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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浪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文杰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翔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6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3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
                                             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
                                             踪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股份、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             不适用
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             不适用
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9、关于承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权转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锦浪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完成 2022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为
                                         李文杰、廖翔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对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

                                     3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                      廖翔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