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5 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
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
票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子公司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对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之日起生
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6,243.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