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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11-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西日
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42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2,8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67.24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172.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天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开户银
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实际投入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集资金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
     1                                                           27,345.72          556.33
             中心项目
     2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                  6,284.80          56.94
                            合计                                 33,630.52          613.2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
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
投资者负责以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经过审慎研究论证,
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江西
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由 2022 年 11 月 30 日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
 1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及研发中心项目
 2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
自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
不确定性增加,公司新产品的量产与推广尚需时间,如按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
扩大产能,有可能造成公司现阶段产能过剩。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事项,项目的新建将大幅增加基
础设施投入,如产能利用不足,后续产生的折旧摊销等费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
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使智能制造中
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
经营情况,减缓了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智能制造中心
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自公司募集资
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加,
公司新产品的量产与推广尚需时间,另外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特别是精测精调
业务暂未快速增大,运维中心项目与公司业务推广相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
司秉承审慎的原则,结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对运维中心项目的管控较为严格,
减缓了运维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

    综上,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以及
谨慎投资的原则,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
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经
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形势、市场环境、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并经审慎研究决定,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导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江西高新轨道测
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和“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
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11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不涉及项
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未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锋                  曾   媛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