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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关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
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中富”)预计未来一
年将与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中为”)发生不超
过 2,8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及王先锋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未来一年预计   截止披露日已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价原则     金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
                      PCB 产品及加
销售产品   鹤山中为                  市场价格       2,800.00          0.00
                         工服务
及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企业名称: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MAC3X5UA8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二路 2 号之一、之二
    法定代表人:银光耀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元器件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2023 年 1-7 月,鹤山中为的营业收入为 0.00 元,净利润为
-293,079.46 元。截止 2023 年 7 月 31 日,鹤山中为的总资产为 7,344,867.00 元,
净资产为 2,706,885.54 元。
    关联关系:鹤山中为是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中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深圳中为 40%的股权,深圳中为是公司的参
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璐担任深圳中为董事。因此,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鹤山中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
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截至本公告日,
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方法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
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
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
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将根
据市场原则,在公允、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而定,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
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约定价格、结算方式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业务、公司财
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
愿平等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认
为:因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子公司未来一年预计与鹤山中为发生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预计未来一
 年将与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关联交
 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关
 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预计未来一
 年将与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关联交
 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通过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运
 营成本,充分发挥其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
 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子公司
 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子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将与鹤山中为发生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
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