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5-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欢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收到深交所创业
板关注函,就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待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回收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逾期风险的
重大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补充说明。
就关注函中提及事项及相关要求,保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荐机 构督促 公司进 行了 认真逐 项落
实,及时进行回复并公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月18日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普遍存在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问题、涉规范运作问题的处罚案例等
专题进行深入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6月1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
中 国国 际金 融 股份 有限 公 司采 取 出具 警示 函 措施 的决 定 》
([2022]23号),因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
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2、2022年6月7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中 国国 际金 融 股份 有限 公 司采 取 出具 警示 函 措施 的决 定 》
况 ([2022]32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2年8月1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
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
施的决定》([2022]1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牵
3
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
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4、2022年11月23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2022]207号),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中金公司未
能识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账户当日可用
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交了相关
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