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
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
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3、公司对外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国强、邓海峰、高文进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