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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电机铁芯零部件市场需求扩张迅速,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宁波震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范斯特”)拟在江苏苏州投资建设范斯特新能源智能制造总部项目,
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项目分为二期,分别投资 10 亿元。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与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2、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范斯特新能源智能制造总部项目
    (2)实施主体: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额:投资总额 20 亿元,其中,新增苏州范斯特注
册资本 2 亿元;项目分为二期,其中范斯特二期投资额为 10 亿元,三期投资额
为 10 亿元。(项目一期即年产 8 万吨微特电机铁芯生产线项目,苏州科技城管
理委员会已于 2014 年完成科技城五台山路 8 号约 46 亩地块供地,项目于 2014
年开工建设,2015 年底投入使用)。
    (4)被增资企业经营指标:新增注册资本拟使用苏州范斯特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支付,苏州范斯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增资前后公司对苏州范斯特的股权
占比均为 100%,苏州范斯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206,765.63              232,209.78

       负债总额                  143,0,50.79             166,674.48

        净资产                   63,714.84                65,535.31

       营业收入                  166,954.76               38,853.12

        净利润                    9,264.19                1,800.51



    (5)项目建设地点:(一期为已建产能)二期拟建设于秦岭路以南,潇湘
路以西,范斯特现有地块以北延伸段约 80 亩工业用地;三期为范斯特二期以北
秦岭路以南约 66 亩工业用地。
    (6)项目建设内容:拟自购工业用地,建设智能化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 关的一
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
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
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投资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3、支付方式:以货币方式支付。
    4、其他条款:
    本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应的项目合作协议,
且项目合作协议的内容不应实质性违背本意向协议。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次投资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事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提高公司在电机铁芯零部件制造领域的生产能力,扩大
有效产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同时,产
能的扩张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则会
相应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
展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
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零部件政策调整、项目审批
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
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
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
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
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
机铁芯零部件市场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
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
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