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汉洋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023 年 7 月 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