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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律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3-05-1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4、31、41、42 楼        邮编:518034
24/F、31/F、41F、42F, Tequbaoye Buli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五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节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4
问题 1 ............................................................................................................................................... 4
问题 3 ............................................................................................................................................. 10
第二节 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19
问题 1 ............................................................................................................................................. 19
问题 2 ............................................................................................................................................. 31
第三节 关于加审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 51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51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52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53
四、发行人的设立......................................................................................................................... 5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57
六、发起人和股东......................................................................................................................... 5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58
八、发行人的业务......................................................................................................................... 5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66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7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06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11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1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1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1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1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15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16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16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6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8
二十二、结论意见....................................................................................................................... 118
第四节 签署页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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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编号:GLG/SZ/A3990/FY/2023-330


致: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
师工作报告》”),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更新
稿)》(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更新稿)》”)及《国浩律师(深
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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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更新稿)》(以下
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更新稿)》”)。
     鉴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补充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调整
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 1-3 月,故本所律师对发行人
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加审期间”)是否存
在影响本次发行的情形及在调整后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是否符合发行的实质条
件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并就《审核问询函》《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
了补充核查和更新,现本所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更新稿)》、《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更新稿)》的补充,不
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更新稿)》、《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更新稿)》中声明的事项适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其余均与《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更新稿)》、《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更新稿)》使用的简称含义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
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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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1
     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46,003.12 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
(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一)、体外诊断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一是前次募投项目的延续和升级,可实现多联快速检测并简化
检测步骤。项目二拟单独建设体外诊断快速检测产品的生产车间,提升自动化生
产水平,主要应用于毒品检测、传染病检测及相关半成品,目前公司 20 余项体
外诊断产品正在进行Ⅱ/Ⅲ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中,毒品多项联合检测试剂盒(胶
体金免疫层析法)等多项产品已完成临床试验。项目三拟扩大动物诊断业务的布
局,开拓动物诊断市场,预计新增产能 1,350.00 万盒/条。前述项目均已取得深
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出具的《告知性备案回执》,达产后预计每年将分别
产生净利润 3,399.19 万元、3,678.59 万元、4,034.11 万元。申报材料称,发行人
核心原材料之一为硝酸纤维素膜,主要依赖国外进口,且市场供应紧张;2022
年 3 月,发行人向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龙进)预付硝酸纤
维素膜采购款 5,920.00 万元,超过 2022 年第一季度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的
总和。此外,发行人 IPO 募集资金净额 17,535.33 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前次募集资
金累计使用比例为 13.98%。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各募投项目和现有业务的主要区别和联系,如
为扩产产品,请结合扩产前后产能释放情况、行业发展情况、产品市场规模及市
场占有率、预计市场增长率,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竞争优势、产品销售渠道、下
游客户需求、在手订单与协议签订情况、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同行业可比公司
项目投资情况等说明产能规划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相关风险;如为新增产
品,除需说明上述情况外,请进一步结合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
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相关产品是否均已完成临床试验、通过验证并注册,
相关工艺是否达到量产条件,后续量产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等,说明本次募投项
目是否存在产品注册或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闲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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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等风险;(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披露的预计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目前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等,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进展不及预期或迟延的情形,相
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在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情况下建设本次募投项目
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频繁融资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具备大规模扩产的相
关管理经验和同时开工建设项目的实施能力,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结
合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发行人报告期业绩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情况,
将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相关产品的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进行对比,
分析说明本次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并就相关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的影响进
行敏感性分析; 4)项目一至项目三单位产能投资及单位产能成本是否存在差异,
与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对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5)
结合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进度安排,现有在建工程的
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计提情况、折
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相关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6)本次募
投项目环评是否仅需取得《告知性备案回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已取得
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备案或许可;(7)本次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未来五年
预计对硝酸纤维素膜等原材料的耗用情况、市场供应情况、已取得的原材料供应
及协议签署情况,是否存在原材料进口依赖、供应不足、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形,
并结合报告期硝酸纤维素膜采购价格走势、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价格波
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拟采取保障原材料供应、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措
施及有效性;(8)结合厦门龙进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发行人与厦门龙进的合作年
限、报告期向其采购各类产品的金额及占比等,说明发行人向厦门龙进采购的原
因、背景及合理性,合作是否稳定,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3)(5)(7)涉及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3)(4)(5)并发表明
确意见,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对截至最新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出具专项报
告,请发行人律师核查(6)(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是否仅需取得《告知性备案回执》,是否符合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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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定,是否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备案或许可
       (一)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是否仅需取得《告知性备案回执》,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根据发行人取得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备案证书、发行人出具的
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环评
备案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备案

    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深环宝备【2022】1059 号

    2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深环宝备【2022】1064 号

    3                  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深环宝备【2022】1062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涉及

       发行人募投项目实施地为深圳市,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 年版)》第三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各派出机
构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名录所列审批类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审批;本名录所列备案
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实施告知性备案。”
       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 年版)》附
表“二十四、医药制造业”中“49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77 药用辅料及包
装材料制造 278”项目中明确,“含有机合成反应的药用辅料制造;含有机合成
反应的包装材料制造;有废水、废气排放需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卫生材料及医
药用品制造”属于审批类(报告表),而“其他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
备案类;备注中明确“医疗试剂盒参照此类;不含仅组装或分装的”。同时,前
述附表的说明中明确载明:“建设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需要配套
污染防治设施’:(1)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过程,不对外排放;(2)
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拉运处理;(3)仅排放冷却塔水、
锅炉水、纯水制取尾水。”
       根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
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鉴
于前述项目的生产废水均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且不进行外排,根据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 年版)》之规定,前
述建设项目均不视为“需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因此前述募投项目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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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影响评价分类属于“医药制造业”之“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中的“其他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
理名录(2021 年版)》的规定,属于备案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实施告知
性备案。
       因此,除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
项目(二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仅需履行
告知性备案。
       (二)是否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备案或许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募投项目备案证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
提供的资质证书、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不涉及开展业务;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系进行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生产,募投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亦涉及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试剂研发,现行有效的食品快速安全检测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对于食品
快速安全检测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无特殊的准入性资质要求;募投项目动
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拟投产产品为动物诊断试剂,募投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亦涉及体外诊断快速检测试剂、动物诊断试剂的研发,且前述募投项
目均为依托现有业务进行的扩产项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就现有业务取得了所需的全部资
质、备案或许可,相关资质情况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节     关于加审
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之“八、发行人的业务”之“(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
经营方式”。
       此外,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正积极推进多
项动物诊断产品的国内外注册工作,待产品取得相关注册证后,发行人将根据市
场情况调整投产产品,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进行。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为依托现有业务进行的扩产项目
和产品。就发行人现有业务,发行人已经取得了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备案或许
可。
       二、结合厦门龙进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发行人与厦门龙进的合作年限、报
告期向其采购各类产品的金额及占比等,说明发行人向厦门龙进采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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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背景及合理性,合作是否稳定,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
     (一)结合厦门龙进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发行人与厦门龙进的合作年限、报
告期向其采购各类产品的金额及占比等,说明发行人向厦门龙进采购的原因、背
景及合理性
     1.结合厦门龙进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发行人与厦门龙进的合作年限、报告期
向其采购各类产品的金额及占比等
     根据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龙进”)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厦门龙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5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21 号 3F 之一
       营地
    法定代表人                               XIAOQUN JIA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10567205K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技
                       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
     经营范围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
                                                    目)
                       体外诊断试剂和体外诊断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配套服务,医
     主营业务          疗器械生产、销售等。公司主打产品有 FISH 探针试剂、PCR 试剂、
                               常规病理试剂、自动染色仪器、FISH 成像系统。

     根据厦门龙进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所律师对厦门龙进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
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发行人提供的销售合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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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行人 NC 膜的生产领用单、采购入库单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自 2022 年起
开始与厦门龙进合作,截至报告期末仅采购一笔 NC 膜,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3 月 20 日,厦门龙进与易瑞生物签署《销售合同》,易瑞生物向厦
门龙进采购 NC 膜 5,920 卷,单价 8,849.56 元/卷(不含税)。该笔合同总价款
5,920.00 万元,占 2022 年度公司采购额总额的 14.2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该次购买的 NC 膜已到货。
     2.说明发行人向厦门龙进采购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根据厦门龙进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所律师对厦门龙进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
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免疫层析试纸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数据、相关行业研究报告、
新闻报道,核查发行人的交易相关的业务合同、NC 膜入库单据、NC 膜的生产
领用单、采购入库单以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表示,
其向厦门龙进采购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具体如下:
     (1)交易背景
     发行人向厦门龙进采购 NC 膜主要是基于 NC 紧缺的背景下产生的交易。自
2020 年新冠产品需求爆发以来,新冠抗原检测产品的需求旺盛,从而带动了对
核心原材料 NC 膜的需求大增。由于检测产品对 NC 膜的质量要求较高等原因,
目前国内新冠检测试剂厂商生产所用的 NC 膜仍然以进口为主,公司核心供应商
德国默克、德国赛多利斯的产能及跨国物流难以满足爆发性的市场需求,导致
NC 膜的供需矛盾极为严重。在 NC 膜紧缺的情况下,直接供应商德国默克、德
国赛多利斯虽然未大幅涨价,但采购额度有限,进而市场上出现了二手 NC 膜转
让的情况。
     (2)交易原因及合理性
     厦门龙进在检测产品需求暴涨初期即进行了战略预判,积极介入新冠检测产
品的研发与布局,并且进行了 NC 膜等核心原材料的战略储备,后续考虑 NC 膜
对外转让的利润足够可观,故厦门龙进将部分战略储备 NC 膜库存对外销售。发
行人在 2021 年年底对未来新冠市场预期较好,在获悉厦门龙进有意向对外转让
NC 膜时,在 2022 年年初公司与厦门龙进达成了 NC 膜采购协议。
     发行人向厦门龙进采购的平均价格为单价 8,849.56 元/卷,均为德国默克公
司的 NC 膜,而在新冠检测产品需求暴涨发生之前公司于报告期内向德国默克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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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NC 膜产品的平均价格为 2,455.42 元/卷,相较新冠检测产品需求暴涨之前涨
幅为 260.41%,NC 膜的涨价对检测试剂的毛利率影响约下降 2.6 个百分点,影
响较小。2022 年 1-6 月,在新冠检测试剂价格大幅下降、NC 膜大幅涨价的情况
下,发行人新冠检测试剂的销售毛利率仍然能高达 64.11%以上,因此 NC 膜在
二手市场上售价高达万元/卷是合理的,发行人与厦门龙进按照 8,849.56 元/卷的
采购价格具备合理性。
     综上,自从新冠检测产品需求暴涨爆发以来,NC 膜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
涨。同时,发行人新冠检测试剂业务快速发展,在原有供应商暂时无法满足需求
的情况下,公司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核心原材料 NC 膜,具备合理性。
     (二)合作是否稳定,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
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表示,发行人与厦门龙进不存在长期的
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此次交易是基于特定情形下双方正常的商业需求,
双方合作属于偶发性,不具备稳定性。
     根据本所律师对厦门龙进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厦门龙进出具的无关联关系
声明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的查询结果、发行
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厦门龙进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3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27,194.1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
2,132.06 万元。发行人对外投资包括对深圳市芮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芮海)、深圳正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瑞投
资)、深圳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瑞投资)等,相关企业分
别设立于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3 月、2022 年 5 月,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发行人认为
上述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此外,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 519.36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深圳芮海、正瑞投资、鼎瑞投资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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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历次投资的时间和金额、是否均已全额实缴,相关投资协议主要内容,说
明是否均已明确基金投资方向仅投资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
认定相关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理由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2)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
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
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
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
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
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等房地产业务
     (1)境内主体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一级参股公司(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一级参
股公司仅包括发行人直接参股的公司,不包括发行人的子公司参股的公司,下同)
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境内一级
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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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系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一类医疗器械的销
                             售;机动车的销售;快速检测车的销售;洁净工程、实验室工程、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软件的技术开发、批发与零售;食品安全咨
                             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药品委托生产;专用
                             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易瑞生物     发行人
                             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不含医药产品及其它限制项目);检测仪器设备租赁;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动物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兽药生产、销售(凭
                         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食品安全检测;
                                                   餐饮服务(职工内部食堂)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生物试剂(不含药品、危险化学品)。
           发行人控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北京易准
             子公司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区块链技术的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的技术咨询;一卡通技
                             术的技术开发;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管理;物联网技术
                             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虚拟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数字积分系统
           发行人控股        的技术开发;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
检易网络
             子公司      发、销售;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经营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
                         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
                         产品的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发行人控股
秀朴生物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子公司
                         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医疗器械的研究、
                               开发、生产与销售;生物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研发(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兽医专用器械
           发行人控股        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爱医生物
             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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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系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兽药生产;兽
                             药经营;药品进出口;动物诊疗;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
                         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
                         维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太赫兹检测
                             技术研发;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警用装备生产(须公安机关认定资格);警用装备
                         销售(须公安机关认定资格);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发行人控股
深圳稷安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子公司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第一类医疗器
                             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检验检测
                         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医疗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人体基因诊断与
                         治疗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发行人间接
珠海稷拓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
           控股子公司
                         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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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系
                         类医疗器械租赁;检验检测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
           发行人间接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珠海稷安
           控股子公司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
           发行人控股
深镧科技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依法须
             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元器件、分析仪器及机械整机及配件、软件的研
                             发、销售;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土壤检测及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系统集
                             成;分析仪器及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推广;分析仪器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代理;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
           发行人参股
至秦仪器                     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
              公司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从事电子科技、环保科技、生物科技、医疗器械、纺织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的开发,仪器仪表、计算
           发行人参股
科源电子                     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弱电工程的安装、调试、维护,投资咨询,企业
              公司
                         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易科新创   发行人参股        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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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系
              公司           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
                             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
                         (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参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正瑞投资
              企业                                       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参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鼎瑞投资
              企业                                       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表之情况,易瑞生物及爱医生物的经营范围中存在“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易科新创的经营范围中存在“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正瑞投资、
      鼎瑞投资的经营范围中存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的情况。
           根据易瑞生物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瑞生物
      存在将租赁房产对外转租的情况,但发行人的前述行为目的在于将闲置的部分租
      赁房产对外出租,目的在于避免资源浪费,不属于经营房地产业务的行为,易瑞
      生物不存在以对外租赁或“低买高卖”为目的,购买或开发房地产并对外出租的
      行为,经营范围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同时易瑞生物
      承诺,其并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不从事且未来亦不打算从事房地产开发、
      经营、销售的业务。
           根据爱医生物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爱医生物
      未进行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的事项,经营范围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不涉及房地
      产开发业务。同时爱医生物承诺,其并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不从事且未
      来亦不打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的业务。
           根据易科新创出具的书面说明,易科新创的经营范围中的租赁服务(不含出
      版物出租)并不包括房地产出租业务,易科新创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不
      从事且未来亦不打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的业务。
           根据正瑞投资及鼎瑞投资出具的书面说明,正瑞投资及鼎瑞投资经营范围中
      的投资活动不包括进行房地产投资,正瑞投资及鼎瑞投资目前且未来均不会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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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正瑞投资及鼎瑞投资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不从事且
未来亦不打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的业务。
     (2)境外主体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境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为易瑞美国、秀朴
美国、秀朴香港、PT SUPERBIO LABORATORY BIOTECHNOLOGY(以下简称
“印尼公司”)、韩国萨易及 BIOEASY(SG)PTE.LTD.(以下简称“易瑞新加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主体的相关登记注册文件、部分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易瑞美国、秀朴美国、秀朴香港出具的书面说明,易瑞美国、秀朴美国、
秀朴香港的经营范围中的内容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易
瑞美国、秀朴美国、秀朴香港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不从事且未来亦不打
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主体的相关登记注册文件、部分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印尼公司及易瑞新加坡出具的书面说明,印尼公司及易瑞新加坡的经营
范围中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印尼公司及易瑞新加坡不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不从事且未来亦不打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主体的相关登记注册文件及韩国萨易出具的书面说
明,韩国萨易的经营范围存在房产租赁的情况,但截至目前,韩国萨易未进行房
产租赁行为,韩国萨易不从事且不存在房地产相关开发、经营或销售业务,不具
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一级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确认,其目前均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
     2.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
     (1)关于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
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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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
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
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
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公告及《审计报告》等资料,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
境内一级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境内一级参股公
司目前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出具的书面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的公示信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境内一级参股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关于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参股公司
     根据部分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出
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提供的境外主体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前述境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一级参股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
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
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一级参股公司
出具的书面说明、部分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一级参股公司中仅有易
瑞美国拥有商业房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发行人、易瑞美国出具的书面说明及发行人提供的易瑞美国与
BaronHill,LLC 签署的房产买卖协议等相关文件,易瑞美国向 BaronHill,LLC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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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买了位于 1715Corrigan Avenue, La Verne, CA 91750 的房产,面积 11,872ft2。该
房产位属于 BP 区(即一般行政和办公用途)。购买前述房产的目的系为易瑞美
国办公用途,报告期内,易瑞美国存在将前述房产的部分对外出租的情况,该出
租事项系因易瑞美国在购买前述房产前已存在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的继
续履行,不属于以对外租赁或“低买高卖”为目的的购买或开发房地产并对外出
租行为,不属于经营房地产业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述租赁合同
已经履行完毕,前述房产不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易瑞美国出具的书面说明,易瑞美国未来不存在将该等商业房
产对外出售或出租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仅有发行人的控股
子公司易瑞美国存在拥有商业房产的情况,该房产系购买所得,目前用于易瑞美
国的办公用途,目前无出租的情况,易瑞美国不存在将该等商业房产对外出售或
出租的计划或安排。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一级参股公司未持
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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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1
     发行人在首次问询回复中称本次募投项目之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拟扩
充 1,350 万盒/条的产能,其中,牛早孕系列产品占新增产能的 80%,另外 20%
的产能计划用于生产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 法)产品(以下
简称猪瘟检测产品)和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产品(以下简称
山羊支原体产品)两个新增产品。关于猪瘟检测产品,发行人称其曾取得相关产
品评价并在 2019 年、2020 年实现收入,与申报材料所称“动物诊断业务仅 2022
年 1-9 月实现收入且金额较小,主要产品为牛早孕快速检测试剂”存在差异;根
据中国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使用有关
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行人原审批通过的非洲猪瘟试剂已作废,
目前发行人尚未取得非洲猪瘟产品相关注册证书。关于山羊支原体产品,自 2020
年 10 月取得兽药证书后,目前处于监测期,根据农业部审批的时限,监测期为
5 年,能否通过存在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其他公司取得
同类非洲猪瘟检测产品注册证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取得注册证书
时间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预计投产时间安排等,说明自 2021 年以来发行人
未取得非洲猪瘟产品注册证书的原因、合理性,后续取得非洲猪瘟产品注册证书
的具体流程、预计耗时,预计投产建设时间是否合理、谨慎,未取得相关证书是
否对相关产品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
结合兽药类产品从研发至上市的主要流程,农业部相关规定、监测期的具体监测
内容及指标、监测方式、监测结论及具体出具方式,发行人或其他可比公司产品
通过监测期并进入生产的具体案例,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预计投产时间安排等内
容,说明预计投产建设时间是否合理、谨慎,自 2020 年 10 月以来取得监测结论
情况,是否需连续 5 年均通过监测检验后才能生产,如期间存在未通过情形是否
存在补救措施,未通过监测是否对相关产品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如无法取得相关注册证书或通过监测期,说明拟采
取的替代措施及有效性,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相关产线是否可用于生产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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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人其他产品,说明具体情况,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考虑相关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
理、谨慎;(4)发行人称其曾取得猪瘟检测相关产品评价并在 2019 年、2020 年
实现收入,与申报材料内容存在差异的具体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完整。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3)涉及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3)(4)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其他公司取得同类非洲猪瘟检测
产品注册证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取得注册证书时间等,本次募
投项目建设及预计投产时间安排等,说明自 2021 年以来发行人未取得非洲猪瘟
产品注册证书的原因、合理性,后续取得非洲猪瘟产品注册证书的具体流程、
预计耗时,预计投产建设时间是否合理、谨慎,未取得相关证书是否对相关产
品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次募投项目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预计第 3 年上半年开始投产,
当年预计实现达产 50%,至第 6 年全部达产。若自当前开始计算建设期,则募投
项目预计最快将在 2025 年开始投产,至 2028 年全部达产。本次动物诊断核心产
品牛早孕系列产品已研发成功,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三类生产线可以分别生产不
同技术路线的牛早孕产品,因此,若募投项目在 2025 年投产后,各生产线均可
以用来生产已有的牛早孕系列产品。
     2022 年 6 月,公司的非洲猪瘟检测产品“非洲猪瘟病毒荧光 PCR 检测试剂
盒(免提取)”已通过了农业农村部的评审(等同于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已
于 2023 年 1 月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因此,发行人
非洲猪瘟检测产品已取得相关资质,已具备生产销售的资质条件,不会对募投项
目产品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结合《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其他公司取得同类非洲猪瘟检测
产品注册证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取得注册证书时间等
     1.《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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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非洲猪瘟在全球 20 余个国家广泛传播,2020 年 3 月起,我国出现多
起非洲猪瘟病例,威胁国内食品安全与食品供应,加强源头检测工作、控制疾病
传播的需求紧迫。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
提高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准确性,规范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和使
用行为,2020 年 8 月中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
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农办牧〔2020〕42 号)(以下简
称“《通知》”)。
     《通知》规定:①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生猪及其产品开展非洲猪瘟病
毒检测,应当使用已取得农业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
②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未参加或未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
试验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以及通过比对试验但目前未申请注册的非洲猪瘟
病毒诊断制品,一律停止生产经营;③通过比对试验、已申请注册但尚未获得批
准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可继续生产经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通知》附件,发行人非洲猪瘟检测产品属于《通知》中规定的“通过
比对试验、已申请注册但尚未获得批准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可继续生产
经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其他公司取得同类非洲猪瘟检测产品注册证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名称、取得注册证书时间等
     根据 2020 年 10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兽医诊断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
求》(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342 号)规定:“经评审认为符合注册要求的改良型兽
医诊断制品,核准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由中试生产企业向
农业农村部申请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并免除其提交《新兽药注册证书》的要
求。”
     发行人非洲猪瘟检测产品属于改良型新兽药,于 2022 年 6 月已通过了评审
(等同于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无需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已于 2023 年 1
月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因此,发行人非洲猪瘟检
测产品已取得相关资质,已具备生产销售的资质条件。以下为中国农业农村部官
网查询的关于发行人非洲猪瘟产品被评审通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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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备注               公告日期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
  非洲猪瘟病     所、哈尔滨国生生物科技股份有
                                                     改良型新兽药无
 毒荧光 PCR      限公司、上海拜诺生物科技有限
                                                     需核发新兽药注      2022 年 6 月 2 日
  检测试剂盒     公司、南京诺唯赞动物保健有限
                                                         册证书
  (免提取)    公司、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取得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相关情况如下:
                                                   兽药产品批准文
  通用名称                企业名称                                           有效期
                                                        号
 非洲猪瘟病
 毒荧光 PCR    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兽药生字
                                                                      2023.01.09-2028.01.08
 检测试剂盒            (发行人子公司)              191408924
 (免提取)

