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4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63,39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61%,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
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其关联
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368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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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安圣元”)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金租”)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
C-2023-0208),将其一批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信
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 年。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中信金租签署了编号为 CITICFL-C-
2023-0208-G-BZA 的《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4 日
3、注册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村美岭头垃圾焚烧发
电厂
4、法定代表人:朱恒冰
5、注册资本:9,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污水综合处理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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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710.49 63,478.63
负债总额 23,578.94 26,510.44
其中:
银行贷款总 9,811.00 9,811.00
额
流动负债总
14,815.95 17,743.56
额
净资产 36,131.56 36,968.19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976.82 3,460.38
利润总额 4,888.55 1,108.92
净利润 3,674.24 817.87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南安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备;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租赁物价值总额:人民币 5043.68 万元。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3 年,自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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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租金支付间隔及期次: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共 12 期。
(二)公司与中信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主债权:债权人与南安圣元签署的编号为 CITICFL-C-2023-
0208 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项下所有租赁附表。
4、担保金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中租金/租前息
/预付租赁成本、手续费(如有)及咨询服务费(如有)、咨询费(如有)为:
人民币【伍仟肆佰壹拾陆万零壹佰贰拾肆元贰角】(小写:¥【54,160,
124.20】),其中租赁成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小写:¥【50,000,
000.00】)。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句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而应
向债权人支付的租前息(如有)、预付租赁成本(如有)、租金及相应
的增值税(如有)、提前还款补偿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押金、手续费(如有)、留购价款、咨询费/咨询服务费(如有)、
保管费(如有)和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保全担保费、仓储费、拆装
费、运输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律师费、税费)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统称为“保证范围”)。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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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之日 , 公司 及全 资/控 股 子 公司担保总额为
563,39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61%;公
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60,00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10%。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南安圣元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CITICFL-C-2023-0208);
(二)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CITICFL-C-2023-0208-G-BZA);
(三)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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