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宁波市辰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辰立”)、 宁波市阳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樟”)、 宁波市阳雯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阳雯”) 、宁波市阳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莲”)、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生产经营需求,锦浪科技分 别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就为上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象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的共计 35,350 万贷款及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 了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及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等)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 1,300,000 万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可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 保计划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锦浪科技对锦浪智慧的担保额度为 400,000 万元,对除锦 浪智慧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为 900,000 万元,本次担 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宁波辰立 900,000 552,160 347,840 宁波阳樟 900,000 553,160 346,840 锦浪科技 宁波阳雯 900,000 554,810 345,190 宁波阳莲 900,000 556,510 343,490 锦浪智慧 400,000 188,511 211,489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市辰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BRE0XB8J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海港路 10 号 2-74 室(自主申 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杨杭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06-23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 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1.78 282.49 负债总额 251.47 42.04 所有者权益总额 450.31 240.45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11 0.02 利润总额 1.44 -0.05 净利润 1.37 -0.05 (二)公司名称:宁波市阳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C3B3EX9Y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港路 11 号 120 室(自主申 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米雪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11-10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 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84.51 248.09 负债总额 525.46 0.13 所有者权益总额 459.05 247.96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41 - 利润总额 2.20 -0.04 净利润 2.09 -0.04 (三)公司名称:宁波市阳雯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C3BBE78Y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港路 11 号 107 室(自主申 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米雪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11-10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 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32.63 241.09 负债总额 1,186.63 0.13 所有者权益总额 746.00 240.96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9.60 - 利润总额 8.49 -0.04 净利润 8.04 -0.04 (四)公司名称:宁波市阳莲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C2T4LK79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港路 11 号 118 室(自主申 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米雪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11-10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60.56 241.09 负债总额 1,210.64 0.13 所有者权益总额 749.92 240.96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9.99 - 利润总额 7.34 -0.04 净利润 6.96 -0.04 (五)公司名称: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GQ6CY8F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林芝 注册资本:88,892 万元 成立日期:2019-04-17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开发;生产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电力电量;销售自产太阳 能光伏和风能电力电量;太阳能和风能电站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太阳能和 风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 服务;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批发、零售;合同能源管理 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16,739.68 981,016.35 负债总额 896,501.45 668,660.94 所有者权益总额 320,238.23 312,355.41 报表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5,961.16 72,409.80 利润总额 8,404.90 26,079.68 净利润 7,882.82 24,732.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商银行:宁波辰立、宁波阳樟、宁波阳雯、宁波阳莲向工商银行申 请共计 5,350 万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 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 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括不限于诉费、律师费 等)。 (二)宁波银行:锦浪智慧向宁波银行申请 30,000 万授信,保证人的保证 期间为: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 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 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 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四、累积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306.16%。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 745,0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75.4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五、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 公告。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