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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科智能: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8-15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
年与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表检验”)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对此前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总额不变,且调整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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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明细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年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预计增加或减   变更后预计     截止本公告日
             关联人                             初初预计金
易类别                      容       定价原则                  少额度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额
                        销售水表、   参照市场
向关联     泉州市水务   智能远传水   公允价格
方销售     水表检验有   表、智能管   双方协商       2800         -200          2600           759.81
  商品       限公司     网等相关智   确定
                        慧水务产品
向关联                               参照市场
           泉州市水务
方采购                               公允价格
           水表检验有    水表                       100          200           300            98.15
产品、商                             双方协商
             限公司
  品                                   确定

 合计                                               2900          0            2900           857.9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503156119585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一如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1995年02月25日

             7、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甘霖路50号(自来水服务大楼)

             8、经营期限:1995年02月25日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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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量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仪器仪
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
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
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6月30日,泉州水表检验资产
总 额 为 57,026,761.33 元 , 净 资 产 为 54,421,323.10 元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9,422,759.16元,净利润为572,820.74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泉州水表检验15%的股权,公司总经理、董事季永聪先生为泉州
水表检验现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

    泉州水表检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
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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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单位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
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
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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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并
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公司经
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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