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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图南股份:关于公司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300855     证券简称:图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张涛先生、股东丹阳立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19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553%)的公司监事张涛先生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8,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8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2、持有公司股份 5,992,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68%)的
公司股东丹阳立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松投资”)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498,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9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监事张涛先生、股东立松投资出具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持股数量     所持股份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张涛        2,193,750          0.5553%       548,438            0.1388%

立松投资      5,992,740          1.5168%     1,498,185            0.3792%

    注:公司监事张涛先生通过立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5,992,740 股。张涛先生
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本次立松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为张涛先生通过立松投资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于本减持计划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张涛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8,43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88%;立松投资拟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498,1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9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监事张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 月 22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12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
    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因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
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张涛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涛先生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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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股东立松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立松投资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企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
向本企业支付的报酬和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
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2、立松投资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在不违反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
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就股份锁定所作
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状况和公司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2)减持计划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
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减持计划如下:
       ①减持方式
       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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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
式进行减持。
       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②减持价格
       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或
者集中竞价形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
票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③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且,
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
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
交易所予以备案。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持股意向承诺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如果本
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立松投资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立松投资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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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张涛先生、立松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张涛先生、立松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张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丹阳立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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