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华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
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
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截至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本次新增
最近一期 2023 年 占公司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 12 月 13 近一期经 联担保
例 (万元)
率 日担保余 审计净资
1
额 产比例
立华股 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
100% 46.91% 10,000 20,000 2.38% 否
份 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558097681R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兴旺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军
注册资本(万元) 2,600
肉鸡饲养、销售;饲养技术咨询与服务;配合饲料(畜禽)生产和销售;为
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父母代雪
山鸡养殖,商品代雪山鸡销售(限分支机构);畜牧用药(生物制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家禽屠宰;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2023 年 9 月 30
(经审计)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75,356.09 110,077.16
基本财务数据
净资产 53,906.02 58,438.36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130,227.69 97,256.39
利润总额 10,976.85 4,450.75
净利润 10,976.85 4,450.75
经查,常州天牧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公司;
3、担保总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
4、担保额度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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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反担保情况: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 2024 年度融资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公司尚未签署相关
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
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子公司提供融资
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行业前景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
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故被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提供此项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养殖业务的扩展需要,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
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资金需
求,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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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含本次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133,1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 31,961.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0%;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向合作养殖农户提供融资担保)
总余额为 13,0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5%;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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