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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股份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以及公司董事徐彩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2,637,7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8.46%)的实际控制人曹
 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0,087,04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在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5,043,52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持有公司股份 2,3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2%)的董事徐彩英女士计划在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58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3%。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徐彩英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日 占公司总     有限售条件股   无限售流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总数(股) 股本比例   份数量(股)   通股(股)
                                                                                比例
            实际控制人、董
曹宇中                         56,990,828      22.60%    44,004,000      12,986,828        5.1499%
                事长
            实际控制人、董
刘翔雄                         58,664,000      23.26%    43,998,000      14,666,000        5.8158%
            事、副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董
赵泽明                         56,982,900      22.60%    43,998,000      12,984,900        5.1491%
            事、副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
徐彩英      书、副总经理、     2,328,000       0.92%         1,746,000       582,000       0.2308%
              财务总监
    注 1: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注 2:“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拟减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持数量       总股本
                                                                               (股)       比例


                实际控制人、                    首次公开发行      大宗交易     3,362,346   1.3333%
   曹宇中                       个人资金需求
                  董事长                          前股份          集中竞价     1,681,172   0.6667%

                实际控制人、                                      大宗交易     3,362,346   1.3333%
                                                首次公开发行
   刘翔雄       董事、副总经    个人资金需求
                                                  前股份          集中竞价     1,681,172   0.6667%
                    理
                实际控制人、                                      大宗交易     3,362,348   1.3333%
                                                首次公开发行
   赵泽明       董事、副总经    个人资金需求
                                                  前股份          集中竞价     1,681,176   0.6667%
                    理
                董事、董事会
                                                首次公开发行
   徐彩英       秘书、副总经    个人资金需求                      集中竞价      582,000    0.2308%
                                                  前股份
                理、财务总监

    注 1: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注 2:“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2、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集中竞价自本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证券法规明确的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
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
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董事徐彩英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人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董事徐
彩英女士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徐彩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
泽明先生、徐彩英女士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
生、徐彩英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公司董事徐彩英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