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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1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3-03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以书面的方式

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龙小燕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

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和业务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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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

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

具有约束效果,有利于实现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形成良好的价值分

配体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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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