     (二)说明自 2021 年以来发行人未取得非洲猪瘟产品注册证书的原因、合
理性,后续取得非洲猪瘟产品注册证书的具体流程、预计耗时
     发行人子公司爱医生物的非洲猪瘟产品已经农业部评审通过,属于改良型兽
医诊断制品,无需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爱医生物已于 2023 年 1 月取得农业
农村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因此,发行人非洲猪瘟检测产品已取
得相关资质,已具备生产销售的资质条件,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前述回复。
     (三)预计投产建设时间是否合理、谨慎,未取得相关证书是否对相关产品
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子公司爱医生物非洲猪瘟产品已经农业部评审通过,属于改良型兽医
诊断制品,无需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爱医生物已于 2023 年 1 月取得农业农
村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因此,发行人非洲猪瘟检测产品已取得
相关资质,已具备生产销售的资质条件,不会对相关产品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
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前述回复。
     二、结合兽药类产品从研发至上市的主要流程,农业部相关规定、监测期
的具体监测内容及指标、监测方式、监测结论及具体出具方式,发行人或其他
可比公司产品通过监测期并进入生产的具体案例,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预计投
产时间安排等内容,说明预计投产建设时间是否合理、谨慎,自 2020 年 10 月


                                          4-1-2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以来取得监测结论情况,是否需连续 5 年均通过监测检验后才能生产,如期间
存在未通过情形是否存在补救措施,未通过监测是否对相关产品生产构成实质
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结合兽药类产品从研发至上市的主要流程,农业部相关规定、监测期
的具体监测内容及指标、监测方式、监测结论及具体出具方式,发行人或其他可
比公司产品通过监测期并进入生产的具体案例
     1.兽药类产品从研发至上市的主要流程
     公司的动物诊断类产品属于兽医诊断制品,根据法规,用于动物疫病诊断或
者免疫监测的兽医诊断制品纳入兽药注册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
修订)、《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22 修订)、《兽医诊断制品注册分类及
注册资料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342 号)等法规规定,兽药类产品从研发至
上市的主要流程包括:
     (1)研发完成并申报注册。按照兽药管理的兽医诊断制品产品经过实验室
研究、中试、临床试验等研发流程,完成产品研发后,可以向我国农业农村部申
报兽药产品注册。
     (2)农业农村部核准注册。对于创新型兽医诊断制品,经评审符合注册要
求的,农业农村部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对于改良型兽医诊断制品,经评审
符合注册要求的,核准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不发放《新兽
药注册证书》。
     (3)申请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后可生产相应产品并上市。兽医诊
断制品被核准注册后,由符合兽药生产要求的生产企业向农业农村部申请核发兽
药产品批准文号。农业农村部在核发新兽药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时,可以设立不
超过 5 年的监测期。设置监测期的,在监测期内,被核准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的生产企业(法规规定最多不超过 3 家)可以正常生产,在监测期内不批准其他
企业生产或者进口该新兽药。兽药监测期届满后,其他兽药生产企业可以按规定
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发行人非洲猪瘟产品未要求监测期。
     因此,兽药类产品从研发至上市的主要流程包括研发完成并申报注册、农业
部核准注册、申请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上市等阶段。
     2.关于监测期



                                  4-1-2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我国兽药相关法规体系尚待完善,现有法规仅对监测期进行了较为笼统的规
定。监测期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法规名称                                  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保证动物产品质
                               量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需要,可以对新兽药设立不超过 5 年的
          《兽药管理条例》
  1                            监测期;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或者进口该新
          (2020 年修订)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在监测期内收集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
                               反应等资料,并及时报送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农业农村部在核发新兽药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时,可以设立不超过 5 年的监测期。在监测期内,不批准其
                               他企业生产或者进口该新兽药。
         《兽药产品批准文          生产企业应当在监测期内收集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
  2      号管理办法》(2022    应等资料,并及时报送农业农村部。
             年修订)              兽药监测期届满后,其他兽药生产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第
                               七、九或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但应当提交
                               与知识产权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或授权书,或者对他人专利权
                               不构成侵权的声明。
                               1、新兽药监测期自新兽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
                               2、监测期内的新兽药,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
                               只能由新兽药注册企业生产,但最多不超过 3 家(必要时,
                               按注册排序确定);新兽药注册单位中无相应生产条件的,可
                               以转让 1 家其他企业生产。
                               3、在产品监测期内,生产企业应当收集该新兽药的疗效、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良反应等资料,每满 1 年向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报送一次监
  3      农业部公告第 1899
                               测情况总结报告,直至监测期结束。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
        号》(2013 年 2 月)
                               整、准确。
                               4、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对收到的监测情况总结报告进行评
                               价,并及时提出评价意见报农业部。农业部根据评价意见,
                               可以要求企业开展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研究,提供相关
                               材料;对发现药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
                               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兽药,依法撤销产品批准文号。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实践中对于监测期的执行情况、公司产品情况,可以将
监测期的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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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1)不强制设置兽药监测期。《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修订)、《兽药产品
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均规定“可以”对新兽药设立不超过 5 年的
监测期,不强制一定设置监测期。比如,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346 号,批准公
司产品“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注册,并核发《新兽药注册
证书》,该产品的监测期为 5 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561 号,批准公司产品
“非洲猪瘟病毒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免提取)”注册,公告未提及产品监测
期。
       (2)设置监测期的,在监测期内,被核准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
业(法规规定最多不超过 3 家)可以正常生产,在监测期内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
或者进口该新兽药。兽药监测期届满后,其他兽药生产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兽药
产品批准文号。
       (3)法规未明确监测期的具体监测内容及指标、监测方式、监测结论及具
体出具方式,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也未查询到监测期执行的具体信息。相对人用
药管理,我国兽药相关法规体系尚待完善,现有法规仅规定“在产品监测期内,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每满 1 年向农业部兽药评
审中心报送一次监测情况总结报告”,未明确监测期的具体监测内容及指标、监
测方式、监测结论及具体出具方式。通过查询 A 股上市公司公告、首发申请文
件等公开信息,未查询到关于监测期执行的具体信息。
       (4)公司产品属于兽医诊断制品,兽医诊断制品不涉及不良反应,监测期
内被依法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的可能性很小。根据规定,农业部可以“对发现药效
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兽药,依法撤销产
品批准文号”。公司的部分动物诊断产品虽然属于按照兽药管理的兽医诊断制品,
但兽医诊断制品属于体外用检测产品,非动物治疗内服药物。与内服兽药不同,
兽医诊断制品不涉及法规中规定的不良反应,难以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重大
危害,因此,兽医诊断制品产品在监测期内被依法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的可能性很
小。
       (5)经公开信息查询,没有查询到未通过监测期或监测期内被撤销产品批
准文号的兽药案例。通过查询农业农村部公告、上市公司公告、首发申请文件等
公开信息,没有查询到未通过监测期或监测期内被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案例,



                                     4-1-2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也没有公司就可能无法通过监测期提示风险。部分公司将兽药监测期解读为对新
兽药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开信息具体内容
                        2019 年度 MDAB 产品内销单价下降,主要是由于 MDAB 产品
                        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兽药产品,新药监测期结束前,公司作为该
           绿康生化
  1                     产品的唯一供应商毛利水平相对较高。2018 年末新药监测期结
          (002868)
                        束后,竞争对手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为保持
                                 产品竞争力,公司适当降低了产品价格。
                        根据农业部 1899 号公告,在监测期内,新兽药由不超过 3 家新
                        兽药注册证书上署名企业生产;监测期外,新兽药可以由所有新
         乾元浩生物股
  2                     兽药注册证书署名企业、或原研单位许可的其他具备生产条件的
          份有限公司
                        企业进行生产。上述规定是对新兽药在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后的
                                      一定时间内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6)结合法规及实践,监测期是国家对新批准的新兽药产品的应用跟踪和
对知识产品的保护,一般不影响产品生产上市,除非在监测期内出现重大生物安
全事故。监测期内只允许 3 家生产,一方面方便安全监管,生产厂家越多,如果
产品出现安全事故越难控制;另一方面,监测期对生产企业数量的限制也是对获
批注册的新兽药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3.发行人或其他可比公司产品通过监测期并进入生产的具体案例
       发行人尚未有动物诊断试剂通过监测期并进入生产。我国尚未出现主营业务
主要为动物诊断产品的上市公司,当前,国内涉及动物诊断业务的上市公司/新
三板公司主要包括科前生物(688526)、瑞普生物(300119)、中牧股份(600195)
等,但其主营产品为动物疫苗等兽药。未上市的动物诊断产品生产企业主要包括
哈尔滨国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询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基础数据库”,科前生物(688526)约有 14 项
产品在 2017 年 11 月之前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按照监
测期最长 5 年计算,该 14 项产品均已通过监测期;瑞普生物(300119)有 2 项
产品在 2017 年 11 月之前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按照监
测期最长 5 年计算,该 2 项产品均已通过监测期;中牧股份(600195)约 11 项
产品在 2017 年 11 月之前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且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按照监
测期最长 5 年计算,该 11 项产品均已通过监测期。


                                       4-1-2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经查询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基础数据库”、农业农村部公告,非上市公司
哈尔滨国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 2 项动物诊断产品已通过监测期,具体如下:
 序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及      监测     是否通过
         公司名称       注册证书及取得时间
 号                                                  取得时间          期       监测期
       哈尔滨国生生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
                                              兽药生字 080478832
  1    物科技股份有    毒 ELISA 抗体检测试                            3年          是
                                                  (2018 年 6 月)
          限公司       剂盒(2017 年 2 月)
       哈尔滨国生生    牛支原体 ELISA 抗体
                                              兽药生字 080478846
  2    物科技股份有         检测试剂盒                                4年          是
                                                  (2018 年 6 月)
          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因此,兽药类生产企业产品通过监测期的案例很多,除非在监测期内出现重
大生物安全事故,监测期一般不影响产品生产上市。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预计投产时间安排,预计投产建设时间是否合理、
谨慎,自 2020 年 10 月以来取得监测结论情况,是否需连续 5 年均通过监测检验
后才能生产,如期间存在未通过情形是否存在补救措施,未通过监测是否对相关
产品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预计投产时间安排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
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预计第 3 年上半年开始投产,当年预计实现达产
50%,至第 6 年全部达产。若自当前开始计算建设期,则募投项目预计最快将在
2025 年开始投产,至 2028 年全部达产。
      2.“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无法通过监测期的概率较
低,若无法通过监测期对该产品的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无法通过监测期的概率
较低,若无法通过监测期对该产品的生产构成实质性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1)该产品处于监测期内,以下为中国农业局官网公告取得新兽药证书的
企业情况:
                                                                 新兽药注册证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监测期
                                                                     书号

山羊支原体山羊      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月      (2020)新兽药      5年




                                         4-1-2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新兽药注册证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监测期
                                                                书号

肺炎亚种抗体检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   证字 51 号
测试纸条           份有限公司、洛阳现代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
                   公司、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湖北省
                   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目前有 2 家企业可以生产,公司未生产该产品。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346
号,公司产品“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取得《新兽药注册证
书》((2020)新兽药证字 51 号),监测期为 5 年。经查询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
基础数据库”,深圳市心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
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2 年 9 月 8 日取得公司同种产品“山羊支原体山
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因此该产品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开始进入监测期,并将于 2026 年 12 月 28 日(5 年后)结束监测期。目
前,深圳市心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监测期内可
以生产该产品的企业。
     (2)根据本题回复前一问可知,公司产品属于兽医诊断制品,兽医诊断制
品不涉及不良反应,监测期内被依法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的可能性很小,法规中提
到的不良反应主要针对的是动物服用的药物、动物疫苗等,因此山羊支原体产品
无法通过监测期的概率较低。
     3.补救措施及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采用的是免疫层析技术路线,发行
人牛早孕系列产品中也有采用免疫层析技术,因此,即使山羊支原体产品无法取
得生产批文,动物诊断募投项目仍然可以用于生产牛早孕系列产品。
     由于公司动物诊断产品、食品安全产品基于免疫层析技术、PCR 技术等相
同的方法学,对于相同方法学的生产线,动物诊断生产线、食品快检生产线相互
切换具备可行性,动物诊断生产线的建设标准高于食品快检生产线,动物诊断生
产线切换为食品安全快检生产线较为容易。因此,如果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
抗体检测试纸条无法通过监测期或在监测期内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则作为补救
措施,相关产品产线可以用于生产食品快检产品。
     综上,未通过监测期山羊支原体产品虽然无法进行生产,但对募投项目生产



                                       4-1-2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线运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如无法取得相关注册证书或通过监测期,说明拟采取的替代措施及有
效性,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相关产线是否可用于生产发行人其他产品,说
明具体情况,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考虑相关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一)如无法取得相关注册证书或通过监测期,说明拟采取的替代措施及有
效性,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相关产线是否可用于生产发行人其他产品,说明
具体情况
     如果非洲猪瘟病毒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免提取)无法完成生产批准文号
注册,或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无法通过监测期,作为替代措
施,相关产品产线可以用于生产牛早孕产品或食品快检产品;且经测算,若前述
两个项目无法达产,募投项目仍然盈利,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非洲猪瘟病毒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免提取)无法完成生产批准文号
注册,或山羊支原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无法通过监测期,作为替代措
施,相关产品产线可以用于生产牛早孕产品或食品快检产品;且经测算,若前述
两个项目无法达产,募投项目仍然盈利,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分析如下:
     (1)倘若两个新增产品无法顺利进入生产,那么富余的产能可以用于生产
已有的动物诊断牛早孕系列产品,牛早孕系列产品含有免疫层析技术和 PCR 技
术系列产品,因此生产相应技术路线的牛早孕系列产品可以与两个新增产品生产
线共用,具备可替代性;
     (2)动物诊断生产线与食品快检生产线相互切换具备可行性。动物诊断生
产线建设标准高于食品快检生产线,动物诊断切换成食品快检生产线较为简单,
食品快检产品覆盖免疫层析、分子 PCR 和酶联免疫三种技术路线,即动物诊断
的所有生产设备都可以转换为食品快检生产设备。
     综上可知,即使非洲猪瘟产品和山羊支原体产品两者无法进入量产也不会对
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所建成的生产线还可以用于生产动物诊断产品,以及可
以切换成食品快检生产线进行生产食品快检产品。
     (二)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考虑相关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4-1-2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综合本反馈问题 1 中的“第一问”和“第二问”回复可知,非洲猪瘟产品已
通过产品认证注册并于 2022 年 9 月份提交了生产批文的注册,山羊支原体产品
已进入了监测期,根据过往案例,监测期的通过概率较大,总体而言,两个新增
产品进入量产的概率较大。
     发行人在相关效益测算中已考虑了非洲猪瘟以及山羊支原体产品可能无法
实现量产的情况,募投效益测算中,发行人针对非洲猪瘟和山羊支原体的预计效
益测算较为保守,两者在测算中预计达产后预计可以实现 2,405.20 万收入,仅占
动物诊断募投项目预计总收入的 19.36%,对应净利润预计 805.21 万元,占动物
诊断募投项目总利润的 19.96%。在募投效益测算中,预计总收入为 12,422.00 万
元,净利润 4,034.11 万元,剔除前述两个新增产品的利润后,募投项目其他产品
达产后净利润仍然能达到约 3,228.9 万元。
     综上,一方面新增产品实现量产的概率较大,未来投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发行人在效益测算时,对非洲猪瘟和山羊支原体产品的效益进行了相对
保守的估计,占动物诊断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比重不足 20%,即使未来两个产品无
法量产,也不会对动物诊断整个募投项目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募投项目仍然可
以实现较好的盈利水平。因此,发行人在相关效益测算已考虑相关情况,效益测
算是合理谨慎的。
     四、发行人称其曾取得猪瘟检测相关产品评价并在 2019 年、2020 年实现收
入,与申报材料内容存在差异的具体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
     动物诊断业务实际属于食品安全大类,公司 IPO 阶段将非洲猪瘟检测产品
收入计入食品安全业务,为保持 IPO 及再融资阶段数据的连贯性,公司未调整
IPO 阶段财务数据,仍将 2019 年、2020 年的非洲猪瘟检测产品收入计入食品安
全业务,故再融资申报材料中 2019 年、2020 年无动物诊断业务收入。相关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如下:
     1.2019 年、2020 年,公司非洲猪瘟检测产品实现收入,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
剂名单的通知》(疫控(诊)【2019】74 号),2019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的非洲
猪瘟病毒直扩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通过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审批,



