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关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8-07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0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公司定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26.68%股份的股
东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
他议案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26.68%的股份,
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
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关于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补
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6 日(星
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2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 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
3.00
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4.00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5.00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6.00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特别提示:
议案 1 至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 1、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议案 1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 3~议案 5 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3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议案 6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分 别 于 2023 年 8 月 2 日 及 2023 年 8 月 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上述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东中,拟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3
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
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4、议案 5 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 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
东,应当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6 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为
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由公司独立董事蔡清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
开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
三、会议登记事项
4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 2023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6:30 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万
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6320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证券部。
4、会务联系人:王宇宁
联系电话:0596-6312889 传真:0596-6312860
邮箱地址:wanchen@wcswkj.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
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5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附件
1、《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
表》
六、备查文件
1、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6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72
2、投票简称:万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码 ”。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 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姓名
/单位名称)出席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 大会结
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1.00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00
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00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5.00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6.00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8
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 前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加盖法
人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9
附件三:《会议登记册》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个 人 股 东 身 份 证 号 码/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 定 代 表 人姓名
(法人股东)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股东地址
股东地址
如委托他人参加,请填写以下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6:30 之前以信 函、
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 点,
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 筹安 排,
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 股 东 大会
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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