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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9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 “北京大华国际”)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
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
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复生                  赵永德                    余   龙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