                                   4-1-3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全国仅 26 家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产品通过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次非洲猪
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公司于 2019 年、2020 年分别实现非洲猪瘟产品收入
350 万元、455.30 万元。
     2.公司 IPO 阶段将非洲猪瘟检测产品收入归入食品安全业务。公司于 2020
年 6 月提交 IPO 申请,于 2021 年 2 月上市,公司 2019 年、2020 年处于 IPO 审
核的报告期内。鉴于动物疫病是引发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动物诊
断业务实际属于食品安全大类,其部分客户与公司食品安全客户重叠。且公司动
物诊断产品种类少、收入很小,公司在 IPO 期间将非洲猪瘟检测产品收入并入
食品安全检测收入,未单独披露该业务板块。
     3.再融资阶段,公司成立子公司爱医生物,并将动物诊断业务作为未来重点
发展方向,再融资阶段单独披露动物诊断业务。2022 年 1 月,公司成立子公司
爱医生物,单独发展动物诊断业务。目前,公司牛早孕产品实现销售,山羊支原
体山羊肺炎亚种抗体检测试纸条已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非洲猪瘟产品已经农业
部评审通过,同时公司启动牛病毒性腹泻抗体检测试纸条、牛副结核病抗体检测
试剂盒等多项新产品的新兽药产品注册及准备工作,动物诊断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将其作为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因此,再融资阶段,公司单独披露动物诊断业
务收入。
     4.公司未调整 IPO 阶段披露的数据,故再融资申报材料中 2019 年、2020 年
无动物诊断业务收入,本次再融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为保持 IPO 阶
段及再融资阶段数据的连贯性,公司未调整 IPO 阶段财务数据,仍将 2019 年、
2020 年的非洲猪瘟检测产品收入计入食品安全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 2
     发行人在首次问询回复中称本次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二)拟投资 11,483.4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0,233.31 万元)扩充
570 万份次体外诊断试剂的产能,2022 年同类业务现有产能为 6,100 万份次;上
述信息与募集说明书披露 2022 年 1-9 月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成品产能 4,800 万
份次存在差异。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固定资产为 7,058.96 万元,如相关固定资产全
部用于生产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其对应产能按回复所称 6,100 万份次计算,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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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产能投资与项目二单位产能投资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发行人体外诊断检测试
剂相关业务 2021 年未形成产能,2020 年相关产能为 250 万份次,2022 年 1-9 月
产能利用率为 73.89%,生产量与产能之间的差额为 1,253.35 万份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1)结合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的产品结构、相关业务模式、
生产及销售方式、产能计算方式及具体过程、对应产能涉及投资金额等,说明报
告期内体外诊断检测试剂大幅波动的原因、合理性,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
剂业务单位产能投资与项目二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合理性;(2)结合体外诊断
检测试剂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项目二涉及的免疫层析快速检测技术与核酸检测
技术的主要区别、主要应用场景、所需资质及取得情况,境内外对于两种技术的
使用及市场需求情况,各技术产品对应的主要生产企业、产能及市场占有率等,
说明最近一期末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存在 1,253.35 万份次空间的前提下,扩产
570 万份次体外诊断试剂的必要性、合理性,未来相关产品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产线是否可用于生产发行人其他产品,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或存
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并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形,效益测算是
否考虑产线用于生产其他产品的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3)关于体外
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回复所称 2022 年产能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产能存在差异的
原因、合理性;(4)逐项说明前述事项对应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的产品结构、相关业务模式、生产及销售方式、
产能计算方式及具体过程、对应产能涉及投资金额等,说明报告期内体外诊断
检测试剂大幅波动的原因、合理性,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单位产
能投资与项目二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合理性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同时结合项目进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体外诊断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不再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并调整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下反馈回复主要基于前次反馈回复时的市场以及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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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出的回复,具体如下:
     (一)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的产品结构、相关业务模式、生产及销售方式
     经查阅相关公开信息资料及访谈发行人的相关负责人员,按照检测原理分类,
公司的体外诊断试剂 100%收入属于免疫层析试剂,按照检测物质分类,体外诊
断试剂主要为新冠检测及其他检测,其中新冠检测试剂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
及 2023 年度一季度实现的收入占体外诊断业务收入比重在 95%以上,其他产品
占比较低。新冠病毒检测系列产品主要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其他体外诊断
快速检测系列包括毒品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心脑血管疾病检测、炎症检测、
呼吸道检测、血液筛查、肠道检测、热带病检测等试剂。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公告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目前面向的市
场以海外为主,销售的体外诊断产品包含产成品和半成品,其中半成品面向的客
户主要是体外诊断公司,产成品以海外贸易商为主,最终市场为医疗机构或个人
消费者。
     (二)产能计算方式及具体过程、对应产能涉及的投资金额,报告期内体外
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大幅波动的原因、合理性
     1.产能计算方式及具体过程
     (1)决定产能上限的核心环节为装配环节,装配环节产能受限于装配环节
工人数量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公告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对发行人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检测试剂产成品的产能限制主要在于装配环节,免疫层
析试剂的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偶联标记、稀释、点膜、点金、配液、处理、灌浆、
粘膜、切割、装配和检验多个步骤,在装配环节需要大量的人工,而在装配之前
以自动化设备为主,所需人工较少,产能可以非常大,但由于装配环节工序较多,
设备无法进行全自动组装。因此发行人的装配环节人员人数是限制公司产能的主
要因素。
     上市公司安旭生物(688075)为体外诊断公司,以 POCT 免疫层析产品为主,
与发行人业务相近,根据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四、发行人销
售和采购情况”之“(一)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1、主要产品的产
能及产销情况”原文摘录产能计算相关内容:(1)试剂条切割后形成数量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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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条试剂,需进行大量的装配工作,装配环节人员人数是限制公司产能的主要因
素;(2)公司自有员工产能及劳务外包产能根据装配环节人员出勤情况及熟练程
度进行产能统计;(3)公司产能与装配环节人员变动趋势相匹配,2020 年略有
下降主要系新冠检测产品需求暴涨期间用工困难,新入职人员较多,熟练程度低。
2021 年 1-6 月,随着后端装配环节自动化设备的增加,人均产能有所提升。
     结合安旭生物披露的产能情况以及自身情况可知,限制发行人的产能主要在
于装配环节,而装配环节取决于装配环节工人数量以及工人人均产能,决定工人
人均产能一方面与工人熟练程度有关,另一方面与配备自动化设备数量有关。
     (2)产能的计算方式
     发行人体外诊断产成品的产能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总产能=装配工人人数*标准工作工时*年度工作日天数*单位标准产能
     由于装配工人人数的调整可以改变总产能,理论上,装配工人数量越多产能
越大,最终将受限于装配环节前的自动化环节的产能,但往往由于生产车间空间
问题,无法容纳那么多生产工人,因此生产线存在一定弹性空间,产能的下限以
公司装配环节的正式员工进行测算,产能上限则受限于车间大小、其他环节产能。
     根据 POCT 上市公司明德生物(002932)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明德
生物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该文件中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明德新疆设
计常规日产能为 100 万人份,紧急情况下日产能可扩充至 600 万人份。”从明德
生物披露信息来看,其明德新疆常规产能为 100 万人/份,紧急情况下可扩充至
600 万人/份,明德生物 2022 年 1-9 月实现了 74.70 亿元的营收规模。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披露信息及对发行人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发行人与明德
生物一致,发行人的产能也分为常规产能(即日常产能)和非常规产能(弹性产
能),以下分别就发行人常规产能和弹性产能进行说明如下:
     ①发行人常规产能情况
     发行人在 2022 年度日常装配工人人数(正式员工)为 60 人,2023 年度 1-3
月日常装配环节工人人数(正式员工)约为 40 人。每天标准工作工时为 8 小时,
年度标准工作日为 250 天,单位小时标准产能为 90 份/小时,以此计算常规产能
如下:
     2022 年年度常规产能=60 人*8 小时*250 天*90 份/小时=1080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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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常规常能=40 人*8 小时*250 天*90 份/小时=720 万份
                  ②弹性产能介绍以及发行人弹性产能情况
                  A.弹性产能说明
                  发行人的弹性产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方面可以通过正式员工加班
           获得,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劳务外包来增加产能。
                  同行业 POCT 公司也存在相同的情况,以下为部分同行业 POCT 上市公司
           为应对大量新冠订单而进行了大量劳务外包来获得增量产能,具体如下:

 POCT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
上市公司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营 业 收 入
                           355,655.16       -33.76%    536,920.38        945.54%    51,353.36    144.06%     21,041.23
           (万元)

热景生物   劳务外包费
                            34,191.28       -31.01%     49,563.38    3,621.56%       1,331.79    100.00%               -
(688068) 用(万元)

           劳务外包工
                             1,291.57       -33.64%       1,946.47   3,748.30%         50.58     100.00%               -
           时(万小时)

           营 业 收 入
                           876,793.81       -13.78%   1,016,916.77       211.43%   326,535.56    788.83%     36,737.68
           (万元)

东方生物   劳务外包费
                            74,819.24       95.81%      38,210.15        537.15%     5,997.00    100.00%               -
(688298) 用(万元)

           劳务外包工
                             2,474.49       69.32%        1,461.44       640.95%      197.24     100.00%               -
           时(万小时)

                  由上表可知,热景生物、东方生物在 2020 年新冠业务报增后进行了大量的
           劳务外包,劳务外包费用大幅增加,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获得了弹性产能。
                  B.发行人弹性产能情况
                  弹性产能通过加班或劳务外包方式相较常规产能获得的额外产能,因此弹性
           产能需要根据生产工人的工时上限进行计算,以生产工人加班 4 个小时为上限计
           算,每周加班一天,按此计算,单个工人的工作时限从一年 250*8 小时提升至
           300*12 小时(即每季度 900 小时),外包工人和正式工人加班新增的工时即为弹
           性产能,因此,弹性产能计算如下:
                  a.弹性产能=总产能上限-常规产能=所有生产工人工时上限*90 份/小时-常规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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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所有生产工人季度工时上限=工人月末加权平均数量*300 天*12 小时/4=员
          工月末加权平均数量*900 小时
                 以下为发行人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总产能上限计算情况:
                                                                                                  个人单位产能
                                         总工时上限
                          各月末加                      实际工作        总产能上限    实际产       (份/小时)
            装配环节                     (万小时)
 时间                     权平均数                      时间(万小       (万份)     量(万                 实际
            工人类别                     ②=①*900                                                标准
                          (人)①                       时)③         ④=②*⑥      份)⑤                产量⑦=
                                           小时                                                  产能⑥
                                                                                                             ⑤/③
            正式工人               60             5.4            5.43          486        495        90       91.11
2022 年
            外包工人         109.75            9.88              9.03          889     800.93        90       88.73
1 季度
                 小计        169.75           15.28          14.46         1,375.00   1,295.93       90       89.62
            正式工人               60             5.4             5.3          486        480        90       90.51
2022 年
            外包工人         202.35           18.21          17.49         1,639.00   1,560.90       90       89.22
2 季度
                 小计        262.35           23.61              22.8      2,125.00   2,040.90       90       89.52
            正式工人               60             5.4            2.46          486     209.82        90       85.22
2022 年
            外包工人              100              9                -          814           -       90              -
3 季度
                 小计             160          14.4              2.46      1,300.00    209.82        90       85.22
            正式工人             61.00         5.49              5.56        494.10    510.00        90       91.73
2022 年
            外包工人         330.00           29.70          28.50         2,673.00   2,634.40       90       92.44
4 季度
                 小计        391.00           35.19          34.06         3,167.10   3,144.40       90       92.32
          合计               245.78           88.48          73.78         7,967.10   6,481.23       90       89.17
            正式工人             40.00         3.60              3.65        324.00    350.00        90       95.89
2023 年
            外包工人         100.00            9.00              5.00        810.00    177.70        90       35.54
1 季度
                 小计        140.00           12.60              8.65      1,134.00    527.70        90       61.01
          合计               140.00           12.60              2.50          8.65   1,134.00   527.70       90.00

                 注 1:对于外包工人,根据发行人与劳务公司合作情况,可随时调配的劳务工人在 100
          人以上,因此,在计算产能上限时各月末工人加权平均人数在低于 100 人时,按照 100 人计
          算;

                 2022 年度的弹性产能=7,967.10 万份-1,080 万份=6,887.10 万份
                 2023 年 1-3 月的弹性产能=1,134.00 万份-180 万份=954.00 万份
                 c.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各季度常规产能、弹性产能、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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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前述计算可知,发行人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的常规产能和弹性产
 能在各季度对比如下:
                                                                             单位:万份

                                   产能                                    产能利用率
     时间                                                    实际产量
                    常规产能      弹性产能            合计              常规产能    总产能
 2022 年 1-3 月         270.00    1,105.00        1,375.00   1,295.93   100.00%    94.25%
 2022 年 1-6 月         540.00    2,960.00        3,500.00   3,336.83   100.00%    95.34%
 2022 年 1-9 月         810.00    3,990.00        4,800.00   3,546.65   100.00%    73.89%
2022 年 10-12 月        1080.00   6,887.10        7,967.10   6,481.23   100.00%    81.35%
 2023 年 1-3 月         180.00     954.00         1,134.00    527.70    100.00%    46.53%

      2.对应产能涉及的投资金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于发行人目前所有生产线均是建设在租赁产
 房,因此,目前体外诊断业务对应的产能涉及的投资主要为生产设备,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体外诊断业务对应的生产设备原值为 4,930 万元。
      3.报告期内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大幅波动的原因、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相关披露信息及出具的书面说明,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产成品产能分别为 250.00 万份、 万份、7,967.10
 万份和 1,134.00 万份,2021 年降低到 0 份次,2022 年则达到了 7,967.10 万份,
 大幅波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出现了较大波动,一方面产能受厂房建设情况
 有关,另一方面受装配环节工人产能的影响,2020 年新冠检测产品需求暴涨后,
 发行人的新厂房于 2020 年底投产,但 2021 年全部用于生产半成品,并于 2022
 年开始生产产成品。2019 年和 2020 年的产能为 250 万份,发行人新冠业务订单
 是在 2021 年发生了大幅增长,因此,2019 年和 2020 年常规产能即可满足产成
 品需求,因而 2019 年和 2020 年产能相对较低,2022 年产能较大一方面扩张了
 新厂房,另外一方面则是释放了弹性产能;
      (2)2021 年发行人体外诊断产成品产能降低至 0,主要系发行人在 2021
 年接到了大量新冠半成品订单,基本无产成品订单,为完成半成品订单,发行人
 装配环节的工人全部转移到了半成品生产环节,即装配环节无产能,2021 年体
 外诊断试剂收入为 40,996.91 万元,全部为半成品收入,因此,2021 年主要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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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了大量的半成品订单放弃了少量的产成品订单,导致 2021 年体外诊断产成品产
能为 0;
     (3)2022 年体外诊断试剂产成品产能为 7,967.10 万份次。根据前述关于“产
能计算方式及具体过程”可知,7,967.10 万份次的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弹性产能构
成,发行人在 2022 年招聘了一部分装配环节工人同时进行了劳务外包,实现了
产能大幅增长。
     (4)2023 年一季度发行人体外诊断试剂产成品产能为 1,134.00 万份,由常
规产能和弹性产能构成。进入 2023 年面对全球市场大环境的变化,发行人体外
诊断业务面临巨大挑战,公司配合市场持续优化 POCT 业务结构,减少了体外外
诊断业务正式工人和外包工人的数量,因此产成品的产能减少。
     综上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大幅波动是合理的。
     (三)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单位产能投资与项目二存在显著差
异的原因、合理性
     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业务与项目二单位产能投资差异对比需按照常规产能
计算更为合理,以下就以常规产能计算进行对比的合理性及对比情况进行分析:
     1.以常规产能计算单位产能投资在不同项目之间对比更具可比性
     企业在投资固定资产生产项目时一般考虑追求长期投资回报率最大化,而并
非短期效益最大化,通过劳务外包方式或员工大量加班来实现弹性产能短期内可
以增加效益,但长期而言难以维持。
     短期来看,通过弹性产能来追求效益最大化意味着要大量的加班、更加拥挤
的生产车间、员工高流失率等,会对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带来风险,一旦出现产品
生产质量问题会对企业带来较大甚至致命的风险,甚至会因为某一批产品问题而
失去重要客户。因此,保证生产质量是企业追求长期投资回报率最大化的前提,
而通过扩产来实现平衡员工工作时间,降低员工流失率,是公司保证产品生产质
量的重要手段。
     基于长期投资回报率的考虑,对于体外诊断这类产能弹性空间较大的行业,
体外诊断公司在建设投资项目时,主要根据常规产能进行测算预期效益以及投资
回报率。常规产能之外的弹性产能受限于厂房空间、人员数量等而波动空间大,
不适合纳入弹性产能来分析投资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因此,本次项目二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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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体外诊断产线的固定资产进行对比单位产能投资时,按照常规产能对比更具
合理性。
     2.现有体外诊断产线与项目二单位投资产能对比
     由于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生产线均建设在租赁厂房,而本次体外诊断募投项
目建设在自有厂房,为对比本次体外诊断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的合理性,以下通
过对比现有体外诊断业务的设备投资额与本次项目二的设备投资额进行对比,同
时与上市公司明德生物(00293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
POCT 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项目的投资是否合理,具体对
比如下:
                                设计产能        设备投资额     单位产能设备投资
             项目
                                (万份)         (万元)         (元/份)
 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         1,080          4,930.00            4.56
项目二(免疫层析技术路线)         570           3,450.20            6.05
  明德生物 POCT 募投项目
                                   635           5,131.50            8.08
    (免疫层析技术路线)

    注 1:明德生物 POCT 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募投项目均是采用的免疫层析技术路线;
    注 2:明德生物数据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的单位产能投资为 4.56 元/
份,本次募投项目二和明德生物同类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分别为 6.05 元/份
和 8.08 元/份,明德生物的单位产能投资要高于发行人。
     发行人本次项目二单位产能投资高于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主要与设
备类型、价格差异有关,本次项目二配备了更多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提升了自动
化程度,对生产线进行了升级,同时现有体外诊断生产线部分设备购买时间较长,
本次募投项目二配置的同类设备也相应进行了升级并提价,这就导致本次项目二
单位产能设备投资要高于现有体外诊断生产线。
     明德生物单位产能投资高于发行人与双方选择的生产设备品牌、以及设备配
置数量有关,但从明德生物的单位产能投资来看,发行人项目二的单位产能投资
是合理的。
     综上,发行人现有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单位产能投资与项目二在生产设备
投资额方面存在差异,相关差异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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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合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项目二涉及的免疫层析
快速检测技术与核酸检测技术的主要区别、主要应用场景、所需资质及取得情
况,境内外对于两种技术的使用及市场需求情况,各技术产品对应的主要生产
企业、产能及市场占有率等,说明最近一期末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存在
1,253.35 万份次空间的前提下,扩产 570 万份次体外诊断试剂的必要性、合理性,
未来相关产品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产线是否可用于生产发行
人其他产品,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或存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并使用本次
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形,效益测算是否考虑产线用于生产其他产品的情况,
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一)免疫层析快速检测技术与核酸检测技术的主要区别、主要应用场景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资料的查阅情况及对发行人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免疫层
析快速检测检测技术与核酸检测技术的检测原理、应用场景、优缺点对比如下:
检测
                     检测原理              优点       缺点              应用场景
方法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主要用荧光定                             “金标准":抗原进入机体
        量 RT-PCR 技术,在检测过程中,              样本采集     需要一定的潜伏期才会
        先采用 RT-PCR 技术将新冠病毒                质量影响     产生 IgM 和 IgG,这一
        的核酸(RNA)逆转录为对应的                 检测结果, 期间,血清无法检出 IgM
                                         灵敏度
        脱氧核糖核酸(DNA);再采用荧               对试剂盒     与 IgG,核酸检测能检测
核酸                                     高、特异
        光定量 PCR 技术,将得到的 DNA               质量、检测   处于窗口期的患者是否
检测                                     性强、准
        进行大量复制,同时,使用特异                资质要求     收到感染,应用场景:
                                         确性高
        性探针对复制得到的 DNA 进行                 相对较高, 在各项条件允许的情况
        检测,如果存在新冠病毒仪器可                检测时间     下优先采用核酸检测,
        检测到荧光信号从而证明新冠病                较长。       适合对存量病毒容忍度
        毒的存在。                                               较低的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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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检测原理                  优点          缺点             应用场景
方法

                                                       不适用于
         采用免疫学原理进行检测,可分
                                                       早期诊断;
         为抗原检测和抗体检测,抗原/抗
                                            反 应 快   通量不高,
         体检测试剂均基于抗原与抗体特
                                            速、操作   试纸的准     该方法无需特殊处理标
         异性结合的免疫学原理,新型冠
                                            简便、无   确性高度     本,仅需一滴血即可在
免疫     状病毒基因编码多个结构蛋白,
                                            需 昂 贵   依赖于抗     15min 内通过肉眼观察
层析     例如 N 蛋白、E 蛋白和 S 蛋白等,
                                            设 备 辅   体的特异     获取检测结果,应用场
法       这些蛋白包括多个抗原表位,利
                                            助、全血   性,如果抗   景:大规模的快速检测
         用抗原与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原
                                            操 作 无   原抗体质     和筛查
         理,可通过抗体检测抗原或通过
                                            需提取     量不好,容
         抗原检测抗体的存在,从而直接
                                                       易造成误
         证明样本中含有新型冠状病毒。
                                                       判

