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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 号
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翠莲女士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正
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7 月 18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
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1
 序                              获配价格(元/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发行对象
 号                                  股)           (股)         (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8      6,038,798   96,499,992.04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8      4,793,494   76,600,034.12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8        944,931   15,099,997.38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
4                                          15.98        938,673   14,999,994.54
        司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8        719,649    11,499,991.02
6       董卫国                             15.98        644,555   10,299,988.90
                        合计                         14,080,100   224,999,998.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

      2.1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与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与董卫国签署《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修订稿)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董卫国,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3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5.9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 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14,080,100 股,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
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6 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衍生取得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


                                    4
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7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999,998.00 元,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
  1                                                 25,453.84           9,000.00
         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
  2                                                 13,711.48           7,500.00
         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45,165.32          22,500.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 东按照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10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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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建
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
编制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建
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
并编制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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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建
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
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


                                    7
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建
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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