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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能电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能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涛                     联系电话:025-84661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祖丰                   联系电话:025-846615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
                                        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
                                        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
                                        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2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
                                                       用进展。2023 年 6 月,
                                                       上市公司取得惠山区工
                                                       业转型聚集区锦舟路与
                                                       北洲路交叉口东南侧地
                                                       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苏(2023)无锡市不
                                因政府土地招拍挂的         动产权第 0115265
                                流程晚于前期沟通的       号);2023 年 7 月 19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时间,致使公司募集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资金项目进展晚于     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募集说明书》计划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将可转债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山
                                                       区工业转型聚集区锦舟
                                                       路与北洲路交叉口东南
                                                       侧地块。截至本跟踪报
                                                       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正
                                                       在开展募投项目实施的


                                     3
                                                     前期准备工作。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违反承诺的补救措施                    是              不适用

6.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7. 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不适用

8. 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是              不适用


                                    4
用方面的承诺

10. 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全额承担
                                          是             不适用
赔偿的承诺函

11.可转债认购意向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 涛




                 保荐代表人(签字):
                                            毛祖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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