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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丹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丹科技”)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 82,147,872.91 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本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5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391,161.37 元后
(不含增值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608,838.6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8,018,867.92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到账 691,981,132.0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河南金丹乳
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3]000430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
       1                                                  88,212.18                    55,000.00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103,212.18                    70,000.00

           截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3,871,425.69 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656,128,574.31 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方案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
     以 自 筹 资 金 已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80,931,239.83 元 、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1,216,633.08 元(不含增值税),合计 82,147,872.91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80,931,239.83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
                      882,121,800.00          550,000,000.00           80,931,239.83    80,931,239.83
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1,216,633.08 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项名称            发行费用(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                  8,018,867.92               0.00                 0.00

会计师费用                       849,056.60          424,528.30         424,528.30

律师费用                         641,509.43          330,188.68         330,188.68

资信评级费用                     424,528.30          424,528.30         424,528.30

信息披露费用                     419,811.32                0.00                 0.00

发行手续费用                      37,387.80           37,387.80          37,387.80

           合计
                               10,391,161.37       1,216,633.08        1,216,633.0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655 号”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前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及变更资金先行投入‘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
   材料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前次募集
   资金结余及变更资金之和低于上述项目总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2,147,872.91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2,147,872.91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2,147,872.91 元。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655 号”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金丹科技编制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止 2023 年 7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
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14655 号);
   (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