印精度问题; 创新 解决方案 5)中尺寸背光源各膜材固定问题及组装精度及自动化实现 问题。 通过调整导光板网点、V-Cut、锯齿、入光口的结构及模具 高亮导光板的开 自主 8 成型的稳定性等实现最大程度利用进入的光线,获得高亮 发技术 创新 度导光板。 采用喷砂方式对加工好 V-cut 槽的导光板表面进行喷砂处 侧进胶 V-cut 导 自主 9 理,使注塑料在流动时保持匀速,不会产生涡旋,避免了 光板处理工艺 创新 白斑气纹的产生。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LGP 开孔处的光学效果处理问题, 超小挖孔背光模 通过对圆孔处胶框增加胶位,可以明显改善孔后方暗的问 自主 10 组整体解决方案 题;2)纯铁框折弯高度容易出现孔位破损,通过更改铁框 创新 材质、硬度来达到超小孔及孔位漏光。 3 公司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 术以及多年的生产实践,已逐步发展为国内研发实力较强、生产规模较大的重要 背光显示模组企业之一。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发行人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07,146.21 166,968.44 187,284.39 非流动资产 64,029.62 90,020.45 59,565.22 资产总额 171,175.83 256,988.89 246,849.60 流动负债 84,082.18 138,921.47 124,012.37 非流动负债 9,736.00 9,915.85 34,764.22 负债总额 93,818.17 148,837.31 158,776.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25.21 108,110.11 88,073.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357.66 108,151.58 88,073.0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5,206.16 197,592.94 201,234.33 营业利润 -37,195.17 -14,804.60 3,904.60 利润总额 -37,770.92 -14,836.97 3,887.58 净利润 -32,996.82 -10,702.02 4,34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987.79 -10,694.49 4,345.6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61.70 6,725.26 6,603.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03.10 -28,757.69 -30,788.56 4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28 4,791.15 37,377.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56.38 -17,348.95 12,791.7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338.06 30,081.69 47,430.64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7 1.20 1.51 速动比率(倍) 1.10 1.08 1.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4.81% 57.92% 64.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25 2.76 2.78 存货周转率(次/年) 7.33 8.63 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2,987.79 -10,694.49 4,345.61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35,070.10 -12,335.95 1,245.8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58 -0.54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 -1.58 -0.54 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8% -11.95% 5.25%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导致背光显示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业绩由盈转 亏。虽然公司依托较强的研发能力、稳定的客户资源、可靠的产品质量等优势, 产品市场规模和市场地位得到逐步提升,但相关影响因素仍未消除,如果市场竞 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无法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在市场竞争中失利,将可能导致 公司产品价格不占优势或销售量大幅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2)终端应用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发展及其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尤其是智能手机行业 发展日新月异。尽管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 5 趋势,建立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研发体系,形成并掌握了多项研究成果,但终 端应用产品及其技术的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仍可能对公司现有 产品和应用技术构成一定的冲击,如 OLED 技术、Mini/Micro-LED 技术。如果 公司不能提高研发实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研发效率低下等原因不能 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不被客户接受、技术被市场淘汰 乃至客户流失的风险。 (3)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的发展与技术研发实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紧密相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群体基本一致, 主要技术和工艺具有延续性,在产品尺寸、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 存在开拓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况,公司 具备相应的技术储备和量产能力, Mini-LED 在建项目稳步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经过慎重、充分的可 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背光显示模组需求迭代速度快,新标准层出不穷,对技术 要求越来越高,公司能否持续跟进国内外背光行业最新技术,把握住客户最新需 求,开发出富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提升综合方案解决能力,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与经营业绩。 (4)新技术带来的风险 以 OLED 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OLED 技术相较于 LCD 技术具有自发 光、厚度薄、响应速度快、易弯曲及视角广等优点,但由于 OLED 显示面板存 在工艺复杂、良率较低、成本较高、使用寿命较短等问题,且主要应用于中高端 手机市场,在占据智能手机市场绝大部分份额的中低端手机市场中占比较低。虽 然目前显示器市场中仍然以液晶显示技术作为主导,但未来如果 OLED 显示面 板突破技术瓶颈、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冲击中低端智能手机领域, 而公司无法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的 LCD 背光显示模组业务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进而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5)主要产品终端应用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 6 产品主要终端应用智能手机的发展,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但未来若公司主要 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不足,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适应终端应用领域的发展;或公 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或产销状况及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 化导致公司不能为已经开发的新产品成功打开市场;或因手机等终端应用领域的 市场需求下降,则对公司经营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主要产品终端应用 领域相对集中于智能手机的风险。 (6)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客户包括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 集团、信利光电、帝晶光 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知名企业, 并与其保持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由于液晶显示行业客户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管控 较为严格,其供应商一经确定,一般会维持较长时间的稳定合作关系。由于公司 的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31%、90.41%和 81.79%,因此,公司客户的集中度较高。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不佳或财务状况恶化,将会对公司的产 品销售及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产生不利影响。 (7)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这种趋势一方面来自下 游客户的压力,另一方面来自于新产品新技术的逐步成熟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同 时,产品价格水平还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革新、消费习惯、 政府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从下游行业分析来看,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热点变化快,产品更新换代快。 客户能够为新产品支付较高的溢价,当产品进入市场成熟期,客户则会更关注产 品购买成本。随着技术变得成熟,竞争加剧,电子产品的单价也会随之降低。 因此,公司需要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规模生产效率和产品 良品率、采购性价比较高的原材料、拓宽产品线、开发应用新产品,以应对行业 产品价格自然下降的趋势。