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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1-27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3226           债券简称:中富转债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有关修订情况,结合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制度具体修订情
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十六)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须 (十六)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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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2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元;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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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候选 人提名 方式和程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序: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均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
    份的股东均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 东大会选举产生。依法设立的投资者
    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保 护机构 可以公 开请求 股东 委托其
                                   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提名
                                   人 不得提 名与其 存在利 害关 系的人
                                   员 或者有 其他可 能影响 独立 履职情
                                   形 的关系 密切人 员作为 独立 董事候
                                   选人。

    第一百〇一条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董事辞职 应向董 事会 提交书 面辞职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 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披露有关情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 因董事 的辞职 导致公 司董 事会低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 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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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公 司董事 会或者 其专门 委员 会中独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立 董事所 占比例 不符合 法律 法规或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第一百〇八条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5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 会、薪酬 与考核 委员 会和战 略委员
    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会。专门 委员会 成员 全部由 董事组
    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依 成,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照本章程 和董 事会授 权履行职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会审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成 员为不 在上市 公司担 任高 级管理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
    会负责各 专门 委员会 的工作细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
    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员会的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运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6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 上董事、过 半 数 独立 董事 或者监事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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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董事会会议。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董事会召 开临时 董事 会会议 的通知
     知方式为:以通讯方式(电话、 方式为:以现场、通讯方式(电话、
     传真、信函)或书面方式;通知 传真、信函)或书面方式;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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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   为: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特殊或紧
                                     急 情况下 召开的 临时董 事会 会议可
                                     豁免通知时限。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总经理可 以在任 期届 满以前 提出辞

9    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职,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
     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 效。
     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
     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 在任期内 辞职导 致监 事会成 员低于
     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 法定人数,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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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 工 代表监 事人数 少于监 事会 成员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三 分之 一的, 在改选出的监 事就任
     履行监事职务。                  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11   会会议。                        定 期监事 会会议 和临时 监事 会会议
                                     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通知监事,特
                                     殊 或紧急 情况下 召开的 临时 监事会
                                     会议可豁免通知时限。
        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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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歧义时,以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 以在主 管 市场 监督管 理局 最近一次
        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
原制度将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全文将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