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2023-06-08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
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公司日
常营运资金周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先生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能力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宏伟
2023 年 6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正
2023 年 6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忻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