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调整)的核查意见2023-07-10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二次调整)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
后至登记日之前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由 224 人调整为 221 人。除以上调整外,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管理办
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224 人调整为 221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0.35 万股调整为
415.9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从 105.08 万股相应调整为 103.98 万股。授予价格
从 56.04 元/股调整为 55.64 元/股。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