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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关于签订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采购合同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8
  债券代码:123177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
          (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交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城市生命线
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
相关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104.72万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名称: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鹏
    注册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注册资本:126282.7774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国内外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总承包;上述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技术、施工、环
境影响评价、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建筑
材料、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机动车辆、建筑工程专用机械的开发、制造、生产、销
售;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建
材批发;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司法鉴定,社会经济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与苏交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苏交科签订的合
同额分别为27.1万、312.5万和30万。
    4、履约能力分析:苏交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
行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
监管系统)
    甲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内容:甲方主要采购乙方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专项应用模块、地理信息平台、
数据中台的地下管线部分功能、地下管线部分数据治理功能、地理信息能力集、城市内
涝预测预警能力集共6项产品。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4、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零肆万柒仟贰佰元整(11,047,200)人民币(含税)。
     5、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建邺区。
    6、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
司2023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
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本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城市生命线领域的业务开拓取得持续进展,有利
于扩大公司在城市生命线项目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对后续江苏省内试点城市和江苏省外
城市生命线项目的市场开拓有一定的积极示范作用,反映了公司在城市生命线业务领域
得到了相关客户的认可,有助于公司提高在向数智化转型过程中的综合实力。
    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
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
客户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重大
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
在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