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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郭清海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以下董
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宋小保(召集人)、李昇平、郭清海;
    战略委员会成员:郭清海(召集人)、宋小保、李昇平;
    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昇平(召集人)、宋小保、林凯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小保(召集人)、李昇平、陈光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二、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魏晓兵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
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1、总经理:陈光明
    2、副总经理:林凯雄、朱少芬
    3、财务总监:郑小毅
    4、董事会秘书:朱少芬
    5、证券事务代表:林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6、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少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林煜(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              0663-3904196                    0663-3904196

    传真              0663-3278050                    0663-3278050

    邮箱             zqb@gdmtxw.com                  zqb@gdmtxw.com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副总经理郭人琦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人琦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00 股,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刘小友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小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陈光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就职于江西省吉安县农业机械制造厂、揭阳市粤海化纤有限公司。曾荣获
2009-2012 年度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先进个人。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
广东蒙泰纺织纤维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蒙泰高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林凯雄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广东蒙泰纺织纤维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凯雄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3、朱少芬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曾就职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监事等职务。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2 月至今担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揭阳市青年硕博联合会副会长;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少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4、郑小毅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广东蒙泰纺织
纤维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广东蒙泰高新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纳塔
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毅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5、林煜先生:199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于广东蒙泰纺织
纤维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就职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就职于广东潮汕人互联网
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资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郭清海之姐郭丽双的子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担任公司监事,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