     注:来源于公开资料。

       由上表可知,核酸检测和免疫层析法各有优缺点,免疫层析法检测速度快、
便捷,但同时面临灵敏度、准确性不够高的问题,在病毒载量较低的情况下,采
用免疫层析法可能无法检测出新冠病毒,具体对比如下:




       注:来源于公开资料整理。

       (二)所需资质及取得情况
       发行人体外诊断业务目前体外诊断业务以免疫层析法为主,暂无核酸检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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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的体外诊断产品,目前体外诊断业务主要面向境外,境内尚处于开拓期。根据
国内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医疗器械符合进
口国(地区)的要求,发行人目前所销售的体外诊断产品均已取得出口所在国要
求的资质,公司对外销售的体外诊断成品取得了相应的欧盟 CE 认证、美国 FDA
认证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目前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冠检测试剂取得
了 24 项欧盟 CE 认证,单一检测项目可以根据不同检测标志物、检测方法等进
行系列产品认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中文名称                            注册编号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 抗体检测试
  1                                                      BE/CA01/1-17510-00001-IVD
                  剂盒(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荧
  2                                                      BE/CA01/1-17510-00002-IVD
                          光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
  3                                                      BE/CA01/1-17510-00003-IVD
                       (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唾液抗原快速检测试
  4                                                      BE/CA01/1-17510-00004-IVD
                        剂盒(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唾液抗原检测试剂盒
  5                                                      BE/CA01/1-17510-00005-IVD
                        (荧光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
  6                                                      BE/CA01/1-17510-00006-IVD
                        (荧光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胶
  7                                                      BE/CA01/1-17510-00007-IVD
                          体金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S 抗体检测试剂盒(胶
  8                                                      BE/CA01/1-17510-00008-IVD
                          体金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RBD 抗体检测试剂盒
  9                                                      BE/CA01/1-17510-00012-IVD
                       (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RBD 抗体检测试剂盒
 10                                                      BE/CA01/1-17510-00011-IVD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
 11                                                      BE/CA01/1-17510-00082-IVD
                        (荧光免疫层析法)

 12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   BE/CA01/1-17510-00086-I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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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注册编号
            原联合检测试剂盒(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唾液抗原快速检测试
 13                                                      BE/CA01/1‐17510‐00238‐IVD
                  剂盒(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
 14                                                      BE/CA01/1‐17510‐00237‐IVD
              原检测试剂盒(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
 15                                                         1434-IVDD-254/2022
                       (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盒(胶
 16                                                      BE-CA01/1-16522-00030-IVD
                          体金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 抗体检测试
 17                                                      BE-CA01/1-16522-00029-IVD
                  剂盒(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
 18                                                      BE-CA01/1-16522-00031-IVD
                       (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
 19                                                      BE-CA01/1-16522-00032-IVD
                原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
 20                                                      BE-CA01/1-16522-00034-IVD
              原检测试剂盒(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荧
 21                                                      BE-CA01/1-16522-00028-IVD
                          光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RBD 抗体检测试剂盒
 22                                                      BE/CA01/1-16522-00037-IVD
                       (侧向横流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RBD 抗体检测试剂盒
 23                                                      BE/CA01/1-16522-00036-IVD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
 24                                                      BE/CA01/1-16522-00038-IVD
                        (荧光免疫层析法)

       (三)境内外对于两种技术的使用及市场需求情况,各技术产品对应的主要
生产企业、产能及市场占有率等
       1.境内外对两种技术使用
       核酸检测试剂的灵敏度要高于免疫层析试剂,但由于两者的生产效率、采购
成本相差较大,使得国外优先选择免疫层析试剂。境外大部分国家不具备中国的
制造能力,其中核酸检测试剂的生产效率要远低于免疫层析检测试剂的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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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核酸检测试剂的价格要大大高于免疫层析试剂,境外众多国家都依赖于中
国的生产制造,基于产能供应以及成本问题,国外基本选择新冠免疫层析试剂,
而中国依托自身强大的制造工业体系,以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核酸检测试剂来检测。
     综上,基于不同国家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试剂供应情况,许多境外国家的新
冠检测试剂依赖于中国的产能,因而境外优先选用免疫层析试剂,而中国则优先
选用核酸检测试剂。
     2.市场需求情况
     新冠检测市场属于 2020 年新冠检测产品需求暴涨以来的一个新市场,受各
国防疫政策的变化,新冠检测的市场需求波动较大,市场容量需求难以测算,发
行人未查询到权威研究报告关于新冠市场容量的测算数据。但从国内已上市的公
司来看,新冠检测规模超千亿,以 2022 年 1-6 月为例,上市公司中东方生物、
热景生物、明德生物、九安医疗、硕世生物分别实现收入为 71.11 亿元、53.69
亿元、20.46 亿元、52.53 亿元、232.70 亿元、32.66 亿元,这五家上市公司在 2022
年 1-6 月合计实现了 463.15 亿元,这些收入中 80%以上是新冠检测收入,并且
均以境外为主。2023 年开始,新冠检测市场需求大幅下滑,上述各上市公司业
绩也大幅下滑。
     因此,从市场需求来看,新冠检测的市场规模与各国防疫政策有较大的关系,
总体而言市场需求非常大,但在 2023 年开始新冠检测市场萎缩较为厉害,发行
人也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取消了体外诊断产品产业化募
投项目。。
     3.各技术产品对应的主要生产企业、产能及市场占有率等
     目前公开信息难以获取各技术产品对应的主要生产企业、产能以及市场占有
率,以下为公司获取的相关信息:
     无论是核酸检测试剂还是免疫层析试剂,从技术角度而言,研发产品的门槛
并不算高。根据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目前境内取得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的企业有
38 家,而取得免疫层析试剂的企业有 74 家,发行人的新冠检测产品面向境外。
     根据各上市公司的数据来看,境外市场的规模要远远大于国内市场,也吸引
了大量的企业加入该市场,大量企业与发行人均以境外市场为主,取得大量的海
外订单,由于新冠检测试剂的生产研发门槛不高同时境外市场需求大,参与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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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企业数量远多于境内市场企业数量,难以具体统计主要生产企业、产能以
及各企业市场占有率。发行人目前新冠检测产品收入占新冠检测市场规模比重不
到 1%。
     (四)说明最近一期末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存在 1,253.35 万份次空间的前
提下,扩产 570 万份次体外诊断试剂的必要性、合理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存在 1,253.35 万份次
空间的前提下,扩产 570 万份次体外诊断试剂是有必要的,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目前体外诊断车间情况,公司不适合通过多增加装配环节的正式员工
来增加常规产能以替代弹性产能
     体外诊断生产线要求达到 10 万级洁净标准,而生产车间一旦建成就很难在
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张面积。报告期内体外诊断业务大幅增长后,公司主要在原有
生产车间添加设备和人员来实现产能增长,体外诊断生产车间正常设计一般会有
预留许多空间,主要方便员工走动、转移货物、空气流通等,在 10 万级洁净车
间,员工需要穿无尘衣、帽子、鞋子、口罩手套,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防疫人员
穿着接近,因此,车间的生产宽敞度对员工工作体验感影响非常大,公司通过劳
务外包增加的人员需要安置在本来需空置的地方,这样一方面导致生产车间拥挤,
另一方面也会严重降低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
     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 810 万份的产能是基于现有生产线所计算的常规产能,
发行人现有装配生产线环节的 60 名正式员工的配置是发行人结合公司生产线情
况、所租赁厂房的空间情况综合考量的人员数量,因此,公司目前通过劳务外包
所形成的新增产能只能作为短期应急的弹性产能,不适合成为公司的长期产能。
     2.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升级生产线,提高自动化程度,可以减少大量重复性、
机械性的工作环节,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稳定性,这是公司保证产品生产质
量的重要手段
     发行人目前体外诊断生产的装配环节以半自动化生产线为主,即人员组装部
分环节+自动化机器组装部分环节,人员组装环节工作量大,并且均为重复性、
机械性的组装环节,由于在 10 万级洁净车间对员工穿着要求较高,在这种环境
中工作非常辛苦。保证生产质量是企业追求长期投资回报率最大化的前提,发行
人本次募投项目在部分装配环节采用定制化的全自动化设备,将大幅降低装配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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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工人数量,大幅减少重复性、机械性的工作环节,员工主要通过操作机器来完
     成部分装配环节工作。
          综上,发行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生产线升级,扩大了生产面积,生产车
     间更加宽敞,同时大幅减少了重复性、机械性的工作环节,产线自动化升级也是
     中国制造业发展的一个趋势,自动化提升可以保证员工的稳定性进而保证生产线
     高质量运行。
          3.公司目前生产厂房全部为租赁厂房,建设自有厂房生产线具有必要性
          发行人目前生产车间全部为租赁厂房,部分租赁房产属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
     留违法建筑,发行人目前在国内无自有厂房和办公室,本次募投项目在发行人购
     买的自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可以进一步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因此,从发行人
     目前厂房全部为租赁角度考虑,建设自有厂房具有必要性。
          4.同行业公司存在大量富余产能的情况下也在进行扩产,符合行业惯例
          同行业公司即使有富余的弹性产能也会进行扩产,通过扩产实现常规产能替
     代弹性产能,从而保证生产线高质量运行。从下表可以看出,东方生物和热景生
     物虽然有大量富余产能(以弹性产能为主),但两家公司目前均在扩产中,具体
     如下:
                                                                                   单位:亿元

同行                        营业收入
业公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产能分析             目前扩产情况
                                          2020 年
司       度        1-9 月       1-3 月
                                                                           根据东方生物公开信息,
                                                                           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生
                                                    从 2022 年 1 季度来
                                                                           物芯片产研基地”,投资
                                                       计算,2022 年全年
                                                                           总额 6 亿元,生物芯片产
东 方                                                  产能可达到近 200
                                                                           研基地基于荧光定量、时
生 物                                               亿收入规模,而 2022
          87.68      78.58        47.46    32.65                           间分辨的体外诊断试剂
( 688                                              年 1-9 月仅 78.58 亿
                                                                           等产品系列,主要应用于
298)                                               元,虽然有大量富余
                                                                           新冠病毒检测、毒品检
                                                    产能,东方生物目前
                                                                           测、传染病检测、肿瘤标
                                                         在进一步扩产
                                                                           志物检测等领域,与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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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                        营业收入
业公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产能分析             目前扩产情况
                                          2020 年
司       度        1-9 月       1-3 月
                                                                                 和补充效应




                                                    从 2022 年 1 季度产
                                                                           根据 2022 年半年报信息,
                                                       能计算,2022 年全
热 景                                                                      其在建工程“全场景免疫
                                                    年产能可达 50 亿以
生 物                                                                      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
          35.57      30.09        13.64     5.13    上的收入规模,2022
( 688                                                                     造中心项目“投资预算为
                                                    年 1-9 月为 30.09 亿
068)                                                                      3.64 亿元,属于热景生物
                                                    元,存在较多富余产
                                                                               现有业务的扩张
                                                       能,目前在扩产中

          5.分析结论
          综上可知,发行人富余的弹性产能长期难以维持,通过扩产获得常规产能提
     升了自动化程度、给生产工人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存在必要
     性和合理性,公司目前现有厂房均为租赁厂房,建设自有厂房也有相应的必要性,
     同时在有富余弹性产能的情况下进行扩产也符合行业惯例,因此,发行人扩产体
     外诊断检测试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未来相关产品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产线是否可用于
     生产发行人其他产品
          按照常规产能计算,发行人体外诊断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已达到 100%,公
     司未来相关产品产能消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产线可以用于生产发行人其
     他产品,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1.现有体外诊断产品未来增长前景良好
          发行人本次体外诊断产业化项目用于建设免疫层析检测试剂生产线,发行人
     目前免疫层析类试剂已取得注册证书的产品主要包括传染病系列、毒品检测系列
     等,其中已取得注册证书的检测试剂覆盖的传染病包括新冠病毒、艾滋病、甲/
     乙型流感、登革热、梅毒等,覆盖的毒品同类包括大麻、可卡因、吗啡等。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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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取得欧盟 CE 认证的 POCT 产品达到 400 余项,其
 中 2022 年新增欧盟 CE 认证 300 余项。单一检测项目可以根据不同检测标志物、
 检测方法学等进行系列产品认证申请,比如新冠检测试剂,发行人新冠检测试剂
 免疫层析系列获得了 20 余项欧盟 CE 认证。
       发行人产品均是 POCT 系列产品,属于快速检测试剂,发行人目前以境外市
 场为主,现已开始布局国内市场,无论是境内市场还是境外市场,POCT 行业都
 属于一个增长较快的赛道。根据 Research And Markets 于 2021 年发布的报告预
 测,2020 年全球 POCT 行业市场规模约 295 亿美元,预计 2025 年全球 POCT 市
 场规模将达到 506 亿美元,2020 年-2025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1.4%。根据观研报
 告网数据,2015-2019 年,我国 POCT 市场规模从 43 亿元增长至 112 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27.0%;预计 2024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290 亿元,2019-2024 年的
 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20.9%,增速远高于全球市场。
       综上,发行人现有的免疫层析类产品较为丰富,同时 POCT 行业仍然处于快
 速增长的阶段,未来市场前景良好。
       2.未来采用免疫层析技术的新增体外诊断产品可以使用该生产线,降低了产
 能消化风险
       发行人目前在研以及在申请的免疫层析类体外诊断产品有几十项,其中公司
 在境内检测试剂方面取得了突破,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10 月取得了免疫层析技
 术类的新产品注册证,具体如下:
序号   注册证编号              产品内容                取得证书日期          检测疾病

                           N 末端脑钠肽前体
        粤械注准                                                      主要用于心力衰竭的辅助诊
 1                      (NT-proBNP )测定试剂盒          2022/10/21
       20222401614                                                               断
                           (荧光免疫层析法)

                        全程 C-反应蛋白(hsCRP+                        作为一种非特异性炎症指标
        粤械注准
 2                      常规 CRP)测定试剂盒(荧          2022/10/17    (常规 CRP)和用于评价心血
       20222401581
                             光免疫层析法)                               管疾病风险(hsCRP)

        粤械注准        心肌钙蛋白 I(cTnI)测定试
 3                                                      2022/10/21     用于心肌梗死的辅助诊断
       20222401616       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粤械注准        D-二聚体(D-Dimer)测定                         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辅
 4                                                      2022/9/25
       20222401441      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助诊断以及溶栓治疗的监测

       由上表可知,这些产品均是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后所取得的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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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这部分产品并未纳入到本次募投效益测算,但这部分产品采用的是免疫层析
法,后续可以使用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线进行生产,从而降低了未来产能消化的
风险。
       3.体外诊断生产线可以切换成食品快检或动物诊断生产线,一定程度上降低
了未来产能消化风险
       体外诊断产品线、食品快检生产线以及动物诊断生产线相互切换具备可行性,
不同板块业务适用的法规不一样,对于相同方法学的生产线,如果高建设标准的
产线切换为低标准产线(比如体外诊断切换为食品快检),则可直接切换;如果
低建设标准的产线切换为高建设标准的产线(比如食品快检切换为体外诊断),
则需要按照相应板块的法规进行装修调整、设备调整,并进行相关验证程序。比
如,体外诊断生产线的建设标准高于食品快检产线,体外诊断(免疫层析)生产
线可以直接切换为食品快检(免疫层析)生产线,无需耗费多余的切换时间与成
本。切换后可以用于生产免疫层析类食品安全快检产品,发行人食品安全快检试
剂收入中 80%以上是采用免疫层析法。
       因此,倘若未来体外诊断业务发展不顺利,还可能切换成食品安全或动物诊
断生产线,这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线产能消化的风险。
       (六)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或存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并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形
       综合前述分析,发行人体外诊断生产线已实现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考虑公
司未来体外诊断业务持续发展,新增生产线具有必要性,发行人不存在重复建设
的情况,亦不存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并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
形。
       (七)效益测算是否考虑产线用于生产其他产品的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
谨慎
       发行人体外诊断产业化项目的效益测算是基于已有产品进行的测算,在测算
时未考虑后续新增的产品,但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后公司新增的免疫层析类产
品均可以采用该生产线进行生产,发行人 2022 年新增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外认证证书的产品基本以免疫层析为主。
       发行人效益测算是基于已有产品进行测算,已有产品均已取得相关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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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资质,不涉及未来可能新增产品带来的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的效益测算是合
理、谨慎的。
     三、关于体外诊断检测试剂产能,回复所称 2022 年产能与募集说明书披露
的产能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性
     发行人 2022 年体外诊断检测试剂在 1 季度、2 季度、3 季度的实际产能分别
为 1,375.00 万份、2,125.00 万份、1,300.00 万份,根据前述产能测算可知,发行
人体外诊断试剂的产能与人员关系密切,发行人第三季度体外诊断收入有所下滑,
配备的工人也有所下降。因此,在预计 2022 年全年产能时,依照 2022 年 9 月
30 日时点的工人情况来预计 4 季度产能,即预计 2022 年 4 季度产能为 1,300 万
份,总产能为 6,100 万份。因此,发行人回复 2022 年的产能与募集说明书披露
的 2022 年 1-9 月产能并不存在差异。
     四、逐项说明前述事项对应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针对体外诊断项目前述问题所披露涉及的产能数据、扩张产能必要性
与合理性、产能消化以及效益测算等相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并完整披露了相
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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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关于加审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文件、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2023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
发行上市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46,003.12 万元(含 46,003.12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2,819.67 万元(含 32,819.67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3.12 万元(含 46,003.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        资金投资额

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易瑞生物    8,800.71       8,800.71
2         体外诊断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            秀朴生物    11,483.45      11,483.45
3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爱医生物    11,262.66      11,262.66
4          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易瑞生物    8,994.92       6,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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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补充流动资金                 易瑞生物    7,700.00       7,700.00
                             合计                          48,241.73      46,003.12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819.67 万元(含 32,819.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        资金投资额

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易瑞生物    8,800.71       8,800.71
2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爱医生物    11,262.66      11,262.66
3          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易瑞生物    8,994.92       6,756.31
4                 补充流动资金                 易瑞生物    6,000.00       6,000.00
                             合计                          35,058.28      32,819.67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的方案未发生其他变化,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照
法定程序获得发行人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且相关决议仍在有效期内,发行人本次
发行事宜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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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系一家依
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股票的债券,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
质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资料,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股票的债券
转换成 A 股后的股份,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 A 股股份同股同权,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选举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聘
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设置了研发部、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质量部、财务部、行政部、内审部、
证券部等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能,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
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会议文件,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2,819.67 万元(含 32,819.67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L10057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46 号《审计报告》,以
及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华兴审字[2023]23000130015 号《审计报告》(前述三份报告
以下统称为“《审计报告》”),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
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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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且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制定的《深圳市易瑞
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已约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发行筹集的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未用
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三
款的规定。
     2.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至(五)项、第十
三条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最
近 3 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在资产、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
项的规定。
     (3)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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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发行人组织结构清晰,
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并已建立了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发行人建立了专门的
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体制、工作职责、会计培训制度、财务审批、预算成
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的规定和控制。发行人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
构的设立、职责和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信息披露等方面
进行了的规定。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
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立
信会计师及华兴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
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5)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和岗位职
责明确,并已明确了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发行人已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其他必要内部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依法建立健全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
理和财务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
织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7)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发行人的相关会议文件,本次可转换债券拟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819.67 万元(含 32,819.67 万元),参考近期债券
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
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8)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
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发行人最近三年现金流量情况正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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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审计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
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5)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情形;
     (6)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
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作为非金融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为
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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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严重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
项的规定。
       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
性支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各项实
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和方式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的
资格、条件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
导致其丧失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性以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
力的情形。


       六、发起人和股东
       1.根据中证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前 200 名股东明细数据
表,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00,860,000 股。发行人前十大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易瑞控股                 15,100.1310        37.67

   2                       朱海                   7,521.3909         18.76

   3                      易凯瑞                  2,354.4903          5.87

   4                      易达瑞                  2,354.4903          5.87

   5                      卢和华                  1,219.7923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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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6                         付辉                       963.3216          2.40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
   7     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52.8443          1.88
                         (有限合伙)

   8                        林季敏                      600.5359          1.50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97.5500          1.24
                           限合伙)

