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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3-10-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富电路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
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047 号)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5,2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320,159.3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17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
  1                                                 50,047.61              40,000.00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62,047.61              52,000.00

      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15,320,159.38 元低于《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20,000,000.00 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
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 万平方米印
  1                                    50,047.61         40,000.00         40,000.00
        制线路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11,532.02
             合计                      62,047.61         52,000.00         51,532.02

      四、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
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始终严格
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
意本议案内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本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平安证券对中富电路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惠元                      甘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