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1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3 日 2、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531,165 股 3、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人数:86 人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 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033)、《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4)。 (三)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四)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归属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117,066,667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37,000 股调整为 2,151,800 股,首次授予价格由 16.80 元/股调整为 11.89 元/股。上述事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权益,前述人员不再具备归属资格,以及公司与 13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个人层面全额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89,835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上述事 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归属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 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止,可归属比例为 3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截至目前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左列情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未发生左列情形,符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要求: (1)2022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21.47 亿元,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 为 100%; 入金额约为 19.30 亿 (2)21.47 亿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17.18 亿元,公司层 元,符合第一个归属 面的归属比例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在 21.47 亿元中的占比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比值; 条件,公司层面的归 (3)2022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17.18 亿元,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属比例为 90%。 为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 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次归属的 86 名激励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对象均满足个人层面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组 绩效考核要求,其中 织实施,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 三档,届时根据以下 73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 度绩效考核等级为 股份数量: “A”,个人层面的归 (1)2022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A”,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100%; 属比例为 100%;13 名 (2)2022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B”,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80%; 激励对象 2022 年度绩 (3)2022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C”,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0%。 效考核等级为“B”,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为 8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86 名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5 月 30 日。 (二)授予价格:11.89 元/股。 (三)归属数量:531,16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归属人数:86 人。 (六)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限 序 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号 已获授总 (股) (股) 量的比例 1 高渭泉 董事长、总裁 140,000 37,800 27.00% 2 韩新闻 副总裁 91,000 24,570 27.00% 3 连洁 副总裁 91,000 24,570 27.00% 4 温玲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91,000 24,570 27.00% 5 李润文 董事 16,800 4,536 27.00% 6 黄活泼 总裁助理 91,000 24,570 27.00% 7 陈琳 总裁助理 91,000 24,570 27.00% 8 江炉平 总裁助理 91,000 19,656 21.60% 核心骨干员工(78 人) 1,341,200 346,323 25.82% 合计 2,044,000 531,165 25.99%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31,165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份还需遵守《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 果《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 股份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其转让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江西志特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583 号),审验了公 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公司已收到 86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6,315,551.85 元,其中:增加股本 531,16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784,386.85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424,498.00 元,累计 股本人民币 164,424,498.00 元。 本次归属的股票 531,165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 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3,889,556 57.29% 138,629 94,028,185 57.19%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3,777 42.71% 392,536 70,396,313 42.81% 总股本 163,893,333 100% 531,165 164,424,498 100%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1.08 元/股。本 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3,893,333 股增加至 164,424,498 股,将影响和摊 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583 号);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