  10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300.8147          0.75

       2.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易瑞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
15,100.1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7.67%,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朱海
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 21,866.04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4.55%,其中:
直接持有发行人 7,521.39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8.76%,通过易瑞控
股、易凯瑞、易达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14,344.6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5.78%;朱海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朱海能够实际支配发
行人行为,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发起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2.根据中证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1 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1,651,426         72.76
                   境内自然人持股                    93,560,310          23.34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98,091,116         49.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208,574         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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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三、股份总数                           400,860,000                100.00

            3.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存在下列股份质押情况:
      序号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证券数量(万股)

        1        易瑞控股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822.00
        2          朱海                       付辉                            250.00
        3          朱海                      林季敏                           200.00
                                合计                                         5,272.00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瑞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 15,100.13 万股
    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7.67%,其质押的股份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1.9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03%;朱海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450.00 万股股份设
    置了质押,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12%。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及易瑞控股出
    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控制权不存在因上述股份质押而发生
    变化的潜在风险。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资质证书如下表所示:
            (1)医疗器械相关的资质/证明/许可
序     公司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发行      医疗器械生产许       粤食药监械生产     广东省药品监
1                                                                          2022.08.08      2023.08.26
        人           可证              许 20183219 号      督管理局
       发行      医疗器械经营许                          深圳市市场监
2                                        粤 328566                         2020.08.17      2023.11.19
        人           可证                                  督管理局
       发行      第二类医疗器械       粤深食药监械经     深圳市市场监
3                                                                          2022.11.01            -
        人       经营备案凭证         营备 20160092 号     督管理局
       发行      第一类医疗器械       粤深药监械生产     深圳市市场监
4                                                                          2022.11.19            -
        人       生产备案凭证          备 20220040 号      督管理局



                                                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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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发行    第一类医疗器械    粤深械备       深圳市市场监
5                                                              2021.11.25        -
        人         备案凭证      20211371         督管理局
       发行    第一类医疗器械    粤深械备       深圳市市场监
6                                                              2022.06.20        -
        人         备案凭证      20220942         督管理局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7                                                              2021.08.16   2026.08.15
        人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13400620       管理局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8                                                              2022.10.20   2027.10.19
        人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3401376       管理局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9                                                              2022.11.02   2027.11.01
        人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3401453       管理局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10                                                             2022.11.16   2027.11.15
        人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3401512       管理局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11                                                             2022.12.01   2027.11.30
        人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3401576       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2                                                             2023.01.06   2028.01.0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049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3                                                             2023.01.06   2028.01.0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050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4                                                             2023.01.06   2028.01.0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051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5                                                             2023.01.10   2028.01.0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075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6                                                             2023.01.10   2028.01.0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076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7                                                             2023.01.16   2028.01.1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01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8                                                             2023.01.16   2028.01.1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07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19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50       督管理局

20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023.01.20   2028.01.19



                                       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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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65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1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66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2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69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3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70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4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71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5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72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6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73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7                                                          2023.01.20   2028.01.19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192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8                                                          2023.03.06   2028.03.0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386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药品监
29                                                          2023.03.06   2028.03.05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32400387       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30                                                          2022.09.25   2027.09.24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2401441     品监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31                                                          2022.10.17   2027.10.16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2401581     品监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32                                                          2022.10.21   2027.10.20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2401614     品监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33                                                          2022.10.21   2027.10.20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2401615     品监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34                                                          2022.10.21   2027.10.20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2401616     品监督管理局
     秀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35                                                          2022.10.21   2027.10.20
     生物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22401617     品监督管理局



                                    4-1-6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公司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秀朴   医疗器械生产许   粤食药监械生产    广东省食品药
36                                                            2022.04.02   2027.04.01
     生物         可证       许 20224691 号    品监督管理局
     秀朴   第二类医疗器械   粤深药监械经营    深圳市市场监
37                                                            2022.08.24        -
     生物     经营备案凭证   备 20222971 号      督管理局
     秀朴   第一类医疗器械   粤深药监械生产    深圳市市场监
38                                                            2022.06.27        -
     生物     生产备案凭证   备 20220039 号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39                           粤深 20210647                    2021.12.14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0                           粤深 20210661                    2021.12.16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1                           粤深 20210664                    2021.12.17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2                           粤深 20210665                    2021.12.17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3                           粤深 20210666                    2021.12.17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4                           粤深 20210667                    2021.12.17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5                           粤深 20210668                    2021.12.17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6                           粤深 20210669                    2021.12.17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7                           粤深 20220027                    2022.01.13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8                           粤深 20220110                    2022.04.15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医疗器械产品出                     深圳市市场监
49                           粤深 20220113                    2022.04.15        -
     生物       口备案表                         督管理局
     秀朴   第一类医疗器械     粤深械备        深圳市市场监
50                                                            2022.06.20        -
     生物       备案凭证       20220939          督管理局

     注: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的查询



                                      4-1-6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结果,发行人及秀朴生物已列入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企业清单。

                (2)兽药相关的资质/证明/许可
     序        公司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爱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9)兽药生产    广东省农业农
     1                                                                              2022.10.26   2024.04.18
               生物    兽药生产许可证       证字 19140 号           村厅
               爱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9)兽药 GMP    广东省农业农
     2                                                                              2022.05.13   2024.04.18
               生物    兽药 GMP 证书        证字 19010 号           村厅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新兽药证    中华人民共和
     3                                                                              2020.10.21   2025.10.20
                人     新兽药注册证书         字 51 号        国农业农村部

                (3)其他资质/证明/许可
序       公司                                                                           发证/备案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日期
                                                                       对外贸易
         发行        对外贸易经营者                                    经营者备
1                                               04995674                               2022.08.09           -
          人           备案登记表                                      案登记机
                                                                             关
                     海关进出口货物                                    中华人民
         发行                              海关编码:4453067897
2                    收发货人备案回                                    共和国福        2011.04.13           -
          人                            检验检疫备案号:4700651967
                           执                                              中海关
                                        BE-CA01/1-16522-00001-IVD
                                        BE-CA01/1-16522-00002-IVD
                                        BE-CA01/1-16522-00003-IVD
                                        BE-CA01/1-16522-00004-IVD
                                        BE-CA01/1-16522-00005-IVD
                                        BE-CA01/1-16522-00006-IVD
         发行
3                                       BE-CA01/1-16522-00007-IVD            /         2019.09.17           -
          人            CE 认证
                                        BE-CA01/1-16522-00008-IVD
                                        BE-CA01/1-16522-00009-IVD
                                        BE-CA01/1-16522-00010-IVD
                                        BE-CA01/1-16522-00011-IVD
                                        BE-CA01/1-16522-00012-IVD
                                        BE-CA01/1-16522-00013-IVD
4        发行                           BE-CA01/1-16522-00014-IVD            /         2020.01.15           -




                                                     4-1-6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公司                                                             发证/备案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日期
      人                     BE-CA01/1-16522-00017-IVD
                             BE-CA01/1-16522-00018-IVD
                             BE-CA01/1-16522-00019-IVD
                             BE-CA01/1-16522-00020-IVD
                             BE-CA01/1-16522-00022-IVD
                             BE-CA01/1-16522-00023-IVD
                             BE-CA01/1-16522-00024-IVD
     发行                    BE-CA01/1-16522-00015-IVD
5                                                             /       2020.02.06          -
      人                     BE-CA01/1-16522-00016-IVD

     发行
6                            BE-CA01/1-16522-00021-IVD        /       2020.02.06          -
      人
                             BE-CA01/1-16522-00025-IVD
                             BE-CA01/1-16522-00026-IVD
     发行
7                            BE-CA01/1-16522-00028-IVD        /       2020.04.02          -
      人
                             BE-CA01/1-16522-00029-IVD
                             BE-CA01/1-16522-00030-IVD
     发行                    DE/CA20/IVD-Caretechion-44/
8                                                             /       2020.08.25          -
      人                                 20

     发行
9                            BE/CA01/1-17510-10001-IVD        /       2022.09.06          -
      人
     发行
10                           BE/CA01/1-17510-10002-IVD        /       2023.01.12          -
      人
     发行
11                                    K182530                 /       2018.09.09          -
      人
     发行
12                                    K192301                 /       2019.09.20          -
      人
                FDA 认证
     发行
13                                    K192515                 /       2019.10.11          -
      人
     发行
14                                    K193480                 /       2020.01.31          -
      人
     发行
15           TV SD 认证         Q51020390001Rev.02            /       2022.07.12   2025.07.11
      人




                                          4-1-6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公司                                                               发证/备案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日期
     发行     IVDD List A CE   V7 102039 0003 Rev. 00; V1
16                                                              /       2022.05.13   2025.05.26
      人           认证            102039 0002 Rev. 00
     秀朴
17              FDA 认证                K220046                 /       2022.12.02          -
     生物
     秀朴    TV Rheinland 认
18                                    MD2361492-1               /       2022.03.07   2024.12.29
     生物           证
     秀朴
19            IVDD CE 认证         1434-IVDD-254/2022           /       2022.05.25   2025.05.27
     生物
                                                             对外贸易
     秀朴     对外贸易经营者                                 经营者备
20                                      05027290                        2021.09.10          -
     生物       备案登记表                                   案登记机
                                                                关
                                                             中华人民
     秀朴     海关进出口货物
21                               海关编码:4403961PS5        共和国福   2021.09.15          -
     生物      收发货人备案
                                                              中海关
                                                             对外贸易
     爱医     对外贸易经营者                                 经营者备
22                                      06629355                        2022.07.21          -
     生物       备案登记表                                   案登记机
                                                                关
                                                             中华人民
     爱医     海关进出口货物
23                               海关编码:4403962AWC        共和国福   2022.07.28          -
     生物      收发货人备案
                                                              中海关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就其生产经营取
     得了必要的许可和授权,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4-1-6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体外诊断快速检测(POCT)产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主营突出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均高于 90%。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持续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订立的有关重大合同、《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
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其主要资产不存在被实施查封、
扣押、拍卖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突出且未发生重大变更,不存
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包括: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为易瑞控股、朱海、易凯瑞、易达瑞,且朱海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
       2.发行人的控股企业及合营、联营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企业包括
北京易准、检易网络、秀朴生物、深圳稷安、珠海稷拓、珠海稷安、爱医生物、
深镧科技、易瑞美国、秀朴美国、秀朴香港、印尼公司、易瑞新加坡;发行人的
合营、联营企业包括至秦仪器、易科新创、科源电子、韩国萨易。



                                    4-1-6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
      海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易瑞控股、耐氪咨询、珠海鼎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节)。
              上述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5.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小节“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披
      露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生物(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除外)、医药、化工专业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
     上海拓
                得从事金融租赁),生物仪器的维修,生物仪器、医疗器械(一类)、     发行人董事长朱海
     澳生物
1               实验室设备、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持有该企业 20.00%
     科技有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的股权
     限公司
                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科学仪器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不含
     活水床     限制项目);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发行人董事长朱
     旁诊断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
2                                                                                  海、董事池雅琴担
     仪器有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任该企业董事
     限公司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
     (以下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



                                               4-1-6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简称“深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
      圳活      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
      水”)    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是:茶具销售;餐饮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
                售;家具零配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深圳柒     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茶肆文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
3    化科技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     持有该企业 70.00%
     有限公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的股权
       司       出版物零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饮料
                零售(除烟草制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
                其他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
                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
     安阳市     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的妹妹王忠玉持有
     盖比教     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图书管
4                                                                                    该企业 70.00%股权
     玩具有     理服务;图书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并担任该企业董事
     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招生辅助服务;托育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
                                                                                       长、总经理职务
                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璟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
5
     思医疗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         弟弟付鹏辉持有该




                                                4-1-6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器械有   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软件开发,医用口罩零售,        企业 30.00%的股
     限公司   医用口罩批发,轴承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疗设备租赁,       权、弟媳甘娟持有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       该企业 70.00%的股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     权,甘娟担任该企
              务,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       业执行董事、总经
              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           理职务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
                                                                                 弟弟付鹏辉持有该
              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软件开发,医用口罩零售,
     江西璟                                                                       企业 30.00%的股
              医用口罩批发,轴承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疗设备租赁,
     坤医疗                                                                      权、弟媳甘娟持有
7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
     器械有                                                                      该企业 70.00%的股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
     限公司                                                                      权,甘娟担任该企
              务,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
                                                                                 业执行董事、总经
              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
                                                                                       理职务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
              售,Ⅰ类射线装置销售,医用口罩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
              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
     江西欧   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
                                                                                 弟弟付鹏辉持有该
     若拉医   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
                                                                                  企业 98.00%的股
8    疗器械   公用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网络
                                                                                 权,并担任该企业
     有限公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玻璃仪器销售,
                                                                                 执行董事、总经理
       司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
                                                                                        职务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
              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办公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水质污染物监
              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




                                             4-1-6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
              售,Ⅰ类射线装置销售,医用口罩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
              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
              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
              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
     江西清                                                                      弟弟付鹏辉持有该
              公用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网络
     泉医疗                                                                       企业 98.00%的股
9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玻璃仪器销售,
     器械有                                                                      权,并担任该企业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
     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
                                                                                        职务
              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办公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水质污染物监
              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
              售,Ⅰ类射线装置销售,医用口罩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
     江西端   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
                                                                                 弟弟付鹏辉持有该
     点医疗   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
10                                                                                企业 2.00%股权并
     器械有   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
                                                                                 担任该企业执行董
     限公司   公用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网络
                                                                                   事、总经理职务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玻璃仪器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
              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4-1-7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学品),办公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水质污染物监
                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
                                                                                       祚文持有该企业
                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帐记帐,增值税一般纳
     深圳市                                                                          70.00%的股权,并
                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
     天业税                                                                            担任该企业董事
                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
11   务师事                                                                          长、总经理、法定
                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承办涉税鉴证业务。(凭深注税
     务所有                                                                          代表人职务;发行
                 [2006]18 号、深注税[2007]12 号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经
     限公司                                                                          人独立董事何祚文
                                             营)。
                                                                                     的配偶罗又专担任
                                                                                       该企业董事职务
     深圳市
     华鹏会
     计师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
     务所有                                                                            祚文持有该企业
12              审计(查帐、验证);会计咨询、会计服务;证券、期货审计业务。
     限责任                                                                           7.00%的股权并担
     公司(吊                                                                        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销,未注
      销)
     大象创     一般经营项目是:(一)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
     业投资     询(不含限制项目);(二)创业投资业务;(三)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     祚文的配偶罗又专
13
     有限公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担任该企业董事、
       司          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总经理职务
     深圳市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
     华诚信                                                                          祚文的配偶罗又专
14   企业管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持有该企业 80.00%
     理咨询                                                                          的股权,并担任执
     有限公                                                                              行董事职务




                                                4-1-7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泰晤士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礼仪服务;翻译服务;商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
     留学咨
                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图文设计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     祚文的儿子何伟桑
15   询(深
                用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担任该企业担总经
     圳)有限
                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网络             理职务
      公司
                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安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永商贸
                                                                                     世涛持有该企业
     有限公     饮料、乳制品、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辅
16                                                                                 20.00%的股权,并
     司(吊                     助设备、劳保用品批发、零售。
                                                                                   担任该企业的总经
     销,未注
                                                                                         理职务
      销)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彩钢制品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维修;石油及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化
     陕西兴                                                                        持有该企业 55.00%
                工材料(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庆集团                                                                        的股权,并担任该
17              工程机械销售;车床加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及装饰设计(限分支机构
     实业有                                                                        企业执行董事、总
                经营);旅游管理及项目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
     限公司                                                                        经理职务;高世海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配偶杨瑞持有该
                                                                                   企业 45.00%股权。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甘肃隆
                                                                                   持有该企业 95.43%
     源房地
                                                                                   的股权,并担任该
18   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企业执行董事、总
     有限公
                                                                                   经理职务;高世海
       司
                                                                                   的配偶杨瑞持有该
                                                                                     企业 4.57%股权




                                               4-1-7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庆阳大                                                                      及其配偶控制的企
     世界物                                                                      业甘肃隆源房地产
              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水费、电费代缴(依法须
19   业管理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                                                                       该企业 100.00%的
       司                                                                        股权,高世海担任
                                                                                 该企业执行董事、
                                                                                      经理职务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现制现售饮用水;动物饲
              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甘肃广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休闲观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成子故
              光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森林固碳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20   里旅游
              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持有该企业 92.00%
     开发有
              施工;树木种植经营;草种植;中草药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             的股权
     限公司
              蔬菜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庆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阳大世   日用百货、五金建材批发、零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代收水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21   界商贸   费、电费、暖气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持有该企业 99.00%
     有限公                              展经营活动)
                                                                                       的股权
       司
     敦煌市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阳关果   干鲜果的收购、加工、销售;葡萄及其产品的加工与销售;蜜饯制品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22   品有限   的生产、加工、销售;种殖、养殖。锁阳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
                                                                                 持有该企业 66.67%
     责任公         批准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股权
       司
     海南海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楼盘代理服务,房产       发行人副总经理高
     和丰房   过户租赁托管及信息技术咨询,文化及旅游产业开发,酒店开发管理, 世涛的哥哥高世海
23
     地产开   商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械设备、       持有该企业 63.00%
     发有限                  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                的股权,并担任该




                                               4-1-7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号
     公司(吊                                                                              企业执行董事、总
     销,未注                                                                                   经理职务
      销)
     深圳市
     宝安区
                                                                                           发行人监事李美霞
     西乡凯
24                                             家具的零售。                                的姐姐李美娥开办
     特衣柜
                                                                                              的个体工商户
     建材商
       行

               6.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1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变更时间

       1                 林季敏                          发行人原董事                  2021 年 3 月离任

       2                 王西丽                          发行人原监事                  2021 年 3 月离任

       3                 张双文                          发行人原监事                  2022 年 1 月离任

       4                 王广生                        发行人原财务总监                2021 年 12 月离任

       5                 卢和华                      发行人原董事、总经理              2022 年 8 月离任

       6                 朱素萍                          发行人原董事                  2022 年 8 月离任

       7                 张煜堃                 发行人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2 年 8 月离任

       8            XIE MINGYUAN                发行人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3 月离任

       9                 王炳志                          发行人原监事                  2023 年 4 月离任
                深圳海瑞司法鉴定技术有
       10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80.00%的股权          2019 年 10 月注销
                         限公司
                深圳市瑞比达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11                                                                              2019 年 5 月注销
                            司                           30.00%的股权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妹妹王忠玉曾持有
                安阳市帕帕亚教育咨询服
       12                                    该企业 100%股权并曾担任该企业执行         2021 年 1 月注销
                       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13       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弟媳甘娟曾持有该          2019 年 11 月注销



