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3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元环保”)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2023 年 5 月 1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数字集控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和现场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煜煊先生主 持 。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17),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 271,741,053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数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13,183,17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41.651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112,645,8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453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8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3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6,365,5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828,2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14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3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77%。 6.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或 2 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46,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8%;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29,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2%;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4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3%;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2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3%;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2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 8.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46,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8%;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29,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2%;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29,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146,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8%;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29,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2%;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29,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8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9%;反对 3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16,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21%;反对 348,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7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德仁、黄婧雅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 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