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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3-034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
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1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等。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本额度可全部转授信给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公司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本额度项
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
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智慧城市”)股东会决议通过,玉禾
田智慧城市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合计伍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曼青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C栋
 C31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
 白蚁防治、环保工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
 转站的设计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
 运输服务及冰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
 护;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
 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886.87                      201,352.50
负债总额                               132,210.63                      129,888.01
净资产                                  76,676.24                       71,464.48
    项目               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24.62                            209,851.37
 利润总额                                      6,627.43                             24,528.27
 净利润                                        5,211.76                             19,794.22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经审批       截至目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剩余担
                         担保方              的担保       前担保                         是否
                                  最近一期                          使用担保   保额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额度         余额                          关联
                                  资产负债                          额度(亿    (亿
                           例                 (亿         (亿                          担保
                                    率                                元)      元)
                                              元)         元)
玉禾田
           深圳玉禾田
环境发
           智慧城市运
展集团                   100%     63.29%      31           3.17       5.00     27.83      否
           营集团有限
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转授信债务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5、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伍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预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深分市拓五综
字20230529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
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伍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
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
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
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
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该笔担保已经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8,446.00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0,811.95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2、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