       1    本部分包含根据《上市规则》第 10.1.6 条之规定应视同为发行人关联方的情形。


                                                      4-1-7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变更时间
                    公司               企业 40%的股权,系该企业第一大股
                                                             东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何祚文的儿子何伟
 14       成都树莓科技有限公司         桑曾持有该企业 40%的股权,并曾担                   2019 年 1 月注销
                                       任该企业担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何祚文的儿子何伟
         台州市智塾信息科技有限                                                          2019 年 3 月转让并
 15                                    桑曾持有该企业股权并担该企业执行
                    公司                                                                       退出
                                            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海南信易生物科技有限公
 16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                       2022 年 11 月注销
                     司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弟媳甘娟曾持有该
         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
 17                                    企业 40.00%股权,系该企业第一大股                  2023 年 3 月注销
                    公司
                                                             东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关联
 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至秦仪器            检测仪器                  -              26.25           -                -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易科新创            电子天平               -                  2.98            -             -
       至秦仪器       质谱仪、电路板              -                  17.36           -             -
       科源电子             孵育器              27.97                96.26           -             -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05.80             717.17                 736.71               3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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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①2020 年 3 月 19 日,朱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编
号为 2020 圳中银布普保字第 000005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朱海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与发行人签署的编号为 2020 圳中银布额协字第
70000053 号《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行人所应承担的主债权以及基于主债权之
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提供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
为 3,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保证担保已解除。
     ②2020 年 3 月 20 日,朱海、王金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ZB7919202000000009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朱海、王
金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发行人签署的编号为
BC2020031800000934 号《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发行人所应承担的主债权以及基
于主债权之本金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
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等提供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为
5,000.00 万元,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保证担保已解除。
     ③2022 年 6 月 18 日,朱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 2022 圳中银布保字第 0007
号),约定朱海为中国银行布吉支行与发行人签署的编号为 2022 圳中银布借字第
005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行人所应承担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
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保证合同正在履行。
     ④2022 年 6 月 18 日,朱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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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下 简 称 “ 农 业 银 行 深 圳 国 贸 支 行 ” ) 签 署 了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81100520220000826),约定朱海为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与发行人签署的一系列
业务合同项下发行人所应承担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54,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保证合同正在履行。
       (2)关联投资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与上海科
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畅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朱海等 5 名自然人签署
《合资协议》,各方共同出资设立苏州易科新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金额为 400 万元,持有易科新创 20%股
权,出资方式为自有资金货币出资。
       2021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上海科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智杰、徐辉、
上海畅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郭哲、李朦、朱海签署《关于“苏州易科新创科学
仪器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约定,发行人、上海科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
智杰、徐辉、上海畅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郭哲、李朦、朱海出资设立苏州易科
新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额 4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
例为 20.00%。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实缴完毕 400 万元出
资。
       根据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3MA27AF58XT 的《营业执照》,苏州易科新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设立
已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0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预付账款       深圳活水         15.00              15.00          -               -
                  高世涛          8.77               8.77         6.27              -
 其他应收款
                 深圳活水         8.90               8.90           -               -
  应付账款       科源电子           -                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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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至秦仪器      -              0.78     -            -
                  卢和华       -               -       -          0.006
 其他应付款
                       付辉    -               -     0.02           -
  合同负债       至秦仪器     2.43            2.43   28.23          -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在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的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发行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报告期内,上述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未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其《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该等
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行有效的
《营业执照》、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
争情况。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易瑞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海已作
出如下书面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本人/本公司不存在从事任何与发行人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
     2.为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本人/本公司承诺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股东的期间:除发行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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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人/本公司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本
公司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企业;本人/本公司保证将促使本人/本公司控股或本人/本公司能够实际控制
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
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
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
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
本人/本公司和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本公
司和控股企业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公
司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
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潜在同业竞争。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按照重要性原
则恰当地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分公司西乡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注销,
除前述变化外,发行人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企业拥有的房产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及其重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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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股企业秀朴生物未拥有任何房产;发行人非重要子公司易瑞美国拥有到的房产情
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抵押合同、不动产查询部门出具的查
询情况证明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将其拥有的 1 项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为其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与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签署《抵押合同》(编
号 81100220220010735)、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签署《<抵押合同>之补充协议》
(编号 81100220220010735-BC),约定发行人将其拥有的编号为粤(2020)深圳
市不动产权第 0279139 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农
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为发行人与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81010420220000157)项下债权提供
抵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 54,000.00 万元。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抵押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四)发行人拥有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1.商标专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拥有 27 项境内注册商标,17 项
境外/国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境内注册商标
    序                                            核定使用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限
    号                                            商品类别

                                                              2011.01.21-
    1      发行人      7869869                     第1类
                                                              2031.01.20

                                                              2011.01.21-
    2      发行人      7869836                     第1类
                                                              2031.01.20

                                                              2015.11.21-
    3      发行人      15463787                    第5类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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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核定使用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限
    号                                       商品类别

                                                         2015.11.21-
    4      发行人      15463332              第 10 类
                                                         2025.11.20

                                                         2017.02.07-
    5      发行人      18789670               第1类
                                                         2027.02.06

                                                         2017.05.21-
    6      发行人      18789805               第5类
                                                         2027.05.20
                                                         2018.07.07-
    7      发行人      25124665               第9类
                                                         2028.07.06
                                                         2018.07.07-
    8      发行人      25125825               第9类
                                                         2028.07.06
                                                         2018.07.21-
    9      发行人      25114065               第9类
                                                         2028.07.20
                                                         2018.08.07-
    10     发行人      25129128               第9类
                                                         2028.08.06


                                                         2018.08.21-
    11     发行人      24414694               第9类
                                                         2028.08.20


                                                         2018.09.28-
    12     发行人      26406364               第1类
                                                         2028.09.27
                                                         2018.09.28-
    13     发行人      26406408               第9类
                                                         2028.09.27
                                                         2018.10.07-
    14     发行人      26417447               第1类
                                                         2028.10.06
                                                        2018.10.07-20
    15     发行人      26417988               第1类
                                                          28.10.06
                                                        2019.02.14-20
    16     发行人      24433194               第9类
                                                          29.02.13


                                                        2021.08.14-20
    17     发行人      51925090               第9类
                                                          31.08.01




                                  4-1-8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核定使用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限
    号                                               商品类别


                                                                  2021.08.28-
    18     发行人      51922061A                      第 42 类
                                                                  2031.08.27


                                                                 2022.07.07-20
    19     发行人      56050259                       第 42 类
                                                                   32.07.06


                                                                 2022.11.21-20
    20     发行人      62760318                       第 42 类
                                                                   32.11.20



                                                                 2019.12.21-20
    21   秀朴生物      36189827                       第5类
                                                                   29.12.20


                                                                  2020.11.21-
    22   秀朴生物      39470108                       第 10 类
                                                                  2030.11.20


                                                                 2023.02.07-20
    23   秀朴生物      66545118                       第 10 类
                                                                   33.02.06



                                                                 2023.02.07-20
    24   秀朴生物      66547307                       第 10 类
                                                                   33.02.06



                                                                 2023.02.07-20
    25   秀朴生物      66530457                       第5类
                                                                   33.02.06


                                                                 2023.04.14-20
    26   秀朴生物      67514310                       第 10 类
                                                                   33.04.13


                                                                 2023.04.14-20
    27   秀朴生物      67506982                       第5类
                                                                   33.04.13

    注:除上述商标外,发行人的非重要控股子公司检易网络、爱医生物、深圳稷安、珠海
稷拓共拥有 10 项境内注册商标。

     (2)境外/国际注册商标



                                     4-1-8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核定使用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地          商标名称                 有效期限
  号                                                       商品类别
                                                                         2016.06.07-
  1    发行人      1705565      澳大利亚                     第1类
                                                                         2025.07.08

                                                                         2017.01.10-
  2    发行人      1046213      新西兰                       第1类
                                                                         2026.07.07

                                马德里国
                                                           第 1、5、     2017.02.23-
  3    发行人      1358420      际注册商
                                                             10 类       2027.02.23
                                  标
                                                                         2019.02.22-
  4    发行人     017979820       欧盟          BioQuick     第9类
                                                                         2028.11.02
                 IDM0006053     印度尼西                                 2018.03.13-
  5    发行人                                               第 10 类
                         62       亚                                     2026.11.29

                 IDM0006102     印度尼西                                 2018.04.03-
  6    发行人                                                第5类
                         87       亚                                     2026.11.29

                 IDM0006102     印度尼西                                 2018.04.03-
  7    发行人                                                第1类
                         88       亚                                     2026.11.29

                                                                         2018.02.23-
  8    发行人      2927311      阿根廷                       第1类
                                                                         2028.02.23

                                                                         2018.03.28-
  9    发行人      2931546      阿根廷                      第 10 类
                                                                         2028.03.28

                                                                         2018.02.23-
  10   发行人      2927312      阿根廷                       第5类
                                                                         2028.02.23

                                                                         2018.07.17-
  11   发行人     911958649       巴西                       第1类
                                                                         2028.07.17
                                                                         2018.07.17-
  12   发行人     911958690       巴西                      第 10 类
                                                                         2028.07.17

                                                                         2020.05.19-
  13   发行人     918531764       巴西                       第5类
                                                                         2030.05.19

       秀朴生                                                            2019.01.01-
  14               5644747        美国                     第 5、10 类
          物                                                             2028.12.31

       秀朴生                                                            2019.05.25-
  15              018015562       欧盟                     第 5、10 类
          物                                                             2029.01.28




                                           4-1-8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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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地         商标名称                  有效期限
       号                                                              商品类别

                 秀朴生                                                             2021.12.11-
       16                    018537238       欧盟                     第 5、10 类
                   物                                                               2031.08.20

                 秀朴生                                                             2021.12.11-
       17                    018537236       欧盟                     第 5、10 类
                   物                                                               2031.08.20

            注:除上述商标外,发行人的非重要控股子公司爱医生物拥有 1 项国际注册商标。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内,
     合法拥有上述 27 项境内注册商标和 17 项境外/国际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00 项境内专利, 项国际专利,
     具体如下情况如下表所示:
            (1)境内专利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具有壳核结构的
                                            磁性荧光纳米颗                                        原始
1      发行人           ZL 201110295605.4                      发明   2011.09.30    2015.04.08
                                            粒的制备方法及                                        取得
                                                    应用
                                            一种提高竞争免
                                                                                                  原始
2      发行人           ZL 201210233377.2   疫分析灵敏性的     发明   2012.07.06    2014.11.26
                                                                                                  取得
                                                    方法
       中国科
       学院深                               一种荧光素酶互
       圳先进                               补量子点生物传                                        原始
3                       ZL 201410854006.5                      发明   2014.12.31    2017.07.28
       技术研                               感器及其构建方                                        取得
       究院、                                 法及其应用
       发行人
       秀朴生                                一种用于检测                                         受让
4                       ZL 201510328748.9                      发明   2015.06.15    2017.10.20
            物                               MERS 的荧光                                          取得




                                                      4-1-8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RT-PCR 引物、
                                     探针和试剂盒及
                                        检测方法
                                     一种联苯菊酯半
                                     抗原及其快速检                                    原始
5      发行人    ZL 201511019055.8                    发明   2015.12.29   2018.01.09
                                     验装置及其制备                                    取得
                                          方法
                                     一种甲氧苄啶半
                                     抗原及其胶体金                                    原始
6      发行人    ZL 201511020191.9                    发明   2015.12.29   2018.02.06
                                     检测装置及其制                                    取得
                                        备方法
                                     一种头孢噻呋半
                                     抗原及其胶体金                                    原始
7      发行人    ZL 201511016840.8                    发明   2015.12.29   2018.04.17
                                     检测装置及其制                                    取得
                                        备方法
                                     一种安乃近代谢
                                     物检测用半抗原                                    原始
8      发行人    ZL 201511019269.5                    发明   2015.12.29   2018.11.23
                                     及其快速检验装                                    取得
                                     置及其制备方法
                                     用于检测亚洲型
                                     寨卡病毒的荧光
                                                                                       原始
9      发行人    ZL 201610099248.7   RT-PCR 引物和    发明   2016.02.23   2019.09.20
                                                                                       取得
                                     荧光探针、试剂
                                      盒及检测方法
       深圳市
       药品检
                                     一种克百威和异
       验研究
                                     丙威双联检免疫                                    原始
10     院(深    ZL 201710638925.2                    发明   2017.07.31   2018.10.02
                                     荧光试纸条和试                                    取得
       圳市医
                                      剂盒及其应用
       疗器械
       检测中




                                            4-1-8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心)、发
        行人
                                      一种过滤装置及
                                      其在食品安全检                                     原始
11     发行人     ZL 201710126547.X                     发明   2017.03.06   2019.03.26
                                      测固体样品前处                                     取得
                                       理中的应用
                                      生物能量转移发                                     原始
12     发行人     ZL 201710695840.8                     发明   2017.08.15   2019.11.15
                                         光分析仪                                        取得
       四川省
                                      噻菌灵半抗原、
       食品药
                                      偶联抗原、抗体                                     原始
13     品检验     ZL 201711397605.9                     发明   2017.12.21   2020.04.10
                                      及胶体金快速检                                     取得
       测院、
                                      测装置及其用途
       发行人
       四川省
                                      苏丹红 III 半抗
       食品药
                                      原、偶联抗原、
       品检验                                                                            原始
14                ZL 201711394876.9   抗体及胶体金快    发明   2017.12.21   2020.04.14
        检测                                                                             取得
                                      速检测装置及其
       院、发
                                           用途
        行人
       广东省
       药品检
        验所
       (广东
                                      一种吡唑酮类解
       省药品
                                      热镇痛药物的胶
       质量研                                                                            原始
15                ZL 201810086243.X   体金快速检测试    发明   2018.01.30   2020.08.28
       究所、                                                                            取得
                                      装置及其制备方
       广东省
                                         法和用途
       口岸药
       品检验
       所)、发
        行人




                                             4-1-8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草铵膦半抗原、
                                     人工抗原、抗体                                      原始
16     发行人    ZL 201910194038.X                      发明   2019.03.14   2021.06.01
                                     及其制备方法与                                      取得
                                        检测装置
                                     山梨酸半抗原、
                                     人工抗原、抗体                                      原始
17     发行人    ZL 201910233068.7                      发明   2019.03.26   2021.09.07
                                     及其合成方法和                                      取得
                                          应用
                                     一种双层活动式
                                                                                         原始
18     发行人    ZL 201910340427.9   磁力针及其使用     发明   2019.04.25   2021.01.12
                                                                                         取得
                                          方法
                                      佐匹克隆半抗
                                     原、抗原、抗体、                                    原始
19     发行人    ZL 201910399594.0                      发明   2019.05.14   2020.07.31
                                     胶体金层析检测                                      取得
                                      装置及其用途
                                     一种阿托品半抗
                                      原及其合成方                                       原始
20     发行人    ZL 201911260507.X                      发明   2019.12.10   2021.01.12
                                     法、抗原、抗体                                      取得
                                         和应用
                                     树形分子印迹材
                                                                                         原始
21     发行人    ZL 201911414765.9   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9.12.31   2022.03.22
                                                                                         取得
                                         和应用
                                     一种检测病毒中
       秀朴生                                                                            原始
22               ZL 202110070386.3    和抗体的试剂      发明   2021.01.19   2022.03.01
          物                                                                             取得
                                     盒、方法和用途
                                      离心管取放方
                                                                                         原始
23     发行人    ZL 202111507100.X   法、设备和计算     发明   2021.12.10   2022.03.25
                                                                                         取得
                                     机可读存储介质
                                     离心管架定位的
                                                                                         原始
24     发行人    ZL 202111524070.3   方法、设备和计     发明   2021.12.14   2022.04.05
                                                                                         取得
                                     算机可读存储介




                                            4-1-8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质
       重庆市
                                     一种乙基麦芽酚
       食品药
                                     半抗原以及乙基
       品检验                                                                            原始
25               ZL 201910668939.8   麦芽酚的胶体金     发明   2019.07.23   2022.05.17
       检测研                                                                            取得
                                     免疫层析检测装
       究院、
                                           置
       发行人
                                     粉唑醇半抗原、
                                     抗原、抗体、检                                      原始
26     发行人    ZL 202210605909.4                      发明   2022.05.31   2022.08.12
                                     测装置及其制备                                      取得
                                         和应用
       重庆市
       农业科
       学院、
                                     噻螨酮半抗原及
       重庆市
                                     其制备方法、噻                                      原始
27     食品药    ZL 202010778049.5                      发明   2020.08.05   2022.08.30
                                     螨酮抗原、抗体                                      取得
       品检验
                                        及其应用
       检测研
       究院、
       发行人
        发行
       人、深
                                     食品中丙二醇的
       圳市通                                                                            原始
28               ZL 202211013756.0   快速检测方法及     发明   2022.08.23   2022.11.01
       量检测                                                                            取得
                                       其检测装置
       科技有
       限公司
        发行
                                      丙硫菌唑半抗
       人、深
                                     原、抗原、抗体、                                    原始
29     圳市通    ZL 202211119312.5                      发明   2022.09.15   2022.12.13
                                     检测装置及其制                                      取得
       量检测
                                        备和应用
       科技有




                                            4-1-8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限公司
                                     三氯杀螨醇半抗
                                     原、人工抗原、                                    原始
30     发行人    ZL 201911061524.0                    发明   2019.11.01   2022.11.11
                                     抗体及其合成方                                    取得
                                        法和应用
                                     氟啶虫胺腈半抗
                                      原及其制备方                                     原始
31     发行人    ZL 202110849495.5                    发明   2021.07.27   2023.02.28
                                     法、抗原、抗体                                    取得
                                        及其应用
                                     光学件载体、光
                                                      实用                             原始
32     发行人    ZL 201420395185.6   学模块及光学测          2014.07.17   2014.11.26
                                                      新型                             取得
                                          量仪
       福建出
       入境检
       验检疫
       局检验                        布鲁氏菌免疫层   实用                             原始
33               ZL 201520026357.7                           2015.01.15   2015.05.13
       检疫技                         析检测试纸条    新型                             取得
        术中
       心、发
        行人
                                     一种手持式试纸   实用                             原始
34     发行人    ZL 201621402059.4                           2016.12.20   2017.06.13
                                      条检测装置      新型                             取得
                                     用于处理固体样   实用                             原始
35     发行人    ZL 201720215271.8                           2017.03.07   2018.01.02
                                      本的均质杯      新型                             取得
                                     用于处理固体样   实用                             原始
36     发行人    ZL 201720215943.5                           2017.03.07   2018.01.02
                                      本的均质管      新型                             取得
                                     一体化食品药品
                                                      实用                             原始
37     发行人    ZL 201720880091.1   安全快速检测系          2017.07.20   2018.04.17
                                                      新型                             取得
                                          统
                                     便携式食品安全   实用                             原始
38     发行人    ZL 201720880163.2                           2017.07.20   2018.03.30
                                      快速检测仪      新型                             取得




                                            4-1-8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生物能量转移发   实用                             原始
39     发行人     ZL 201721017575.X                           2017.08.15   2018.03.30
                                         光分析仪      新型                             取得
                                       模块化八连管
                                      架、模块化支撑   实用                             原始
40     发行人     ZL 201721333922.X                           2017.10.17   2018.06.05
                                      底座及模块化八   新型                             取得
                                       连管磁力架
                                      一种 96 孔板用   实用                             原始
41     发行人     ZL 201721349881.3                           2017.10.17   2018.05.11
                                         磁力底座      新型                             取得
                                      一种高通量农兽
                                                       实用                             原始
42     发行人     ZL 201721680447.3   药残留的免疫层          2017.12.06   2018.05.08
                                                       新型                             取得
                                       析检测装置
                                      一种便携式农兽
                                                       实用                             原始
43     发行人     ZL 201721681169.3   药残留的免疫层          2017.12.06   2018.06.15
                                                       新型                             取得
                                       析检测装置
                                      免疫层析检测装   实用                             原始
44     发行人     ZL 201820114729.5                           2018.01.23   2018.09.25
                                           置          新型                             取得
       广东省
       药品检
        验所
       (广东
       省药品
                                      一种凉茶中吡唑
       质量研                                          实用                             原始
45                ZL 201820163834.8   酮类解热镇痛药          2018.01.30   2018.09.25
       究所、                                          新型                             取得
                                      物的快筛试剂盒
       广东省
       口岸药
       品检验
       所)、发
        行人
                                      便携式激光拉曼   实用                             原始
46     发行人     ZL 201821923042.2                           2018.11.21   2019.11.05
                                         光谱仪        新型                             取得

47     发行人     ZL 201822082053.9   一种用于两步法   实用   2018.12.12   2019.08.16   原始




                                             4-1-9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免疫层析的高通   新型                             取得
                                      量检测装置
                                     一种多通道定量   实用                             原始
48     发行人    ZL 201920255024.X                           2019.02.28   2019.11.01
                                        虹吸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定量吸
                                                      实用                             原始
49     发行人    ZL 201920256071.6   取和混匀液体的          2019.02.28   2019.11.15
                                                      新型                             取得
                                     多通道虹吸装置
                                     一种便携式多通   实用                             原始
50     发行人    ZL 201920255028.8                           2019.02.28   2019.11.19
                                      道层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分离式多通   实用                             原始
51     发行人    ZL 201920255035.8                           2019.02.28   2019.10.25
                                      道层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按压式多通   实用                             原始
52     发行人    ZL 201920255051.7                           2019.02.28   2019.11.19
                                      道层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检测前处理   实用                             原始
53     发行人    ZL 201920331852.7                           2019.03.15   2019.12.03
                                          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高通量自动   实用                             原始
54     发行人    ZL 201920559877.2                           2019.04.23   2020.02.07
                                     化层析检测设备   新型                             取得
       秀朴生                        一种毒品检测尿   实用                             受让
55               ZL 201921279395.8                           2019.08.08   2020.04.07
          物                              杯          新型                             取得
       秀朴生                        一种双孔检测卡   实用                             受让
56               ZL 201921279357.2                           2019.08.08   2020.04.07
          物                            及试剂盒      新型                             取得
       秀朴生                                         实用                             受让
57               ZL 201921279393.9   一种新型检测卡          2019.08.08   2020.04.07
          物                                          新型                             取得
       秀朴生                        一种新型尿液检   实用                             受让
58               ZL 201921279358.7                           2019.08.08   2020.04.07
          物                              测杯        新型                             取得
                                     一种新型固相萃   实用                             原始
59     发行人    ZL 201921553718.8                           2019.09.18   2020.05.22
                                          取柱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0     发行人    ZL 202020298597.3   免疫层析试剂卡          2020.03.11   2020.11.1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1     发行人    ZL 202020206985.4    一种多功能杆           2020.02.25   2020.12.11
                                                      新型                             取得



