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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测绘股份      证券简称:300826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7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3.48 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3.28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 号)核
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06.6821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668.21 万元。公司
可转债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为测绘转债、债券
代码为 123177。
    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
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5,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人民币
29,120,000 元(含税);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5,600,000 股为基
数,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4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28 元/股,计算
过程如下:
    P1=P0-D=13.48-0.20=13.2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