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锦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锦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
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郑亮 楼红英 胡华权
2023 年 9 月 22 日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亮 楼红英 胡华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