                                            4-1-9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一种用于检测的   实用                             原始
62     发行人    ZL 202020419257.1                           2020.03.27   2021.01.12
                                     样品前处理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两步法多联
                                                      实用                             原始
63     发行人    ZL 202022030596.3   免疫层析检测卡          2020.09.16   2021.03.30
                                                      新型                             取得
                                          扣
                                     一种用于分区域   实用                             原始
64     发行人    ZL 202022689725.X                           2020.11.19   2021.08.20
                                      热富集的器件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5     发行人    ZL 202020470238.1   免疫检测试剂卡          2020.04.02   2021.02.02
                                                      新型                             取得
                                     分体式免疫层析   实用                             原始
66     发行人    ZL 202022689496.1                           2020.11.19   2021.07.27
                                        检测装置      新型                             取得
                                     用于样品垫的加   实用                             原始
67     发行人    ZL 202022699393.3                           2020.11.19   2021.07.27
                                        热装置        新型                             取得
                                     加热浓缩进样装   实用                             原始
68     发行人    ZL 202022696436.2                           2020.11.19   2021.07.27
                                          置          新型                             取得
                                     夹爪装置及自动   实用                             原始
69     发行人    ZL 202022481494.3                           2020.10.30   2021.09.14
                                        化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全自动化检   实用                             原始
70     发行人    ZL 202120220225.3                           2021.01.26   2021.10.19
                                        测平台        新型                             取得
                                     一种实验器件装
                                                      实用                             原始
71     发行人    ZL 202120231313.3   载工装及自动化          2021.01.26   2021.10.19
                                                      新型                             取得
                                        检测平台
       广东省
       药品检
        验所
                                     一种同时检测匹
       (广东
                                     可硫酸钠、比沙   实用                             原始
72     省药品    ZL 202120041433.7                           2021.01.07   2021.11.30
                                     可啶和脱乙酰比   新型                             取得
       质量研
                                     沙可啶的试剂盒
       究所、
       广东省
       口岸药




                                            4-1-9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品检验
       所)、发
        行人
       河南省
       奶牛生
       产性能
       测定中
       心、河                         一种奶牛常见病
                                                       实用                             原始
73     南省奶     ZL 202121143298.3   荧光定量 PCR            2021.05.24   2021.11.30
                                                       新型                             取得
       牛生产                          通用检测箱
       性能测
       定有限
       公司、
       发行人
                                      一种移液器、移
                                      液器充电设备及   实用                             原始
74     发行人     ZL 202120432980.8                           2021.02.26   2021.12.28
                                      移液器非接触充   新型                             取得
                                         电系统
                                                       实用                             原始
75     发行人     ZL 202120520368.6    免疫亲和柱             2021.03.11   2022.01.04
                                                       新型                             取得
       河南省
       奶牛生
       产性能
       测定有
                                      一种奶牛常见病
        限公
                                      酶联免疫吸附测   实用                             原始
76     司、发     ZL 202121143297.9                           2021.05.24   2022.02.01
                                      定(ELISA)通    新型                             取得
       行人、
                                         用检测箱
       河南省
       奶牛生
       产性能
       测定中




                                             4-1-9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心
                                                      实用                             原始
77     发行人    ZL 202123221586.9   一种管盖及试管          2021.12.17   2022.05.24
                                                      新型                             取得
                                                      外观                             原始
78     发行人    ZL 201430133058.4    试纸条托架             2014.05.15   2014.09.10
                                                      设计                             取得
                                                      外观                             原始
79     发行人    ZL 201430132522.8    试纸条扫描仪           2014.05.15   2014.11.05
                                                      设计                             取得
                                     食品药品安全快   外观                             原始
80     发行人    ZL 201730071512.1                           2017.03.13   2017.08.04
                                      速检测系统      设计                             取得
                                     便携式食品安全   外观                             原始
81     发行人    ZL 201730179011.5                           2017.05.16   2018.05.11
                                      快速检测仪      设计                             取得
                                     生物能量转移发   外观                             原始
82     发行人    ZL 201730373743.8                           2017.08.15   2018.05.01
                                        光分析仪      设计                             取得
                                                      外观                             原始
83     发行人    ZL 201930322709.7   茶叶农残分析仪          2019.06.20   2019.12.10
                                                      设计                             取得
                                     一种固相萃取自   实用                             原始
84     发行人    ZL 202123279112.X                           2021.12.23   2022.06.24
                                      动过柱装置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5     发行人    ZL 202220388233.3      磁分离器             2022.02.24   2022.08.02
                                                      新型                             取得
        发行
                                     层析检测装置及   实用                             原始
86     人、深    ZL 202223145708.5                           2022.12.16   2023.01.06
                                      层析检测系统    新型                             取得
       镧科技
                                     一种采血检测装   实用                             原始
87     发行人    ZL 202221755967.7                           2022.07.07   2022.12.06
                                          置          新型                             取得
       秀朴生                        一种眼表液采集   实用                             原始
88               ZL 202222359986.4                           2022.09.05   2023.03.24
          物                            检测卡        新型                             取得
       秀朴生                        一种单孔多联试   实用                             原始
89               ZL 202222082364.1                           2022.08.04   2023.02.10
          物                              剂卡        新型                             取得
                                     一种提高甲型流
       秀朴生                                         实用                             原始
90               ZL 202221840920.0   感敏感度的快速          2022.07.15   2023.01.24
          物                                          新型                             取得
                                      检测试纸条



                                            4-1-9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秀朴生                          单孔检测卡(单     外观                                  受让
91                ZL 201930430225.4                                  2019.08.08    2020.02.04
           物                               通道)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毒品检测仪       外观                                  受让
92                ZL 201930430223.5                                  2019.08.08    2020.02.04
           物                            (EASY31)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毒品检测仪       外观                                  受让
93                ZL 201930429726.0                                  2019.08.08    2020.02.04
           物                            (EASY32)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毒品检测仪       外观                                  受让
94                ZL 201930429737.9                                  2019.08.08    2020.02.04
           物                            (EASY33)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毒品尿液检测杯     外观                                  受让
95                ZL 201930429713.3                                  2019.08.08    2020.03.06
           物                             (PLUS)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毒品尿液检测杯     外观                                  受让
96                ZL 201930430201.9                                  2019.08.08    2020.02.04
           物                              (XR)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外观                                  受让
97                ZL 201930430190.4     毒品唾液检测杯               2019.08.08    2020.02.04
           物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毒品唾液检测杯     外观                                  受让
98                ZL 201930430188.7                                  2019.08.08    2020.02.04
           物                              (YR)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免疫荧光检测仪     外观                                  受让
99                ZL 201930429720.3                                  2019.08.08    2020.02.14
           物                             (EASY11)        设计                                  取得
        秀朴生                          双孔检测卡(单     外观                                  受让
100               ZL 201930429712.9                                  2019.08.08    2020.01.01
           物                               通道)         设计                                  取得

           (2)国际专利
 序      权利                                             专利                 授权公告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国家
 号       人                                              类型                    日
                             FILTER DEVICE AND
                                 USE THEREOF IN
                                 SOLID SAMPLE                                               比利时、
         发行                PRETREATMENT FOR                                               法国、德
 1               EP3593882                                发明    2019.10.01   2022.02.16
          人                      FOOD SAFETY                                               国、英国
                             TESTING(一种过滤装
                                                                                             和瑞士
                             置及其在食品安全检测
                             固体样品前处理中的应




                                                 4-1-9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权利                                                  专利                授权公告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国家
     号         人                                                 类型                   日
                                              用)
             发行                   一种两步法多联免疫层           实用
     2                2021120482                                          2021.07.12   2022.01.18    俄罗斯
                人                          析检测卡扣             新型
             发行                   一种两步法多联免疫层           实用
     3                u20210249                                           2021.09.14   2022.06.01   白俄罗斯
                人                          析检测卡扣             新型

                 根据发行人与其全资子公司爱医生物签订的《专利申请转让合同》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将其持有的 3 项专利权[①专利名称:检测新变异型高致病性
          猪蓝耳病病毒的荧光 RT-PCR 引物、探针和试剂盒及检测方法,专利号:ZL
          201610100093.4;②专利名称:一种 16 联牛乳房炎致病菌核酸分型试剂盒及其
          检测方法,专利号:ZL 201810019107.9;③专利名称:编码非洲猪瘟病毒抗原
          的 DNA 序列、由其编码的抗原的组合物及其在免疫学检测中的应用,专利号:
          ZL 201910401809.8]转让给爱医生物。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专利
          权转让事宜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在上述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合
          法拥有上述 100 项境内专利权和 3 项国际专利。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拥有 35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        著作                                                                          首次发表     登记批准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权人                                                                             日期         日期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3SR0      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系统软件
1                                                                                         未发表     2013.07.19
           人        0574768 号     69006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6SR0     易瑞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管信息系
2                                                                                         未发表     2016.03.04
           人        1222955 号     44338       统[简称:食品快检监管系统]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6SR0     易瑞农产品检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
3                                                                                         未发表     2016.04.07
           人        1249722 号     71105        统[简称:实验室管理系统]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6SR0      易瑞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站软件[简
4                                                                                         未发表     2016.04.07
           人        1249659 号     71042              称:检测工作站]V1.0




                                                         4-1-9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                                                                 首次发表     登记批准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权人                                                                   日期         日期
                                      易瑞农药残留果蔬对比数据库软件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6SR2
5                                       [简称:农残果蔬对比数据库软        未发表      2016.08.31
      人      1421736 号     43119
                                                   件]V1.0
                                      易瑞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管理信息系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7SR1
6                                       统[简称: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系       2017.01.24   2017.05.05
      人      1747825 号     62541
                                                   统]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7SR3    生物能量转移发光分析仪软件[简
7                                                                          未发表      2017.06.27
      人      1898408 号     13124    称:生物能量发光控制软件]V1.0.0
                                      易瑞车载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管理信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8SR2
8                                     息系统[简称:车载食品安全检测监      未发表      2018.04.12
      人      2578323 号     49228
                                                管系统]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8SR2   易瑞拉曼光谱智能分析软件[简称:
9                                                                          未发表      2018.04.26
      人      2612632 号     83537       拉曼光谱智能分析软件]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9SR0   易瑞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简
10                                                                         未发表      2019.08.01
      人      4221455 号    800698       称:食安应急指挥平台]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8SR7   易瑞恒温扩增荧光检测仪软件[简称:
11                                                                        2017.11.15   2018.09.26
      人      3109858 号     80763         恒温荧光检测仪软件]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9SR1
12                                     易瑞 ATP 荧光检测分析软件 V1.0     2018.08.10   2019.10.28
      人      4510436 号    089679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9SR1   易瑞明厨亮灶 AI 识别监管平台软件
13                                                                        2019.05.17   2019.10.28
      人      4512590 号    091833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9SR1    易瑞食用油品质检测分析软件[简
14                                                                        2018.10.19   2019.10.28
      人      4512595 号    091838       称:油品检测分析软件]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9SR1
15                                        易瑞酶标仪测量软件 V1.0         2018.12.14   2019.11.18
      人      4583057 号    16230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19SR1   易瑞应用于毒品和食品安全检测的
16                                                                        2019.01.07   2019.12.10
      人      4744176 号    323419         拉曼光谱分析系统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0SR1   易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索票索证管
17                                                                        2020.10.02   2020.12.07
      人      6549592 号    748620              理软件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0SR1   易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溯源管
18                                                                        2020.10.29   2020.12.07
      人      6549593 号    748621                    理软件



                                             4-1-9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                                                                  首次发表     登记批准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权人                                                                    日期         日期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0SR1
19                                         易瑞采样管理软件 V1.0           2020.10.02   2020.12.07
      人      6549692 号    74872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0SR1    易瑞食品检测信息公示管理软件
20                                                                         2020.10.29   2020.12.07
      人      6549770 号    748798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1SR0
21                                     口岸食品快速检测监管平台 V1.0       2021.05.06   2021.05.17
      人      7421456 号    69883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1SR0
22                                     农产品合格证智慧监管平台 V1.0       2020.10.16   2021.06.11
      人      7603208 号    880582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易瑞拉曼毒品数据库光谱分析算法
23                                                                         2020.11.12   2021.10.18
      人      8241859 号    519233                软件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易瑞重点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与追溯
24                                                                         2021.03.29   2021.10.22
      人      8273568 号    550942              管理系统 V1.0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易瑞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与追溯
25                                                                         2021.03.22   2021.10.22
      人      8273572 号    550946              管理系统 V1.0
                                        Dairy sample preparation process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1SR2
26                                    controller 软件[简称:奶品前处理过   2021.10.20   2021.12.14
      人      8778846 号    056220
                                               程控制软件]V1.0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医疗器械物流温度监测及警报系统
27                                                                         2021.03.26   2021.07.28
     生物     7833739 号    111113                    V1.0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家庭医生健康管理系统(POCT 版)
28                                                                         2021.03.16   2021.07.28
     生物     7833681 号    111055                    V1.0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29                                    医疗器械经销商资质查询系统 V1.0      2021.02.22   2021.07.28
     生物     7833683 号    111057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30                                     唯一标识编码自动生成软件 V1.0       2021.03.05   2021.07.28
     生物     7833682 号    111056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医疗器械触及警戒系统上报及沟通
31                                                                         2021.04.07   2021.09.23
     生物     8142502 号    415524                软件 V1.0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多联检项目数据收集以及人工智能
32                                                                         2021.05.14   2021.09.23
     生物     8145897 号    419876              判读软件 V1.0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33                                    医疗器械信息化、权限管理系统 V1.0    2021.04.26   2021.09.24
     生物     8138150 号    423271




                                             4-1-9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                                                                        首次发表          登记批准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权人                                                                             日期            日期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可视化 POCT 试剂智能判读软件
34                                                                              2021.05.21         2021.11.01
     生物      8322160 号       599534                        V1.0
     秀朴     软著登字第        2021SR1     荧光、量子点、化学发光 POCT 试剂
35                                                                              2021.05.21         2021.11.01
     生物      8326324 号       603698               智能判读软件 V1.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
     合法拥有上述 35 项软件著作权。
            4.域名
            根据发行人目前持有的域名证书、发行人在 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
     系统备案的网站域名、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在 ICP/IP 地址域名
     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检索的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网站备案信息,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拥有 9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序                              注册所有人/
               域名/网站域名                            备案/许可证号    注册日期            到期日
     号                                   主办单位

     1         易瑞生物.com                发行人                -       2018.08.23      2023.08.23
     2          易瑞生物.net               发行人                -       2018.08.23      2023.08.23
     3         易瑞生物.vip                发行人                -       2018.08.23      2023.08.23
     4         易瑞生物.中国               发行人                -       2018.08.23      2023.08.23
     5          易瑞生物.cn                发行人                -       2018.08.23      2023.08.23
               bioeasy.net.cn
                                                              粤ICP备
     6         bioeasy.com.cn              发行人                        2022.12.06            -
                                                         17084189号-1
                bioeasy.com
                                                              粤ICP备
     7       bioeasyschool.com             发行人                        2022.12.16            -
                                                         17084189号-2
                                                              粤ICP备
     8           ejianx.com                发行人                        2022.12.16            -
                                                         17084189号-3
                                                              粤ICP备
     9          sup-bio.com               秀朴生物                       2023.02.27            -
                                                       2023014374号-1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上述域名的有效期限内,合法拥有上述 9 项域名。




                                                     4-1-9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5.非专利技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及支付凭证、发行人出具
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拥有 3 项非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2 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
监察所与发行人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约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
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其拥有的布鲁氏菌 cELISA 检测试剂盒生
产技术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发行人,技术秘密使用费为八十万元,实施
期限为 10 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支付完毕全部的技术
秘密使用费。
     (2)2019 年 5 月 31 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洛阳现代生物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
同》,将其拥有的山羊肺炎抗体检测试纸条生产技术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
与发行人,发行人受让并支付使用费,合同有效期 20 年,自 2019 年 5 月至 2039
年 5 月。
     (3)2019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与让与方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
同》,约定让与方将其拥有的一项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全球独家、排他的,
唯一的)转让给发行人,实施期限为永久。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上述非专利技术的有效期限内,合法拥有相关合同
授予发行人的上述 3 项非专利技术的相应权利。
     (五)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中,且不存在产
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上述财产的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上述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发行人主要财产的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拥有的资产产权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4-1-10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节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中所述及的发行人将
             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发行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形之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所拥有的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无限制,不存
             在其他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八)发行人房屋租赁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企业的主要租赁房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承租                                                   面积                                产权证书    用   租赁备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号   方                                                   (m2)                                  编号      途   案登记
                                                                     2014.05.15-
                                                                                   339,060.54
                                                                     2017.05.31
                                                                     2017.06.01-
                                                                                   359,404.17
                                       深圳市宝安区宝                2019.05.31                 深房地字           宝
            深圳市资
     发行                2014.05.15-   城 67 区安顺达                2019.06.01-                   第       综   AH017
1           安实业有                                      8,693.86                 380,968.42
      人                 2024.05.14    车辆维护中心综                2021.05.31                 50006856    合    684
             限公司
                                            合楼                     2021.06.01-                  49 号          (备)
                                                                                   403,826.53
                                                                     2023.05.31
                                                                     2023.06.01-
                                                                                   428,056.12
                                                                     2024.05.14
                                                                     2022.03.25-                            研
                                                                                   161,642.00
            深圳市桃                   深圳市宝安区桃                2023.03.31
                                                                                                            发
     发行   花源物业     2022.03.25-   花源科技创新生                2023.04.01-
2                                                         2,938.95                 169,724.00       -       、     -
      人    运营有限     2025.03.31    态园 B2 栋 2-4                2024.03.31
                                                                                                            办
              公司                           层                      2024.04.01-
                                                                                   178,218.00               公
                                                                     2025.03.31
                                                                     2022.03.25-                            研
                                                                                   58,871.00
            深圳市桃                                                 2023.03.31
                                       深圳市宝安区桃                                                       发
     发行   花源物业     2022.03.25-                                 2023.04.01-
3                                      花源科技创新生      905.71                  61,815.00        -       、     -
      人    运营有限     2025.03.31                                  2024.03.31
                                       态园 B2 栋 1 层                                                      办
              公司                                                   2024.04.01-
                                                                                   64,903.00                公
                                                                     2025.03.31
                                                                     2021.09.16-
            深圳市桃                   深圳市宝安区桃                               6,212.00
     发行                2021.09.01-                                 2022.09.01                             商
4           花源物业                   花源智创小镇 J1     112.95                                   -              -
      人                 2024.08.31                                  2022.09.01-                            业
            运营有限                       栋3层                                    6,523.00
                                                                     2023.08.31



                                                         4-1-10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承租                                                    面积                                产权证书    用   租赁备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号   方                                                    (m2)                                  编号      途   案登记
              公司                                                    2023.09.01
                                                                                     6,849.00
                                                                      2024.08.31
                                                                      2022.03.01-
                                                                                     6,323.00
            深圳市桃                                                  2023.02.28
                                     深圳市宝安区桃
     发行   花源物业   2022.02.24-                                    2023.03.01-                            商
5                                    花源科技创新生         114.96                   6,639.00        -              -
      人    运营有限    2024.08.31                                    2024.02.29                             业
                                     态园 J1 栋 4 层
              公司                                                    2024.03.01-
                                                                                     6,971.00
                                                                      2024.08.31
            深圳市桃                 深圳市宝安区桃
     发行   花源物业   2022.05.25-   花源科技创新生                                                          宿
6                                                           41.91             2,096.00               -              -
      人    运营有限    2023.08.31   态园拓展区 A1                                                           舍
              公司                     栋宿舍 201
                                     深圳市宝安区桃
            深圳市桃                 花源科技创新园                                              深房地字
     发行   花源物业   2021.09.20-   第二分园 2 栋宿                                                第       宿
7                                                             -               8,820.00                              -
      人    运营有限    2023.08.31   舍 611、612,3                                              50004798    舍
              公司                   栋 507、511、211、                                            78 号