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由于宏观经济景气 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革新、消费习惯等原因导致产品价格水平下降而公司 未通过有效途径降低生产成本,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 (8)部分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其中高端膜材、导光板塑胶粒等部分原材料 主要依赖进口,高端膜材的核心技术仍主要由境外企业如美国 3M 公司掌握,导 光板塑胶粒主要被日本住友和日本三菱垄断。如果未来进口原材料供应商因意外 事件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者出现汇率波 动等情形,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此外,如果原材料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政治 环境、经济环境、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贸易壁垒、政治风险,将 可能对公司原材料的供给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9)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反射膜、增光膜、扩散膜、黑黑胶等光 学膜材,以及 LED 灯珠、导光板及塑胶粒等。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度,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9.59%、78.30%和 75.99%。 根据测算,假设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公司的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每上涨 5%, 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下降约 3-4 个百分点。虽然公司产品定价以生产成本为基础, 存在一定的价格传导机制,但未来若因发生市场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原材料短缺,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 到不利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不利影响。 (10)政府补助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388.23 万元、1,892.81 万元和 2,981.50 万元,如果未来公司无法继续享受政府补贴优惠政策,公司的财 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1)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公司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车载显示、显示器、笔记本电 脑、TV、VR、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等众多领域,而手机、笔记本电脑 等科技产品均位于中美贸易战中美方加征关税清单之列,一度受到了较为明显的 冲击。目前贸易摩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已逐步减弱,但仍未完全消除,若中美贸 易摩擦未来再次升级,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将继续受到冲击,并向上游供应链传导, 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 2、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及业绩继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1,234.33 万元、197,592.94 万元和 125,206.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345.61 万元、-10,694.49 万元和-32,987.79 万元,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毛利下滑所致,其中 2022 年还受到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手机领域的背光显示模 组,OLED 技术替代及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对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报告 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2.42%、5.86%和 6.40%。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宏观 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 素及公司经营策略、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及质量管理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 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拓展公司产品的应 用领域,但仍面临产业政策变动、产品技术升级、背光显示模组市场竞争加剧、 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确定因素,特别是 OLED 技术替代及行业竞争对公司业绩 的不利影响尚未消除,若公司无法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则存在综合毛利率继续下 降和经营业绩可能继续亏损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带来 重大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8,207.49 万元、71,815.29 万 元和 36,272.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坏账损失,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 重大变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信用政策亦无较大差异。公司 2020 年以 来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受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变化影响,此外信用期较长的客 户的销售占比增加也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 有其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很小。但由于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相对集中,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不佳 或财务状况恶化,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及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681.32 万元、14,392.28 万元和 9 10,685.91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2,075.27 万元、2,604.63 万元和 4,293.48 万 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38%、15.32%和 28.66%。公司主要执行“以 销定产、以产定购”政策,将销售计划、产品生产和原材料采购进行有效结合, 以达到降低库存风险、控制成本和产品质量的效果。近年来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市 场竞争激烈,市场价格呈现下降的行业趋势,公司遵从谨慎性原则,计提一定比 例的存货跌价准备,以确保存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 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市场价格进一步下降,可能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4)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345.61 万元、 -10,694.49 万元和-32,987.79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2.42%、5.86%和 6.40%, 公司净利润及毛利率较报告期初均呈下降趋势。如果公司毛利率继续下滑,或者 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固定资产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 可能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公司现有的 LED 业务,由于受 中美贸易摩擦、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有 所下滑,现有 LED 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存在经济绩效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现有 LED 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 测试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 余额为 62,656.30 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425.69 万元,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 40,230.61 万元。如现有 LED 产品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现有 LED 产品相关 的固定资产经济绩效继续下降,则存在现有 LED 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出现进一 步大额减值的风险。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使得毛利出 现下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高。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继续扩张, 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经营 活动现金流压力,可能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尤其是新业务的持续 拓展,从而使得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紧张导致的相关风险。 10 (6)新增折旧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前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实现收入需要一定时 间,且可能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能 覆盖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存在折旧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同时,如 果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公司收入增长未达预期,亦 会带来公司利润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7)在建工程转固后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为 2,504.29 万元,主要为“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和“厦门新型显示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形成的在建 工程。