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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明”)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现就相
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东莞聚明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G038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振安西路 9 号振安科技工业园振园西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数码配件、精密
模具、塑胶配件、自动化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口罩(非医用)、劳保用
品;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 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状况:东莞聚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5,080,675.73                  695,188,973.69

负债总额                               541,591,162.53                  576,680,218.3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00.00                   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73,627,798.88                  408,599,789.97

资产负债率                                     82.67%                           82.95%

净资产                                 113,733,029.71                  118,508,755.32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7,145,497.91                  425,457,148.54

利润总额                                24,720,101.36                    2,371,044.82

净利润                                  22,908,009.02                    2,193,962.21


   三、《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
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
费、强制执行费等;
    7、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
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
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 35,000 万元,
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
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