                                           212
                                                                      2020.01.01-
                                                                                    523,006.00
                                                                      2020.12.31
                                                                      2021.01.01-
                                                                                    549,156.00
            深圳市新                                                  2021.12.31                 深房地字         深房租
                                     深圳市宝安区新
     发行   政房地产   2020.01.01-                         10,057.8   2022.01.01-                   第       厂    宝安
8                                    政工业园厂房 B                                 576,614.00
      人    开发有限    2024.12.31                            0       2022.12.31                 50000689    房   202003
                                            栋
              公司                                                    2023.01.01-                  05 号           3712
                                                                                    605,445.00
                                                                      2023.12.31
                                                                      2024.01.01-
                                                                                    635,717.00
                                                                      2024.12.31
                                     深圳市宝安区新
            深圳市新
                                     安街道 67 区留
     发行   安甲岸股   2022.01.20-                                                                           宿
9                                    仙一路甲岸科技         47.00             2,820.00               -              -
      人    份合作公    2024.01.19                                                                           舍
                                     工业园 2 号宿舍
               司
                                        六楼 604




                                                          4-1-10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承租                                                 面积                                产权证书    用   租赁备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号   方                                                 (m2)                                  编号      途   案登记
                                                                                              深房地字
                                                                   2022.03.11-
                                                                                 448,035.30      第
                                                                   2023.03.10
                                                                                              50000934
                                                                                              35 号、第
                                                                   2023.03.11-
                                      深圳市宝安区新                             470,437.07   50000934
            深圳市宝                                               2024.03.10
                                      安街道办七十一                                          36 号、第
            安区副食
                                      区轻工厂房一栋                                          50000934
            品贸易公                                               2024.03.11-
     发行              2022.03.11-2    一至七层大厦                              493,958.92   37 号、第   厂
10          司、广东                                    9,956,34   2025.03.10                                    -
      人                027.03.10     (工业区)(深                                          50000934    房
            粤合资产
                                      圳市宝安区 71                                           38 号、第
            经营有限                                               2025.03.11-
                                                                                 518,656.86   50000934
                                      区留仙一路四巷               2026.03.10
              公司
                                         26 号)                                              39 号、第
                                                                                              50000934
                                                                   2026.03.11-                40 号、第
                                                                                 544,589.71
                                                                   2027.03.10                 50000934
                                                                                                41 号
                                                                   2022.03.11-
                                                                                 193,363.00
            深圳市宝                  深圳市宝安区新               2023.03.10

            安区副食                  安街道办七十一               2023.03.11-
                                                                                 203,031.15
                                                                   2024.03.10                 深房地字
            品贸易公                  区工人宿舍一栋
     发行              2022.03.11-2                                2024.03.11-                   第       宿
11          司、广东                  1-8 层(深圳市    3,867.26                 213,182.71                      -
      人                027.03.10                                  2025.03.10                 7212263-7   舍
            粤合资产                  宝安区 71 区留
                                                                   2025.03.11-                212270 号
                                                                                 223,841.84
            经营有限                  仙一路四巷 21                2026.03.10
              公司                         号)                    2026.03.11-
                                                                                 235,033.94
                                                                   2027.03.10
            深圳市天                  深圳市宝安区新
     秀朴   富安物业   2022.05.20-    安街道兴东社区                                                      厂
12                                                      2,052.00          83,106.00               -              -
     生物   管理有限    2024.05.19    71 区翻身工业                                                       房
              公司                     大厦五层整层
            深圳市金                  深圳市新安街道                                          深房地字
     发行              2021.02.10-                                                                        宿
13          鸿峰实业                  71 区留仙二路      200.00            2,500.00              第              -
      人                2023.12.31                                                                        舍
            有限公司                  20 号 G 栋金鸿                                          50000876




                                                       4-1-10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承租                                                    面积                               产权证书    用   租赁备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号   方                                                    (m2)                                 编号      途   案登记
                                       峰厂房配套宿舍                                             66 号
                                           504 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
            深圳市宝
                                       安街道兴东社区
     秀朴   利诚物业     2022.04.01-                                                                        宿
14                                     71 区志翔大厦        64 间           152,320.00              -              -
     生物   管理有限     2023.09.30                                                                         舍
                                       宿舍二楼至四楼
              公司
                                           整三层
                                       北京市海淀区天
            北京中农
     发行                2022.05.21-   秀路 10 号北京                                                       办
15          大创新研                                        95.32           12,121.33               -              -
      人                 2023.05.20    中农大创新研修                                                       公
             修学院
                                       学院 3 号楼 3043

                                       成都市高新区天                2021.02.25-
                                                                                   11,494.00
                                                                     2023.02.24                 成房权证
                                         府大道北段
     发行                2021.02.25-                                 2023.02.25-                监证字第    办
16           李鸿翔                    1700 号环球中        105.00                 12,183.64                       -
      人                 2026.02.24                                  2025.02.24                 4678607     公
                                       心大厦 3 栋 3 单
                                                                     2025.02.25-                   号
                                         元 1713A 号                               12,914.65
                                                                     2026.02.2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合同 2-7、9-16 未办理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本所律师认为,前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不是租赁合
             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前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相关房屋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合同 2-6、9、12、14、15
             的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发行人租赁无产权证书的房产的行为存在法律
             瑕疵。前述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以及不能持续租用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产权方及出租方出具的相关声明
                     (1)根据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2 至 5 系深
             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所有,尚未取得房产证,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将租
             赁房产交由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整体承租。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
             同意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将租赁房产转租给发行人。



                                                          4-1-10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2)根据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该公司出租的
上述合同 2 至 5 租赁房产系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所有,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
公司已将前述房产委托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且租赁合同的
租赁期限均在授权管理的期限范围内,因此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对前
述租赁房产享有出租权,有权向发行人转租该租赁房产,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且
在与发行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
有限公司没有对租赁房产改变用途的计划,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
会无故解除与发行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租赁房屋被强制拆迁或
无法租用,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无法续租的通知后,立
即通知发行人并给予发行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2.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承诺:若发行人所租赁的房产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
求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给发行人造成经济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
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毋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上述损失,对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
任,以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免于遭受损失。
     3.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若发行人目前租赁的生产场所在租赁合同期内被要
求拆迁,发行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寻找适应发行人发展需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组
织实施拆迁工作,上述存在不能续租风险的厂房及宿舍整体搬迁,对发行人的持
续经营及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存在不能持续租用无产权证房屋的风险,但鉴于部分租赁
房产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出具了相应声明;相关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全部生产经营
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大,寻找替代地址较为方便;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
担发行人因租赁无产权证房屋可能遭受的损失。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无权
属证书的房产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
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4-1-10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合同或协议等文件及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并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
分为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
      (1)主要订单合同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合计销售金额超过 500.00 万元的
客户所签订的重要订单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1       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720.00 万美元     2022.12.07
  2                    境外客户 A           快检试剂      114.00 万美元     2022.02.28
               PHASE SCIENTIFIC
  3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国          快检试剂       670.42 万元      2022.02.25
                         香港

  4                    境外客户 A           快检试剂      114.00 万美元     2022.02.2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5                                         快检试剂      1,200.00 万元     2022.02.11
                         公司

  6        广州德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1,400.00 万元     2022.01.13
  7        广州德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700.00 万元      2022.01.07
  8        相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986.45 万元      2022.01.04
  9           深圳赛柏生物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703.05 万元      2021.11.24
 10           深圳赛柏生物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645.00 万元      2021.07.27
 11      深圳华迈兴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888.00 万元     2021.03.30
 12      安邦(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5,205.98 万元     2021.03.26
 13         内蒙古艾诺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仪器       660.14 万元      2020.04.29
 14                    境外客户 A           快检仪器      187.00 万美元     2020.04.16
 15                    境外客户 A           快检试剂      235.90 万美元     2020.03.10
 16                    境外客户 A          快检仪器、快   212.00 万美元     2020.02.28




                                        4-1-10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检试剂

  17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测服务     729.34 万元         2019.11.25
  18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快检仪器     1,013.80 万元       2019.10.08
  19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快检仪器     3,135.00 万元       2019.10.07
  20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测服务     795.83 万元         2019.09.30

       (2)框架合同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销售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重要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履行期限
                                                                          2022.01.01 至
 1       仁佳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22.12.31
                                                                          2022.04.11 至
 2         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23.05.31
                                                                          2022.05.31 至
 3         济南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2023.05.30
                                                                        2020.05.03 签订,
 4       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每年续签
                                                                        2020.04.01 签订,
 5      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每年续签
                                                                        2020.03.18 签订,
 6                 境外客户 A                     快检试剂
                                                                            每年续签
        陕西百跃优利士乳业集团有限责任                                  2020.03.10 签订,
 7                                                快检试剂
                         公司                                               每年续签
                                                                          2022.03.21 至
 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24.03.31
                                                                          2021.07.05 至
 9                Sudmilk S.A.                    快检试剂
                                                                           2023.07.05
                                                                          2022.02.28 至
 10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23.02.27
                                                                          2021.10.26 至
 11       内蒙古圣牧高科牧业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2022.10.25
 12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快检试剂                2022.07.01 至




                                        4-1-10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履行期限
                          司                                                       2024.06.30

 13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截止 2021.05.31

 14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截止 2020.12.31

 1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截止 2020.12.31

 16                Trastimport Ltd.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截止 2020.12.31

 17         Milka GdaSan.ve D Tic. Ltd.ti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截止 2020.12.31

 18           Prompt Equipments Pvt. Ltd.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截止 2020.12.31

 19              Agrotest Ukraine LTD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截止 2020.12.31

 20              Dairy Consulting Ltd                快检试剂、快检仪器      截止 2020.12.31
             Sure Bio-Tech(HONGKONG)
 21                                                      快检试剂            截止 2020.12.31
                   Co.,Limited 香港

       2.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
同以订单合同为主,部分供应商会签订框架合同。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
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                                                       合同金额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合同性质
 号                                                       (万元)

 1     相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耗材         3,111.16   2022.07.29      订单合同
                                            硝酸纤维素
 2     湖南圣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6.25     2022.06.05      订单合同
                                                膜

 3     相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耗材         1,544.16   2022.06.01      订单合同

 4     相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耗材         2,695.59   2022.04.24      订单合同

 5     相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耗材         1,449.05   2022.04.07      订单合同
       东莞市信诚精密模具有限公
 6                                            卡扣         340.00     2022.03.29      订单合同
       司
       东莞市创宏医疗科技有限公             荧光免疫分
 7                                                         400.00     2022.03.25      订单合同
       司                                     析仪
                                            硝酸纤维素
 8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920.00   2022.03.20      订单合同
                                                膜
       赛多利斯斯泰帝(上海)贸易           硝酸纤维素
 9                                                         343.75     2022.03.07      订单合同
       有限公司                                 膜




                                              4-1-10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合同金额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合同性质
号                                               (万元)
       东莞市信诚精密模具有限公
10                                    卡扣        800.00    2022.03.16   订单合同
       司

11     深圳重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抗体        352.00    2022.03.14   订单合同

12     相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耗材       1,326.76   2022.03.02   订单合同
       赛多利斯斯泰帝(上海)贸易   硝酸纤维素
13                                                343.75    2022.01.12   订单合同
       有限公司                         膜

14     深圳重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抗体        340.00    2021.11.29   订单合同

15     深圳重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抗体        450.00    2021.04.20   订单合同

16     深圳重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抗体        320.00    2021.03.30   订单合同
       赛多利斯斯泰帝(上海)贸易   硝酸纤维素
17                                                491.08    2021.03.09   订单合同
       有限公司                         膜

       3.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
       2020 年 8 月 14 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发布《A113-0074 宗地出让
结果》,发行人竞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的一项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面
积为 17,915.12 平方米。
       2020 年 8 月 17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签署《深
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0)1017 号),约定深圳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的一项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
给发行人,土地面积为 17,915.12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总地价款为 4,050.00
万元。该宗地的使用年期为 30 年,从 2020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50 年 8 月 16 日
止。
       4.重大施工合同
       2021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
YRSW-KJLJKZHSG20210006 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总价)合同》,约定发
行人将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承包给深圳宏业基岩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总价为 6,580.08 万元。
       2022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
YRSWKJL-202200601 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总价)合同》,约定发行人将
易瑞生物科技楼主体工程承包给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总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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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41,577.00 万元。
     5.重大借款/授信合同
     2022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编号:755XY2022004309),约定招商
银行深圳分行向发行人提供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到 2023 年 2 月 9 日止。
     2022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2022 圳中银布借字第 0058 号),约定中国银行布吉支行向发行人提供
人民币 21,00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 36 个月,自 2022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8 日。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81010420220000157),约定农业银
行深圳国贸支行向发行人提供人民币 54,00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 15 年,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37 年 12 月 16 日。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签署的上述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
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发行人不存在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
合同。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所在地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
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的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部分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债
权债务关系。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形(详见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节),但不存在发行人为除其控
股企业以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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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的合法性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
的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近三年发生的合并、分立、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更新稿)》、《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已经披露的合并、分立、
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合并、分立、增资扩股、
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
     (二)发行人近三年发生的资产处置及收购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实施了 1
项股权收购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出售深圳芮海 20%股权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郭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发行人将
持有的深圳芮海 20%股权即 200.00 万元出资额(其中实缴出资 50.00 万元)以
50.000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郭哲。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股权转
让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收购至秦仪器 1%股权
     2023 年 3 月 31 日,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
至秦仪器、王晓浩签署《关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
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至秦仪器 1.00%股权即 6.25
万元出资额以 26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发行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前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上述股权收购行为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
他重大资产变化、收购或者出售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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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更
新稿)》、《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外,发行人没有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或安
排,也没有签订此类协议或作出承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未发生变化。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
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召开 3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决
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如下变化:
     1.因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王炳志辞职,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莫秋华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除上述变更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


                                   4-1-11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及税率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
序号               项目                                          依据文件
                                       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下达科技
               重 2019N046
                                                  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计字
  1     化学发光免疫检测用磁性        220.00
                                                  [2020]5648 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
               微球的研发
                                                                  同书》
        2022 年度宝安区企业研发                   “2022 年度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拟
  2                                   52.61
                 投入补贴                                    立项项目公示”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企业防疫
  3                                    5.00
           于企业防疫消杀补贴                           消杀补贴项目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
        2022 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4                                   10.97       展 2022 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项
                 保费资助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2022 年深圳市
        2022 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
  5                                   33.00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
               心建设资助
                                                                   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
  6                                   50.00       2022 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项目
          专项科技企业培育资助
                                                            申报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 2022 年度国家、省、                “宝安区 2022 年度国家、省、市科技项
  7                                   17.00
           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                          目配套奖励拟立项项目公示”
                                                  “深圳市拟发放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人
  8        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         10.00
                                                     员公示名单(2022 年第三批次)”
        2022 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
  9                                   24.50
              发展专项资金                        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第二




                                        4-1-11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额(万
序号               项目                                         依据文件
                                     元)
                                                批)的通知》(粤科资字[2022]131 号)、《广
                                                  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任务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22 年上
         2022 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
  10                                115.00      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资助项
          产增效扶持计划拟资助
                                                         目(第一批)的通知”
         2023 年度国家和省配套拟
         资助-中药中农药及重金属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23 年度
  11                                33.00
         残留的快速检测关键技术                    国家和省配套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研发
         2023 年度国家和省配套拟
         资助-口岸食品现场快速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23 年度
  12                                42.00
         测与现场执法智能监控应                    国家和省配套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用示范
         现场执法食品安全快速检
         测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全
  13     链条一体化现场执法快检     88.28                《项目合作实施协议》
         智慧监测监管系统研发与
                   应用
         现场执法食品安全快速检
         测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多
  14                                43.2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任务书》
         场景现场执法快检模块化
          配置及装置研发与应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2
         2022 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
  15                                13.05       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
               项资金资助
                                                            目计划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等政策,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加审期间的纳税情况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分别出具的深税违证〔2022〕17979 号、
深税违证〔2022〕17980 号、深税违证〔2022〕17981 号、深税违证〔2022〕17982
号、深税违证〔2023〕12463 号、深税违证〔2023〕12465 号《税务违法记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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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明》,该局暂未发现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有重大税务
违法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分别出具的深税违证〔2022〕18001
号、深税违证〔2022〕18002 号、深税违证〔2022〕18003 号、深税违证〔2022〕
25335 号、深税违证〔2023〕12471 号、深税违证〔2023〕12472 号《税务违法
记录证明》,该局暂未发现秀朴生物 2020 年 12 月 31 日(设立之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在加审期间不存在重大税务
违法行为。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西乡分公司
注销,西乡分公司曾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注销。
     2.环境保护方面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
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结果,发行人及其重要控
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及其重要
控股公司加审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
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及其重要控
股子公司取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未发生变更。
     2.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于信用中国(广东)官网查询取得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
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市场监管领域,经核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发行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现发行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发现发行人在市场监管领域因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
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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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于信用中国(广东)官网查询取得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
     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市场监管领域,经核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秀朴生物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现秀朴
     生物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发现秀朴生物在市场监管领域因违反市场监管相关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标准,发
     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加审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
     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对本次发
     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本节之“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除前述
     调整外,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未发生其他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1.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存在 4 起尚未了结的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序             被告/被申                 纠纷    标的金额   审   裁判
      申请                    案号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类型    (万元)   级   法院
       人
                                                                 深圳   二审法院判决发行人与原告
                            (2021)粤   劳动
      安国                                                  二   市中   劳动关系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1               发行人      0306 民初    争议      27.03
       玉                                                   审   级人   解除,发行人应向原告支付
                            36849 号     纠纷
                                                                 民法   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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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
序              被告/被申                 纠纷    标的金额   审   裁判
      申请                     案号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类型    (万元)   级   法院
       人
                                                                   院    奖金、律师费、解除合同经
                                                                         济补偿金合计 22.73 万元。
                                                                            发行人拟申请再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发
                                                                  深圳
                                                                         行人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
                                          劳动                    市宝
      发行                                                   一           同补偿金、工资差额合计
2                 何健           -        争议      28.82         安区
       人                                                    审          28.82 万元。发行人诉请不支
                                          纠纷                    人民
                                                                         付前述款项,本案一审尚未
                                                                  法院
                                                                                  开庭。
                                                                  深圳
                深圳市商                                                 发行人诉请判令被告退还产
                                          买卖                    市南
      发行      用管理软                                     一          品费及实施服务、开发费及
3                                -        合同      16.24         山区
       人       件有限公                                     审          利息合计 16.24 万元,本案
                                          纠纷                    人民
                   司                                                         一审尚未开庭。
                                                                  法院
                                                                         秀朴生物诉请判令苏州川穹
                苏州川穹                                          深圳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邹滔共
                电子科技     (2023)粤   买卖                    市宝
      秀朴                                                   一          同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合
4               有限公司、 0306 号民      合同      49.40         安区
      生物                                                   审          计 49.40 万元;判令陶晓庄
                邹滔、陶晓   初 3863 号   纠纷                    人民
                                                                         对前述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
                   庄                                             法院
                                                                          任,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注:标的金额指原告/申请人在一审/仲裁时诉讼/仲裁请求中的金额,不含利息、律师费、
     诉讼/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上述案件中 3、4 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提起的诉讼,
     此外案件 1、2 中对方请求支付的款项合计 55.85 万元,金额较低,上述案件裁
     判结果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业务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存在的 4
     项尚未了结的诉讼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公司的行政处罚



                                                 4-1-11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的公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
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秀朴生物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易瑞控股、朱海、易凯瑞、易达瑞
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网络检索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朱海、总经理肖昭理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在最高
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检索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秀朴生物、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但审阅了《募集说明书》,
特别对发行人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募集说明书》
及其他申报文件对本所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的引用真实、准确,不存在因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
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加审期间,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
事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条件,其本次发
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获得


                                 4-1-11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盖章并经单位负责
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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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
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马卓檀                                 张韵雯




                                                     _______________
                                                         李德齐




                                   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