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 1%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 致。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 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红杉聚业”)和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 盛业”)发来的《关于减持建工修复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通过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18,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5499%,红 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所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已减少超过 1%。截 止 2023 年 8 月 2 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132,754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达到 1%的情况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减持股份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住所 室 1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住所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股票简称 建工修复 股票代码 30095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218,300 1.55499% 合 计 2,218,300 1.5549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41,033 3.88418 4,226,333 2.96259 其中:无限售条件 红杉聚业 5,541,033 3.88418 4,226,333 2.9625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810,021 2.67077 2,906,421 2.03736 其中:无限售条件 红杉盛业 3,810,021 2.67077 2,906,421 2.0373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合计持有股份 9,351,054 6.55495 7,132,754 4.999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51,054 6.55495 7,132,754 4.999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2 是 否□ 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 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 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 诺、意向、计划 限制。 2023 年 7 月 18 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向公司发出《关 于减持建工修复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权益变动告知函”), 告知公司,2023 年 7 月 18 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 减持股份已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8%,红杉聚业、红 杉盛业合计所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已减少超 过 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 否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 15,157,89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上市后总股本的 10.62545%。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 8,025,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550%。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聚业、 3 红杉盛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32,7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5%。此次权益 变动及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减持期间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 方式 (股) (%) (股) (%) 2023 年 3 月 9 日- 集中 2,896,623 红杉 2023 年 7 月 25 日 竞价 8,982,456 6.29656 3.33397 4,226,333 2.96259 聚业 2023 年 3 月 9 日- 大宗 1,859,500 2023 年 8 月 2 日 交易 2023 年 3 月 9 日- 集中 1,990,618 红杉 2023 年 7 月 25 日 竞价 6,175,439 4.32889 2.29153 2,906,421 2.03736 盛业 2023 年 3 月 9 日- 大宗 1,278,400 2023 年 8 月 2 日 交易 合计 15,157,895 10.62545 - 8,025,141 5.62550 - 7,132,754 4.99995 注:1.按公司总股本 142,656,479 股计算;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 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 施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会进一步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 4、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4 1、红杉聚业和红杉盛业出具的《关于减持建工修复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