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124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13.150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367%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价格(调整后):23.89 元/股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归
属数量为 13.1504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1、标的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 470.0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3,760.0864 万股的 1.98%。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7.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5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 80.38%;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2.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62%。
4、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批预留授予价格为 34.24
元/股。
5、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71 人,包
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第一批预留
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 人,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
人,上述 7 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
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 一 个 归 属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二 个 归 属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三 个 归 属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的议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止。在
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意见。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2-060)。
4、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 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61)。
5、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第二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9、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
249,023,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54167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761,039.6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293753 股,合计转增 106,924,715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55,948,624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
股票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1 万股调整为 58.6043 万股,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 34.24 元/股调整为 23.89 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权益分派,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由 41 万股调整为 58.6043
万股,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 34.24 元/股调整为 23.89 元/股。鉴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1 人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六款第 2 项的相关规定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作废处理上述 1 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7287 万股。作废完成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
应调整为 32.8756 万股。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
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含)前授予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 一 个 归 属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二 个 归 属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三 个 归 属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一批预留授
予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三)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和《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形,符合归属条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预留授予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 W[2023]A703 号)显示:
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为 2,338,541,793.58 元,
长率不低于 30%。 教 2021 年增长 114.08%。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
入; 100%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批预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 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激励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对象中,1 人根据《激励
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第二条第六款第 2 项的相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关规定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资格。其余 4 名激励对象
考核评价结 考核中,其中 3 人为 A,1
S A B C D
果
人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
个人层面归
100% 100% 100% 50% 0%
属比例 属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1 人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六款第 2 项的相关规定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作废处理上述 1 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7287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
2、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调整后):13.1504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67%。
3、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4 人。
4、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后):23.8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已获授的第一批
本次归属限制性 占获授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预留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的
数量(万股)
比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
1 32.8756 13.1504 40%
业务人员(共 4 人)
合计 32.8756 13.1504 -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 4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1504 万股。本次归属安
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
东。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满足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 1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外,公司本次归属
的条件己成就;本次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调整、归属及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