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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8-11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3-033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基本信息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告。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2、公示期间: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示期为

10 日。

    3、公示方式:采用公司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员工可

通过来电、邮件、书面等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4、公示结果: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的实际任职情况及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

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综合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所确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均为

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但不包含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及子女。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外籍员工。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

虚假、故意隐瞒或者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所列人员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