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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汇创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昺                  联系电话:0512-62938511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文彪                联系电话:0512-6293851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
                                是
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无
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
                              是
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
                              是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 不适用
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不适用
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
                                无
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
                              0次
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
                                不适用
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
                                不适用
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
                                是
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
                                无
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减持价
                                                  是            不适用
格的承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期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
                                                  是            不适用
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候的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不适用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   昺                      薛文彪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