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5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
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 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并参
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 B 座 4 楼
9、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
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0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3.00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有关内容。
3、提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
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
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限制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相 关 议案 征 集 投 票 权 。 详 情 请 参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3-05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
栋 7 楼 701 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股东账
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将上述登记资料以
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
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曾旖,联系电话:0731-88706606,传真:0731-88709537,邮箱:
IR@anker-in.com,邮编:410205。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附件 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6”,投票简称为“安
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 股东大
会结束之日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00 √
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 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 公
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 成的后 果
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
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 东 签 名(法人 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