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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先锋先生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
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王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王先锋:

    经查,你担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你的配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买入公司股票 5,000 股,又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累计卖出公司
股票 5,000 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
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
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
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
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对于上述《警示函》所述的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
经理的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王先锋先生收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并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王先锋先生及其配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
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加强自身及近亲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醒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
定,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