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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
区 2-2 栋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8,175,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72,972,979 股的 62.53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97,348,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7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所持股份 10,826,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6.2592%。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的股
份总数为 2,581,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 1.492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8,175,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81,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8,175,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81,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8,175,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81,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8,175,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81,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政律师、周冲冲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