报告期内的在建工程陆续转固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较多。如果公司毛 利率继续下滑,经营效益持续不能改善,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 导致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后新增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资金筹措不足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投资总额为 85,015.60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后的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方式解 决。尽管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补充上述资 金缺口,但若未来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出现问题、银企关系恶化无法实施间接融资、 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将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正常推 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中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基本建设、厂房装修、设备的选购与安装调试、管理队伍建 设、员工招聘与培训等工作,相关工作环节多涉及范围广,需要协调的事项较多。 虽然发行人建设产品生产线及技术研发的经验较为丰富,但是依然存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出现难以预计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且不能有效应对的可能,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面临一定的风险。 11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 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 素做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 Mini-LED 背光显示模组的制造工艺复杂,高良率及规模化生产需要长时间的技 术工艺积累,壁垒较高,项目从设计到投产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因工程施工、设备引进、调试运行、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储备等都存在不确定 性,进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扩 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未能通过自身培养或 对外招聘等方式,为扩张后的生产经营规模配备必要的人才队伍,或者公司现有 管理体系不能适应扩大后的生产经营规模,且不能及时调整,则可能会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闲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能将相应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产能规模是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判断及自身的发展战略合理确定。但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产业 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格局和技术路线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 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技术优势不足等因素导致下游客户及市场认可度不够、需 求不足,则公司可能面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 因素做出,Mini-LED 市场需求处于较快发展期,相关技术难度较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预计的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业务,虽然相关效益指标充分考虑了公 司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产品价格、成本费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 比项目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 12 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 竞争加剧、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Mini-LED 技术商业化不及预期、行业内竞 争对手短时间内集中大幅扩产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此外,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上述费用的发生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压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建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实际毛利率等项目相关效 益指标等可能与发行人的测算存在一定差异,进而导致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 险。 (7)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大幅增加公司净资产,而相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并产 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至完全释放产能的周 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低于目前水平。同时,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产生相 应的折旧、摊销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成本水平,也可能在短期内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8)本次发行后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须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时间差。 因此,发行当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将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公司 存在因本次发行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导致公司主要终端应用市场发生变化的风 险 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结合公司前次可转换公司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Mini-LED 显示模组新建项目”达产情况,若公司目前来自于终 端智能手机等日用消费品市场收入未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 Mini-LED 相关项目符合预期收益,则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市场或将从以智能手 机为主的市场转向以显示器、TV、车载显示、VR、平板等为主的市场,公司存 在主要终端应用市场发生变化的风险。 13 4、其他风险 (1)Mini-LED 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是公司基于 Mini-LED 商业化发展趋势、自身技术储备及市场需求做出的 判断。Mini-LED 相关产品市场需求逐渐旺盛,公司在报告期内也相应持续扩大 相关产能。如未来下游行业发展增速不及预期或行业产能过剩,公司可能面临 Mini-LED 相关产品售价下降、自有产能过剩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 (2)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收入规模不断提高,随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陆续投产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相应 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将日趋复杂,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持续创新、 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 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如果公司管理团 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 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 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管理风险。 (3)信息披露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政策、补充披露等方式 加强了信息披露管理,未曾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而被深交所等监管部门采 取监管措施,但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较为繁杂,可能存在因公司信息披露 责任人员的疏忽或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将需要 披露的信息告知公司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可能,若因 此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14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5 月 2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2.69 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 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15.06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深 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原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3,640,661 股(含 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30,0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12.69 元/股,向下取整 精确至 1 股),且不超过 62,303,740 股(含本数,为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9,920,316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 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5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6,839 36,999,995.34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1,261 57,999,990.66 6 3 UBS AG 1,726,427 25,999,990.62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4 1,328,021 19,999,996.26 6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5 1,328,021 19,999,996.26 6 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6 1,328,021 19,999,996.26 6 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7 薛小华 1,328,021 19,999,996.26 6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73,705 98,999,997.30 6 合计 19,920,316 299,999,958.96 -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58.9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8,212,511.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787,447.17 元,拟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中大尺寸Mini-LED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85,015.60 20,428.74 2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8,750.00 合计 103,515.60 29,178.74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 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股票转让行为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16 股东共享。 (九)上市安排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鲁学远,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13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主持或 参与新益昌 IPO、深圳瑞捷 IPO、金照明 IPO、卓宝科技 IPO、欣旺达定向增发、 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以及双翼科技、鑫辉精密、瑞柯科技、新凌嘉、冠为 科技、汇源珠宝、索信达、凯越电子、客家银行、东元环境、卓领科技等多个项 目推荐挂牌及后续资本运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 务经验。 万小兵,保荐代表人,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 理委员会华南三部总经理。2006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特变 电工公募增发、祁连山定向增发、青龙管业 IPO、宏辉果蔬 IPO、众为兴 IPO、 新时达并购、欧菲科技定向增发、和宏股份 IPO、宝诚股份定向增发、盛讯达 IPO、 汇美时尚 IPO、鸿效科技 IPO、企朋股份 IPO、清溢光电 IPO(科创板)等项目, 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陈泽勇,经济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具有多 年的审计工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中国联通、海天味业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上市或年度审计工作;2019 年加入广发证券,曾参与广和通等项目的持续督导 和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 务经验。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姓名 其他项目组成员还有王珊珊、张小波、王珏、陈朝晖。 17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未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 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8 第二节 保荐人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 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 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结 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二、本保荐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 的尽职调查,并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19 三、保荐人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1、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2、本保荐人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未通过本次证券发 行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3、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未以任何名义或者方 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0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一、本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同意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保荐人的 相应责任。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履行的程序 (一)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议案。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 21 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 2022 年 5 月 25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 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6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8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核查结论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 续督导工作。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整会 (一)持续督导事项 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协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助发行人制订、执行有关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保荐人对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的 资源的制度 知情权,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协助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利益的内控制度 情况。 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关联交易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保荐人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责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适时审阅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 22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 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 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跟踪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或相关 当事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 应督促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 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报告;可要求 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交 易所规则以及协议约定方式,及时通报信息;可列席 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 关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 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发行人协调相关当事人配合保荐人的保荐工作,并督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促其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保荐人做好保荐 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四、保荐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保荐代表人:鲁学远、万小兵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邮编:510627 电话:020-6633888 传真:020-87553600 五、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保荐人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23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陈泽勇 保荐代表人: 鲁学远 万小兵 内核负责人: 吴顺虎 保荐业务负责人: 武继福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